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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业公司管理制度(酒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 酒业公司管理制度

1. 酒业公司管理制度

酒厂属于食品行业。

开一间酒厂,不知你是想办成生产企业还是小作坊。

1、如果是生产企业,根据你所生产的酒的类型(蒸馏酒、配制酒等等),符合国标(GB)加工工艺流程、生产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台账、检验室、人员的健康证明等硬件或软件要求,就可以向当地(县区级)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如果是小作坊,因为是小作坊要求不是很多,在规模和管理上没有太多要求,但是同样要符合白酒生产的要求,只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根据各地方的“三小”管理条例,可能还需要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区级)进行备案许可,获得备案证。管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管理办法》、《XX省小作坊、小食品店及小摊贩管理条例》(这个有的省还没有出台)等法律法规。

2. 酒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2. 酒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答:酒厂供应部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物资供应管理规定,负责生产及日常消耗所需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组织具体的实施,保证经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

二、负责生产原辅材料等的采购供应工作,同时做好仓库物资的仓储管理工作,保证物资的安全、完整,确保账、卡、物一致。

三、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对各单位上报审批过的需求物资进行询价,根据实际情况参与招、议标,保证将所需物资及时采购到位,做到既要价格合理,又要保证质量。

四、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物资供应管理制度,按照采购原则进行采购作业,根据生产安排做好物资供应的进度控制,实现物资的优化管理。

五、组织物资到货后的接卸和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产品进行出入库和存库统计核算工作。

六、规范公司各部门的物资需求计划上报工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按时上报公司物资需求计划和资金计划。

七、建立供应商考核机制,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做好物资供应档案的管理。

八、做好物资信息情报的管理工作,建立起牢固可靠的物资供应网络,并不断开辟和优化物资供应渠道。

九、负责工程建设期间废旧物资和退库物资的管理工作,协同其它单位做好物资的合理使用,降低材料消耗,做好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工作。

3. 酒类公司管理制度

酒类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酒类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有保质期规定的,应当如实记录保质期。

  酒类食品进货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 酒水公司管理制度

灌装车间作业指导书

(一)洗瓶

1、先将瓶放入池中浸泡半小时,(温水)蒸汽加热。黄酒酒瓶应用80摄氏度以上的温水浸泡12小时以上。

2、拿瓶刷毛巾逐个洗干净再进入第二口道水池清洗,然后上冲瓶机冲洗进入筛子控水,备用(当日用)。

3、要求做到三净,瓶洗干净、冲干净、水空干净。

(二)灌装

1、洗净后的合格空瓶放上灌装机装酒,要求净含量的误差不超过3%每天做到净含量的抽查记录。

2、做到装瓶记录要准,在保证达到计量标准的情况下,要和样品保持一致。

(三)灯检

要求灯检人员认真细致注意力集中,不能让不干净有异物的酒瓶,转入下道工序,检出个不合格品要分类记录,要及时下线返工,过滤处理,检出的不合格品要分类记录。

(四)封盖

将清洗干净的瓶盖把每瓶酒盖严盖牢,不准漏酒,有内塞的必须盖好内塞。

(五)卫生要求

进入灌装车间必须穿统一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车间内必须干净无尘,酒瓶必须通过物流口进出不进酒瓶物洗口的门必须关闭,严禁工作人员从物流口进出。

