1,我是公司法人也是总经理我可以兼董事长吗
可以呀。董事长是股东大会,即所有权的职务;总经理是企业管理,即经营权的职务。股份制企业其实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不冲突。
私人公司(一人独资)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可以是老板自己。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不过一人公司不存在董事会,所以就无所谓什么董事长了,事实上也不存在董事长。
2,公司可以聘请董事长吗
可以。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是一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可以不是同一个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董事长: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3,按照新公司法可以选非股东担任董事长吗
《公司法》没有限制非股东担任董事长的明确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这就说明在该公司投资人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中若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为非股东成员,是允许的,没有违反《公司法》的。
然而,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情形就不一样了。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产生有两种情况:一是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董事会由发起人选举产生。《公司法》第82条第二款规定“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这就是说,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应当在发起人出资人中间选举产生。二是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董事会由创立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法》第91条的规定,“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 《公司法》第92条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三选举董事会成员;……”。从前述两种情况来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都应当由发起人选举产生,而不能由发起人以外的人员来担任。《公司法》第113条亦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这就是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是不能由董事会以外的人来担任的,当然也就不能由股东会成员以外人来担任了。
综上所述,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则由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而其董事成员又是从发起人中选举产生。因此,对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若在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中载明由投资人股东会成员委托非股东成员来担任董事长、法人代表,是不违法的,这是一种委托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法》则明确规定,董事长应当从发起人投资人中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中产生,若委托非股东会成员来担任,便是违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