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开个小酒厂都要怎么做
小酒厂的话不需要发酵池、蒸馏车间,说白了现在大多数小酒厂是从四川等地购买基酒,然后购买食用乙醇,香精香料,灌装设备等;找个酒厂的调酒师兼职给你调你想要的酒的香型,就OK了!对了,要注册自己的商标啊,千万别生产假酒,哈哈!
2,建一个小型葡萄酒厂需要多少资金从建厂到投产运行
,热缩机,贴标机,贮酒容器2-5吨,除菌过滤机,小型纸板过滤机或小型硅藻土过滤机,冷冻机,保温罐2-5吨,酒泵1-2个,管道(食品级)。可大可小保守估计20-30万设备。另外灌装车间要生产的话,出了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必须要去的食品品管理局S批准文件。
3,啤酒厂的啤酒车间和污水车间
首先啤酒厂没有啤酒车间的说法 啤酒厂车间一般分为:1、酿造车间2、包装车间3、动力车间4、生产部5、技术部就女生而言的话,比较适合生产部,做做普通的技术人员,一般不需要有什么体能要求,就是做事细心仔细点,因为要做比较多的文案工作。
啤酒厂的啤酒车间内墙专用胜发F66防霉涂料具有防水抑菌耐擦洗的功能。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啤酒厂没有啤酒车间这个概念而是分酿造、包装、动力等车间酿造又分糖化、发酵、过滤等工段包装又分上瓶、洗瓶、灌酒、验瓶、杀菌、贴标、码垛等岗位动力又分变电、冷冻、锅炉、污水处理、CO2回收等工段就这些车间的一线岗位来说污水处理的自动化程度比较高,女生干也可以其他车间个人认为糖化工段和包装的验瓶岗位最适合女生做前者自动化程度高,没什么体力活,后者需要耐心和细心最不适合的就是过滤,操作复杂且需要一定体力,一般啤酒厂的过滤岗位都是男的
4,甘肃平凉小记者走进新世纪柳湖春酒厂参观采访
走进占地168亩的新世纪柳湖春酒厂,小记者们跟随酒厂高级工程师,首先来到了柳湖春酒厂展示厅、纪念馆、文化馆。在这里小记者们仔细观察了崆峒牌系类白酒、黄酒的种类和包装风格,了解了该厂所收藏的各种历史文物展品,当那一个个稀奇的文物包揽于眼时,让小记者们大饱眼福。自古文人墨客都与酒为友,在文化馆当一幅幅对崆峒美酒赞誉的书画作品展现眼前时,小记者们都为崆峒牌酒走出平凉、走出甘肃、走向中国大市场而感到欣慰。
随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小记者们有序的来到了酒厂的生产车间。在车间小记者们边参观边采访,叔叔:你好!你们厂一年能生产多少瓶酒?“我们厂一年生产的酒可多啦!生产总量能达到5000吨。”,叔叔:你好!您们厂现在有多少个车间?多少个职工?“我们厂目前有生产车间和配套库房11栋,并且在06年新建窖池37个,共有职工128名。”看到作业人员正在忙碌的工作,小记者们都说,阿姨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酿出这么美味的酒。走出车间,小记者们明白了,正是这样干净整齐舒适环境,才是酿出美味崆峒牌酒的保证。
为了进一步弄清酿酒原料,小记者们来到了原料储藏室,随手抓起高粱、小麦,仔细观察后发现,用来酿造酒的高粱颗粒饱满,都是上等品。高级工程师介绍说:“只有好粮食,才能酿出好酒。”在酒窑参观中,小记者们被一排排酒罐、酒缸所吸引,当看到每灌、每缸上帖上标签的时,小记者们被酒厂科学的管理和企业酿良心酒所折服、最后,小记者们用鼻子闻了崆峒牌白酒的醇香,品尝了崆峒黄酒的美味。
临走时,小记者们与新世纪柳湖春酒厂主要领导合影留念。
5,酒厂怎么治理污染
酒精污水主要来自蒸馏发酵成熟醪后排出的酒精糟,生产设备的洗涤水、冲洗水,以及蒸煮、糖化、发酵、蒸馏工艺的冷却水等。酒精污水是高浓度、高温度、高悬浮物的有机污水,处理技术起步较早,发展较快。 酒厂污水处理采用“兼氧—好氧—高效气浮”工艺处理,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车间污水→→集水井→调节池(兼氧池)→好氧生化池→高效气浮→清水排放或回用。 污泥→污泥池→污泥脱水处理。 工艺流程说明: ①车间污水经机械格栅,拦截污水中的杂质。 ②调节池采用周边进水形成,并配有充气管,对车间来水的浓度、色度、水温、pH等有匀质作用,并稳定水质利于后道处理。 ③兼氧池(此池可与调节池组合设计),池中放有兼氧性填料,靠兼氧微生物的作用使大分子有机物酸化水解成小分子有机物,便于好氧微生物进一步分解。 ④好氧生化池,池中放有半软性、弹性填料做微生物截体,填料比表面积大,切割充气作用好,利于好氧微生物的新陈代谢。通过好氧微生物和菌胶团的分解作用,可使BOD5去除率达95%,可使CODcr去除率达80%以上。 ⑤生化后的污水再经自动控制加药聚凝,高效加药浮上,使固液分离,从而使绝大部分疏水性CODcr降解,出水得以净化。 应用生物酶酯化技术处理 为了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推动企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实现节约、减污和增效,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我们计划利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从酿酒生产的大曲和酒醅中分离出一种微生物。酒厂污水处理它能利用黄水、酒糟等物质中的有益成分,产出浓香型大曲酒的主体香及辅助香味物质——以己酸乙酯为主体香的复合酯化液。用其生产高酯调味酒,可提高洋河大曲的主体香,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能实现污水的达标排放。 要得到更高质量的黄水调味液,可将活性炭处理后的滤液置于专用设备中,加热回流2h—3h,经蒸馏,分段收集蒸馏液,分别进行色谱检测和感官评品,择优者作“调味品”用。这些“调味品”用于新型白酒勾调,可赋予酒“糟香”和“发酵味”。本课题正是想从黄水中提取具发酵风味的乳酸、己酸等有机酸,用于新型白酒的调配,去除新型白酒的“浮香”。 酒厂污水处理工艺中生化过程可降解大部分亲水性的BOD和部分亲水性的COD,物化过程则主要降解疏水性的COD和部分BOD。二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达到理想的处理效果,甚至可供回用。酒厂污水处理 ,请使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气浮机等
6,小酒厂如何度过白酒行业的严冬
白酒行业真的是寒冬到了,做白酒销售不容易了。先控制成本,辛勤的找客户(商超、酒店)。还有就是找事业单位弄个团购之类的。
