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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报销白酒怎么处理,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自己生产的白酒15吨开具

1,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自己生产的白酒15吨开具

那是单位换算,100万元=100*10000元
为什么优质税35.1万元是含税的啊?
2000是怎么来的哈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自己生产的白酒15吨开具

2,酒类进项发票怎么开如果酒款已付能对方能不能分开开发票我们是小规

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所以对方不会给你可抵的发票的,可以分开开发票
不需要。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不能、也不用抵扣进项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即使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用计入“进项税额”。

酒类进项发票怎么开如果酒款已付能对方能不能分开开发票我们是小规

3,销售白酒的会计如何处理账务

你想要了解什么呢?如果是自产自销就有以下了一般都是销售产品,购入原料,购买办公用品,发生业务招待费,计提工资,发放工资,计提各种税,计提堤围费,交纳上月各种费用,税;资金不足借款,预付款,预收款,结转制造费用,结转成本,结转损益。如果你是零售商的话销售产品,购入商品,后面的不要结转成本与制造费用其它都一样。
绿光的多一些

销售白酒的会计如何处理账务

4,卖了一箱白酒给单位单位要求开具发票报账

如果想做一个省级的代理,就需要办理一个公司吧,要不今后的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经济上的往来问题和大额资金的流向监控等等,应届大学生创业有优惠政策,除了免些什么办证的工本费外,还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若要长期对外提供发票,二个方法一是到国税大厅圆开发票,二是办理税务登记证后要求领购发票(定额或自开)
你好!不会去注册个酒业公司?? 酒厂不肯给你开发票??如有疑问,请追问。

5,我公司是销售白酒的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过程中我们采取买5赠2

1、无偿赠送是要视同销售的,如果发票上只开5瓶,2瓶直接进销售费用,你就等着补税吧;2、正确的处理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开两栏,第一栏5瓶,价格按原价,第二栏2瓶,折扣100%,也就是7瓶的数量5瓶的价格,这样才反映真实情况;3、当然这样做购买方经办人就没有了把赠品私吃的可能,这样也保证了业务的真实性。
相当于7瓶的酒,收5瓶的钱,折扣率为5/7。例如100一瓶,则先开一行700再开一行折扣200另一种方法是,把7瓶作为一个商品,设置商品名“xx酒7瓶装”开票是写1组,金额500

6,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是代理酒类销售关于酒类的购入和售出怎

  (一)收到商品时   (a)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二)实际销售时   (b)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再做(收到委托方开来的增值税发票)   (c)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三)支付款项时   (d)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注意:1、对于分录(a),是按协议约定金额入账的,而不是按成本价入账 的, 这一点和视同买断情况下账务处理金额是一样的。   2、在资产负债表上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是不列示的,代销商品款是受托代销商品的备抵科目,两科目金额一致,这两个科目仅在账上反映,原因是受托方对受托代销商品不具有所有权,同时又为了便于对受托代销商品加强管理而这样处理的。   补充:视同买断方式,那就等同于自己购进商品:   1、收到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酒类产品的税务处理

买白酒时,一般是不能收押金的。因为,你把白酒买回后,目的是把白酒卖出去,当你把白酒卖出去时,你是不会向客户收取瓶子押金的,否则客户肯定不愿意。也就是说,你缴纳的瓶子押金肯定是收不回来的。如果白酒销售时收取瓶子押金,肯定时瓶子销售了两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核定其应纳税额:(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对检查出的酒类生产企业发生的利用关联企业关联交易行为规避消费税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区被查酒类生产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不同的核算方式,选择以上处理方法调整其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收入额,核定应纳税额,补缴消费税。对啤酒生产企业销售的啤酒,不得以向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销售的价格作为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而应当以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对外的销售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作为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并依此确定该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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