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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共鸣还是文化共识,只有文化上认同才会有情感上的共鸣才能提高民族的凝聚力增强

1,只有文化上认同才会有情感上的共鸣才能提高民族的凝聚力增强

对 本题考查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的重要意义。各族人民对民族文化的认同,能够产生亲情与亲和力,使海内外华人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这是实现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文化基础。只有文化上认同,才会有情感上的共鸣,才能提高民族的凝聚力。
不明白啊 = =!

只有文化上认同才会有情感上的共鸣才能提高民族的凝聚力增强

2,民族的认同感是来源于血统还是文化认同感

民族的认同感,来源于文化认同感。①只有文化上的认同,才会有情感上的共鸣②只有文化上的认同,才能提高民族的凝聚力,增强民族团结和促进社会安定③我们的生活具有浓厚的中华民族特征,我们每个中国人的情感都与民族文化、祖国命运紧紧相连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民族的认同感是来源于血统还是文化认同感

3,文学与文化的关系谢谢大家了最好详细点

文化的范围广,文学隶属于文化. 文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文字能力和一般知识。 文学,就是语言表达的艺术,用文字将意识实体化,并与人分享,获得共鸣或是反对
文化的范围广,文学隶属于文化
文化包含文学
文学只是一个领域的含义,就是我们所学语文的扩展.而任何一领域都有他的文化发展,所以文化的领域全面,文学单纯了点
文学和文化应用的范围不同,比如:你可以说某某人没有文化,而不能说某某人没有文学;你可以说某某人是文学家,而不能说某某人是文化家。然而二者都和生活息息相关,要是能分清场合使用,何必深究其区别呢?

文学与文化的关系谢谢大家了最好详细点

4,文化一词出自哪里

汉语“文化”一词,当今可谓耳熟能详。其出现频率之高,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之密,其他词汇难有其匹。但其最早出处安在,其所指为何,却关注者寡。笔者最近偶来雅兴,一番考释之后,撰成小文一篇,现冒昧奉上,以飨读者。 搜检我国古籍《十三经》,亦未见“文化”一词现身。但《易经
西汉 《说苑·指武》“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
据专家考证,“文化”是中国语言系统中古已有之的词汇。“文”的本义,指各色交错的纹理。《易? 系辞下》载:“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称:“五色成文而不乱。”《说文解字》称:“文,错画也,象交叉”均指此义。在此基础上,“文”又有若干引申义。其一,为包括语言文字内的各种象征符号,进而具体化为文物典籍、礼乐制度。《尚书? 序》所载伏曦画八卦,造书契,“由是文籍生焉”,《论语?子罕》所载孔子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是其实例。其二,由伦理之说导出彩画、装饰、人为修养之义,与“质”、“实”对称,所以《尚书·舜典》疏曰“经纬天地曰文”,《论语·雍也》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其三,在前两层意义之上,更导出美、善、德行之义,这便是《礼记·乐记》所谓“礼减两进,以进为文”,郑玄注“文犹美也,善也”,《尚书·大禹谟》所谓“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   “化”,本义为改易、生成、造化,如《庄子·逍遥游》:“化而为鸟,其名曰鹏”。《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黄帝内经·素问》:“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礼记·中庸》:“可以赞天地之化育”等等。归纳以上诸说,“化”指事物形态或性质的改变,同时“化”又引申为教行迁善之义。   “文”与“化”并联使用,较早见之于战国末年儒生编辑的《易·贲卦·象传》:(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这段话里的“文”,即从纹理之义演化而来。日月往来交错文饰于天,即“天文”,亦即天道自然规律。同样,“人文”,指人伦社会规律,即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纵横交织的关系,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构成复杂网络,具有纹理表象。这段话说,治国者须观察天文,以明了时序之变化,又须观察人文,使天下之人均能遵从文明礼仪,行为止其所当止。在这里,“人文”与“化成天下”紧密联系,“以文教化”的思想已十分明确。   西汉以后,“文”与“化”方合成一个整词,如“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说苑·指武》),“文化内辑,武功外悠”(《文选·补之诗》)。这里的“文化”,或与天造地设的自然对举,或与无教化的“质朴”、“野蛮”对举。因此,在汉语系统中,“文化”的本义就是“以文教化”,它表示对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养,本属精神领域之范畴。随着时间的流变和空间的差异,现在“文化”已成为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成为众多学科探究、阐发、争鸣的对象,但基本形成了以下的共识:   文化作为人类社会的现实存在,具有与人类本身同样古老的历史。人类从“茹毛饮血,茫然于人道”(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的“植立之兽”(《思问录·外篇》)演化而来,逐渐形成与“天道”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人道”,这便是文化的创造过程。在文化的创造与发展中,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而文化便是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的对立统一物。这里的“自然”,不仅指存在于人身之外并与之对立的外在自然界,也指人类的本能、人的身体的各种生物属性等自然性。文化的出发点是从事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活动,进而也改造自身即实践着的人。人创造了文化,同样文化也创造了人。举例言之:一块天然的岩石不具备文化意蕴,但经过人工打磨,便注入了人的价值观念和劳动技能,从而进入“文化”范畴。因此,文化的实质性含义是“人化”或“人类化”,是人类主体通过社会实践活动,适应、利用、改造自然界客体而逐步实现自身价值观念的过程。这一过程的成果体现,既反映在自然面貌、形态、功能的不断改观,更反映在人类个体与群体素质(生理与心理的、工艺与道德的、自律与律人的)的不断提高和完善。由此可见,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结果,都属于文化;或者说,“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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