四川酒厂四川酒厂、华福白酒厂四川华福白酒厂座落在四川省成都市邛崃,我厂距成都65公里,全程高速公路。邛崃--在藏语里表示“盛产美酒的地方”,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协会评为:中国最大的白酒生产基地。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四川华福白酒厂始建于80年代初,通过近30年的不断创新,诚信经营,现已发展为一家集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白酒生产重点保护企业,厂区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我厂有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28名,其中国家级和省级白酒评委6人,员工300余人。90年代初我厂扩建四个大型标准化酿酒车间,年产原酒10000余吨,常年性生产窖池2000多个,储备能力达到10000吨。两个灌装车间,配备了先进的现代化设备,建立了符合现代绿色食品生产、储存的三条绿色、环保、全封闭式的现代化灌装线,瓶装酒年生产灌装能力达到10000余吨。公司荣誉四川八大原酒、白酒企业(四川原酒八强企业),阿里巴巴优质白酒供应商,信誉白酒aaa企业,无消费争议企业,成都市私营企业50强,全国食品行业知名白酒信誉品牌,邛崃市政府重点推荐白酒生产企业,四川省白酒协会推荐产品,省、市优质产品称号,品牌系列金华福系列白酒金鸿顺系列白酒金粮液系列白酒蜀汉人系列白酒华福系列白酒给力人生系列白酒群酩坊系列白酒鸿庆系列白酒极品原浆限量珍藏酒蜀臻系列白酒百重泉系列白酒(以上每个品牌价位均有高、中、低多个系列产品,酒精度有高、中、低度、品种齐全)品牌执行标准原料与配料:高粱.大米.玉米.小麦.糯米、深地优质水(五种粮食酿造)酒精含量:28%-33%-38%-42%-45%-48%-52%-58%-60%-65%产品标准号:gb/t10781.1(优级)生产许可证:qs:510015015194卫生许可证:川卫食证字(2006)第510183-000694号白酒微生物适应度:16.5度浓香型白酒酿造条件:酿酒微生物优质水源粘性黄泥优质纯粮传统工艺酒水等级:国标优级白酒、国标一级白酒酒瓶标准:景德镇陶瓷瓶、彩色烤花瓶、水晶烤花瓶、乳玻烤花瓶、精白烤花瓶、普瓶包装工艺:现代工艺、透明包装、3d包装、金卡手工盒、普盒、烫金、凹凸、水晶皱纹、牛皮外箱口感:窖香浓郁、酒体丰满,香醇甘美、回味无限。消费反馈:入口纯、落口绵、口不干、不上头。第二天照样能喝之特点!消费价值:高档商务、政务宴请、馈赠佳品、婚宴寿宴、团体特供、招待亲朋、自斟自饮生产厂家:四川华福酒业有限公司。
7,如果自己办个小型酒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还有酒的成分酒精度等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小酒厂消费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酒厂是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类生产业户。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三条 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酒厂应当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建立税源征管台帐,做好手续传递,输入税收征管系统,纳入户籍管理,并建立税源户籍档案,分户设立 “小酒厂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国税机关登记小酒厂基本情况,主要指标包括:反映企业生产规模的指标,如职工人数、注册资金、酵池数量、上年生产量、本年计划产量等;反映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标,如单池耗料数量、各季节投入产出比率、产品品种、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装规格、平均出厂价格、主要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小酒厂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其中单池耗料数量、投料间隔时间、生产周期和各季节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性指标。因季节和生产工艺变化,上述指标增减变化时,应及时登记。
第五条 对小酒厂基本情况的登记主要采取小酒厂申报,国税机关核实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对不同指标的核实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产品品种、包装规格、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主要采取到生产车间、成品酒和包装物库房现场查验方法。
对酵池单池耗料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核实。要求企业在酵池下料前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根据企业出库过磅数量计算出单池耗料数量。
对酵池发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询问、现场查验和计量的方式进行采集。要求企业在酵池出池蒸酒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监控人员对酵池进行编号,将各酵池下料时间、数量、出池蒸酒时间、各池出酒数量(现场过磅按斤/桶等计量方式)等逐一记录,结合询问情况从而核实酵池生产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经常深入小酒厂,及时了解小酒厂的税源变化情况,掌握其生产计划、生产方式、酵池分布、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品种、出厂单价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及变化情况。
第八条 税务登记内容及基本信息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小酒厂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对小酒厂开业、停(歇)业实行报告备案制度,主管国税机关应进行跟踪管理、巡回检查。
第三章 监控指标及测算
第十条 小酒厂监控指标确定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在一定时间内相对不变或变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数量、单池耗料数量、发酵周期、生产周期、出原酒比率、单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种类、酒精成分、包装规格等。
动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每月都有变化的信息,如当期产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国税机关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月单池出酒数量=本月出酒单池投料数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产出数量=Σ本月单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产产成品耗用原酒数量=期初库存原酒数量+本月原酒产出数量-期末库存原酒数量。
(四)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本月生产该产成品投入原酒数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为65%。一般情况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标准白酒。