(六)产品防护

每道工序必须做到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包装车间作业指导书

一、贴标

1、要求贴标人员贴标前检查瓶盖是否盖牢,是否漏酒,检查是否有异物。

2、商标要贴正贴牢贴展,要贴到指定的部位。大小商标要与瓶的轴心贴正。

二、装箱

要求装箱前在次检验瓶内有无异物,检验商标是否做到贴正贴牢贴展再装箱,装箱员要保证按规定装足数量不能出现缺瓶,每瓶酒必须做到格板内防止破损。

三、封箱

1、封箱前要检查是否装足数量,封箱前必须装入装箱检验合格证才能封箱。

2、封箱胶带必须封牢封正,码放整齐。

四、出入库要求

1、领酒必须每磅过磅必须计录日期、品种、数量、并保存月底核对。酒入装罐前必须精过滤防止沉淀。

2、成品入库要先清点要入数量的件数防止误差。

3、包装物出库要按规格品种清点数量防止误差。

五、产品防护

1、每道工序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2、成品入库和领酒瓶更应做到轻拿轻放。

六、月结四对照

1、月底要做到出库(包装物、出库酒、现存酒)与成品入库四对照。

2、每个品种装完一批后再清点总结月对照做出出入库数量相符。

3、每做完一个品种要把灌装机以及管道内的酒全部返回储酒罐中防止品种串味。

七、卫生要求

车间必须保证清洁包装物堆放整齐,员工工作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在工作台上不准吃东西,注意力集中,防止不合格酒转入下道工序。

容器清洗作业指导书

1、清洗:非自动洗瓶装置须经55℃2%—5%氢氧化钠浸泡5min。

2、过毛刷:每个酒瓶必须经过毛刷机对瓶内进行清洗;

3、冲瓶:通过浸瓶的酒瓶,必须经冲瓶机对瓶内进行冲洗,清洗完毕,可用75%vol酒精或干湿热消毒。

5. 酒业公司制度有哪些

答:洋河酒业和洋河胶伤有以下几点区别!

1,洋河酒业可以是独资企业。

2,洋河股份是几个企业合资。

3,洋河酒业是厂长说了算,而洋河股份是公司董事会说了算。洋河酒业和洋河股份有着体制和制度制约,但是其内部有着很大本质区别。这是独资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6. 酒厂管理制度

有的是国企有的不一定,暂时总结了一下,我国对于国企酒厂应该分为以下5大酒厂:

1、五粮液集团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是以酒业为核心主业,以大机械、大金融、大物流、大包装、大健康多元发展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现有职工近五万人。

2、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剑南春是一家具有1500多年酿酒历史的中国大型白酒企业。1951年5月5月1日,绵竹人民政府将“朱天益”、“杨恒顺”、“泰福通”、“天成祥”等30多家酒坊收归国有,成立了“四川绵竹地方国营酒厂”,1984年正式更名为“四川省绵竹剑南春酒厂”,1994年改制为“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组建成立“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郎酒集团

郎酒集团(全称为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以生产销售中国名酒——郎酒为主业的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厂区所在地地处四川古蔺县二郎镇。

郎酒始于1903年,产自川黔交界有“中国美酒河”之称的赤水河畔。从“絮志酒厂”、“惠川糟房”到“集义糟房”的“回沙郎酒”开始,已有100年悠久历史。

4、中国四川沱牌集团

公司是全国首批10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其控股公司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现发展为占地5.6平方公里,年产能30万吨。

5、泸州老窖

四川泸州老窖(jiào)是中国最古老的四大名酒之一,“浓香鼻祖,酒中泰斗”,中国大型白酒上市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000568

7. 酒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九酝酒法。

《九酝酒法》是古井贡酒酿酒秘笈,传承至今已有1800多年,是国内有文字记载的最早酿酒法。

古井人遵循《九酝酒法》,将曹操尊为古井贡酒酒神,并建立了九酝酒法酿酒工艺传承人制度。

这不仅保证了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基因的正宗性、纯正性和真实性,而且使古井贡酒酿酒技艺和高贵品质得到嫡系亲传,口传心授,薪火不断。

第二:无极之水。

“无极之水”语出《九酝酒法》。

“无极水,取自井中三尺以下,性温,质清。”位于古井集团厂区的千年古井,据历史考证始建于公元532年,其含水层属于粉砂与粘土层,PH值为7.7,锶、碘、溴、硅、钙等有益微量元素含量较高,水质清冽甘爽。

酿造古井贡酒•年份原浆所用无极水,采自井下三尺,所得佳酿,芳香馥郁。

第三:桃花春曲。

《九酝酒法》载:“桃花开时制曲,花凋曲成。

制酒,味幽香”。

酿制古井贡酒•年份原浆所采用的桃花春曲,只在桃花盛开时制作,此时空气温湿、微生物活动旺盛,方可制作出最好的酒曲。

此曲酿酒,保证酒体香似幽兰,芬芳不散,口感绵柔丰厚。

第四:明代窖池。

“千年老窖万年糟”,古井贡酒•年份原浆是在有500年历史的明代窖池“功勋池”中发酵而成。

功勋池中含有大量古井“神泥”,栖息着600多种有益微生物,是中国白酒老窖池检测分析数据库极限样板库之一。

源源不息的系统性微生物生化过程,产生了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几十种呈香呈味物质,保证了古井贡酒•年份原浆酒香之丰醇。

