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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今年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上班,一道民法题谁来做做

1,一道民法题谁来做做

有效啊。因为这是张某和李某之间的交易
买卖合同有效。 1,张某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工,每月有10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 这说明其是有自己的固定收入,自己在外可独立生活,以自己的工资为生活主要来源,尽管其未成年,张某应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张某因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发生在买卖合同之后,不影响合同效力。

一道民法题谁来做做

2,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收入为

这种一两百的事就算了,当然,买卖当然生效,在彩电正常的情况下李某自然无需返还钱
能力
买了就买了,好比吃进去的东西在吐出来也于事无补,觉得有损失可以卖给想要的人
其一判断张某是否具有合法的购买权利其二张某是在患病前还是患病后
此买卖有效,因为张某靠自己的收入来维持主要生活,并且当时他还没有疯。

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收入为

3,张某去年只有十七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

1.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ll条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患上精神病丧失行为能力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这不影响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2.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张某和李某。(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彩电。(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有向李某交付购买彩电的价款500元的义务,及取得彩电的权利;李某有收取张某500元价款的权利和向张某交付彩电的义务。
你是上大的木
有效,已经有三个月,购买时是正常的
能力

张某去年只有十七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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