(五)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本月生产产成品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
(六)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二条 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期耗用外购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本月购进-期末库存。
(二)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白酒数量*外购白酒酒精含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酒精数量*外购酒精度)/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为38%。
(三)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本月生产-期末库存。
(四)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三条 用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同时自己也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结合上述第十、十一条中的测算方法综合进行。
第十四条 采用其他生产方式生产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厂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主管国税机关可根据其实际生产工艺,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日常监控
第十五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要求小酒厂建立“四个台帐”并据实填报。
“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见附件2):按购入材料种类分户设置,详细登记酒精、原酒、包装物等多种主要材料购进入库数量及时间,生产领用数量及时间,期末库存余额等动态信息指标;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3):按各酵池分户登记投料时间、投料数量、蒸酒时间、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库数量等;
“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4):将原酒入库时间及数量、生产领用时间及数量,原酒库存数量按次详细登记。原酒入库数量根据所有“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入库数量”合计数登记,帐面反映的库存数量要与实际盘库数量相核对;
“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见附件5):根据产品名称分户登记生产入库数量、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金额,库存数量等指标。
第十六条 对“台帐”的核实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原酒,产成品库存数量进行实地查验,结合生产(购进)数量,测算出库数量。查验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一是通过实地查验库存数量,核实期末库存余额的真实性,二是通过核对进货发票、入库单、购销合同等核实购入数量,结合上次核实库存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二)“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核实的重点是原酒产量,利用掌握的单池耗量数量、发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标,根据投料时间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个酵池原酒产出量。
(三)“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一是根据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 所有酵池的“入库数量”合计出原酒入库数量,核实“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入库数量”真实性,二是通过测量存放原酒容器内原酒液面高度,结合容器总容积,查验原酒库存数量,两者相结合,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四)“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对“台帐”核实的关键是生产入库数量。根据“小酒厂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生产领用数量和“小酒厂外购主要原材料登记台帐”外购酒、酒精,原酒生产领用数量,结合自产原酒,外购酒精,原酒及产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产数量,再结合实地查验核实的的库存数量,按照第十一条第(五)款公式推算销售数量。对不同产品品种,主要依据相应包装物耗用情况进行区分。
第十七条 税务监控人员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小酒厂的开停业情况和产品生产情况。同时要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及淡、旺季经营规模较悬殊的状况,实施不同的监控方式、明确不同的监控重点。
(一)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的业户,生产周期短、隐蔽性强,管理难度较大。应把了解其进货渠道、核实进货数量作为管理的切入点。
(二)购进原粮酿造白酒的业户,生产周期长(发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据发酵期有一定幅度变化。掌握其酵池数量、规模、投料时间、生产周期和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