第五:双择标准。

古井严格按照两大工艺标准,通过富有经验的酿酒技师,以手工方式对优质原酒进行斟选:其一是择层取醅。

只取池子中下层距池底10--20公分处,且不接触池底的那一小部分酒醅。

此层微生物群体最丰富,发酵出的香味最幽香。

其二是择时摘酒。

蒸馏出酒时,只摘取这一锅之中靠近中前段的一小部分酒。

这个时段的酒微量成分比例协调,尤其是酸酯的协调度好,是酿造原浆级年份酒的上好选择。

第六:原酒窖藏。

每瓶古井贡酒•年份原浆所采用的原酒都要经过择层取醅、择时摘酒的纯手工工艺,仅取其精华部分,送入常年温度保持在4-10℃的地下酒窖窖藏多年,再经国内顶级白酒大师精心调制,最终方成美仑美奂的年份原浆美酒。

第七:原生态酿造环境。

古井贡酒产地亳州,是中国白酒之乡,属于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季风明显,气候温和,阳光充足,雨量适中,相比其他区域,这里的气候和产出的粮食作物更适合酿酒。

从古至今,以传统农业为主的产业格局,使得古井集团周边始终保持原生态、无污染的天然环境。

2003年,古井贡酒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2008年,古井酒文化博览园获批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属于白酒行业首家获此殊荣。

第八:高科技与传统工艺完美结合。

现代高科技检测控制技术与传统工艺完美结合,通过技术创新酿造的古井贡酒•,在保证浓香纯正的基础上,避免了酒体的兼香混杂,其酒体中的酸、酯、醇等各微量成分比例更加谐调,完美体现了“纯正原浆,手工酿造”的工艺精髓,并代表了白酒健康型的发展趋势。

涓滴成流的酒液,唯有经历历史的洗礼岁月的沉淀,集天地五谷精华,浑然天成,保持自然本色,方能成就一瓶原浆级好酒

8. 酒厂的管理与制度

(一)资金可以支持经营业务。

  (二)保证酒类商品的质量和安全的经营场所,拥有与经营的酒类商品相匹配的仓储场所,有符合经营酒类商品的资质。

  (三)保障酒类商品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熟悉酒类商品业务的专业人员。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9. 酒业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接待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关接待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应坚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规范管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局下达的年度指标控制使用。

二、接待范围: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来局学习考察的兄弟市州国土资源部门人员;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市相关部门领导;县(市)国土资源局因公来局的工作人员。

三、接待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事先报告登记制度。凡来客需由办公室安排接待的,相关科室应事先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核定就餐标准,安排就餐。需要住宿的,同时安排住宿。特殊情况下,有局领导参加的公务接待用餐,如未能事先跟办公室衔接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事后应补办登记手续。未经办公室安排的接待用餐,其发票办公室一律不签字报销。

四、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接待省、部级领导,用餐标准为800元/桌,住宿安排标准单人套间;接待地厅级领导,用餐标准为600元/桌,住宿安排标准单人套间;接待处级领导,用餐标准为400元/桌,正处级客人安排单人间,其余安排标准双人间;接待县(市)局局长,用餐标准为300元/桌,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以上接待标准均不含烟酒);科室接待来局联系工作的其他人员,统一到办公室领取工作用餐券,到食堂就餐。工作餐标准为15元/人,纳入科室包干经费,每月由办公室、计财科与科室结算。

2、从严控制烟、酒标准。除接待部、省厅及市级以上领导外,不安排高档烟酒。

五、严格限制接待陪同人数。实行对口接待,来客一般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接待,人数一般控制在3人以内。正处以上领导由办公室、对口接待科室报告局长。

六、接待用餐原则上应安排在机关食堂。确因公务需要在外安排用餐的,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七、违反本规定接待的,办公室一概不予受理费用报销事宜。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接待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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