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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税务案例分析,关于税务会计的案例分析

1,关于税务会计的案例分析

企业上述做法明显属逃税行为:一、增值税:应按同期销售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二、消费税也应按同期销售最高价格计算消费税额。

关于税务会计的案例分析

2,税务某酒厂某月份销售粮食白酒10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每

搜索百度:外收取保质费 消费税 如下:销售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100*4000+23400/1.17)*20%+100*2000*0.5=84000+100000=184000委托加工应代扣消费税=(75000+15000+5000*2*0.5)/1-20%*20%+5000*2*0.5=23750+5000=28750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经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税务某酒厂某月份销售粮食白酒10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每

3,分析题 某酒厂每年销售白酒在10000公斤平均销售价格为198元含

税务筹划可行,筹划前后酒厂与销售公司是关联企业,总的增值税不变,而消费税降低。  筹划前:每公斤销售价格为198,白酒的增值税为198/1.17*0.17=28.77元 消费税为198/1.17*20%+2*0.5=34.85元   筹划后:每公斤的消费税为138/1.17*20%+2*0.5=24.59,销售公司仍以198元出售则酒厂与销售公司负担的增值税不变,仍为28.77元。  筹划依据是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的避税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非流通领域或终极的消费环节。这就是说,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所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因而,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但增值税税负不变。备注:不知道对不对,自己分析的,希望可以帮到你,选下最佳吧。

分析题 某酒厂每年销售白酒在10000公斤平均销售价格为198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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