(三)小酒厂旺季一般为中秋节前一个月,春节前两个月,此时应每周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一次,淡季也应不定期地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小酒厂的情况。特别是定期与技术监督部门核对,通过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情况来掌握白酒生产企业的增、减等变化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小酒厂消费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酒厂是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类生产业户。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三条 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酒厂应当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建立税源征管台帐,做好手续传递,输入税收征管系统,纳入户籍管理,并建立税源户籍档案,分户设立 “小酒厂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国税机关登记小酒厂基本情况,主要指标包括:反映企业生产规模的指标,如职工人数、注册资金、酵池数量、上年生产量、本年计划产量等;反映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标,如单池耗料数量、各季节投入产出比率、产品品种、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装规格、平均出厂价格、主要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小酒厂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其中单池耗料数量、投料间隔时间、生产周期和各季节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性指标。因季节和生产工艺变化,上述指标增减变化时,应及时登记。
第五条 对小酒厂基本情况的登记主要采取小酒厂申报,国税机关核实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对不同指标的核实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产品品种、包装规格、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主要采取到生产车间、成品酒和包装物库房现场查验方法。
对酵池单池耗料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核实。要求企业在酵池下料前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根据企业出库过磅数量计算出单池耗料数量。
对酵池发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询问、现场查验和计量的方式进行采集。要求企业在酵池出池蒸酒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监控人员对酵池进行编号,将各酵池下料时间、数量、出池蒸酒时间、各池出酒数量(现场过磅按斤/桶等计量方式)等逐一记录,结合询问情况从而核实酵池生产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经常深入小酒厂,及时了解小酒厂的税源变化情况,掌握其生产计划、生产方式、酵池分布、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品种、出厂单价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及变化情况。
第八条 税务登记内容及基本信息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小酒厂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对小酒厂开业、停(歇)业实行报告备案制度,主管国税机关应进行跟踪管理、巡回检查。
第三章 监控指标及测算
第十条 小酒厂监控指标确定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在一定时间内相对不变或变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数量、单池耗料数量、发酵周期、生产周期、出原酒比率、单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种类、酒精成分、包装规格等。
动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每月都有变化的信息,如当期产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国税机关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月单池出酒数量=本月出酒单池投料数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产出数量=Σ本月单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产产成品耗用原酒数量=期初库存原酒数量+本月原酒产出数量-期末库存原酒数量。
(四)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本月生产该产成品投入原酒数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为65%。一般情况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标准白酒。
(五)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本月生产产成品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
(六)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二条 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期耗用外购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本月购进-期末库存。
(二)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白酒数量*外购白酒酒精含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酒精数量*外购酒精度)/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为38%。
(三)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本月生产-期末库存。
(四)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三条 用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同时自己也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结合上述第十、十一条中的测算方法综合进行。
第十四条 采用其他生产方式生产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厂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主管国税机关可根据其实际生产工艺,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日常监控
第十五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要求小酒厂建立“四个台帐”并据实填报。
“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见附件2):按购入材料种类分户设置,详细登记酒精、原酒、包装物等多种主要材料购进入库数量及时间,生产领用数量及时间,期末库存余额等动态信息指标;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3):按各酵池分户登记投料时间、投料数量、蒸酒时间、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库数量等;
“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4):将原酒入库时间及数量、生产领用时间及数量,原酒库存数量按次详细登记。原酒入库数量根据所有“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入库数量”合计数登记,帐面反映的库存数量要与实际盘库数量相核对;
“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见附件5):根据产品名称分户登记生产入库数量、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金额,库存数量等指标。
第十六条 对“台帐”的核实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原酒,产成品库存数量进行实地查验,结合生产(购进)数量,测算出库数量。查验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一是通过实地查验库存数量,核实期末库存余额的真实性,二是通过核对进货发票、入库单、购销合同等核实购入数量,结合上次核实库存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二)“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核实的重点是原酒产量,利用掌握的单池耗量数量、发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标,根据投料时间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个酵池原酒产出量。
(三)“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一是根据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 所有酵池的“入库数量”合计出原酒入库数量,核实“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入库数量”真实性,二是通过测量存放原酒容器内原酒液面高度,结合容器总容积,查验原酒库存数量,两者相结合,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四)“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对“台帐”核实的关键是生产入库数量。根据“小酒厂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生产领用数量和“小酒厂外购主要原材料登记台帐”外购酒、酒精,原酒生产领用数量,结合自产原酒,外购酒精,原酒及产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产数量,再结合实地查验核实的的库存数量,按照第十一条第(五)款公式推算销售数量。对不同产品品种,主要依据相应包装物耗用情况进行区分。
第十七条 税务监控人员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小酒厂的开停业情况和产品生产情况。同时要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及淡、旺季经营规模较悬殊的状况,实施不同的监控方式、明确不同的监控重点。
(一)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的业户,生产周期短、隐蔽性强,管理难度较大。应把了解其进货渠道、核实进货数量作为管理的切入点。
(二)购进原粮酿造白酒的业户,生产周期长(发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据发酵期有一定幅度变化。掌握其酵池数量、规模、投料时间、生产周期和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
(三)小酒厂旺季一般为中秋节前一个月,春节前两个月,此时应每周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一次,淡季也应不定期地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小酒厂的情况。特别是定期与技术监督部门核对,通过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情况来掌握白酒生产企业的增、减等变化情况。 草青青A 2009-11-12 09:57:04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已定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销售额的确认。而销售额的确认又因销售额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1.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对于应税销售额的确认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合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现金,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②有些应税消费品可以按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所谓“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例如,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护肤扩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等。这项规定,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