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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许可证(北京酒类流通许可证)

1. 北京酒类流通许可证

1. 北京酒类流通许可证

1、办理程序:

(1)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2)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2、《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由商务部于2005年10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全文共包括六章。2012年11月15日,商务部公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

2. 酒类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2. 酒类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酒类流通备案登记需要到当地商务局办理。

  提交的资料:

  一、零售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2、经销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复印件;且营业场所应具备固定、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设计防火要求;

  4、知识测试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此两表格由受理单位提供),(须有一名具备酒类知识的从业人员)。

  二、批发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2、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营业场所和仓储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复印件一份;营业场所应具备固定、营业场所应具备固定、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设计防火要求;仓储设施应相对固定,与交易场所分离;

  4、购销管理、质量检验、财务等制度(包括食品经营五项制度);

  5、知识测试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此两表格由受理单位提供),(须有两名以上具备酒类知识的从业人员,提交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照片各一张)。

  根据酒的类型还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下:

  (一)由生产厂家提供酒类的还需要递交的资料

  1、经销权委托书;

  2、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由当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

  4、酒类流通随附单复印件。

  (二)由经销商提供酒类的还需要递交的资料:

  1、经销权委托书;

  2、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经销商酒类批发资质复印件;

  3、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经销权委托书、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由当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

  5、酒类流通随附单复印件。

  (三)经营进口酒等还需要递交的资料:

  1、海关征税税单完税联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正、副本复印件;

  3、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和符合饮料酒标签

3. 北京酒类流通许可证怎么办理

  申请酒类流通备案登记需要到当地商务局办理。  提交的资料:  一、零售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2、经销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复印件;且营业场所应具备固定、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设计防火要求;  4、知识测试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此两表格由受理单位提供),(须有一名具备酒类知识的从业人员)。  二、批发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2、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营业场所和仓储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复印件一份;营业场所应具备固定、营业场所应具备固定、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设计防火要求;仓储设施应相对固定,与交易场所分离;  4、购销管理、质量检验、财务等制度(包括食品经营五项制度);  5、知识测试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此两表格由受理单位提供),(须有两名以上具备酒类知识的从业人员,提交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照片各一张)。  根据酒的类型还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下:  (一)由生产厂家提供酒类的还需要递交的资料  1、经销权委托书;  2、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由当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  4、酒类流通随附单复印件。  (二)由经销商提供酒类的还需要递交的资料:  1、经销权委托书;  2、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经销商酒类批发资质复印件;  3、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经销权委托书、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由当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  5、酒类流通随附单复印件。  (三)经营进口酒等还需要递交的资料:  1、海关征税税单完税联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正、副本复印件;  3、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和符合饮料酒标签标准的中文标识。  注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来办理,委托代理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于对照查验)和复印件;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申请单位)。

4. 北京酒类流通许可证怎么办

▲申领《酒类批发许可证》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建单位办照后补交);

3、经营酒类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4、经营场所(含办公场所)面积12平方米以上,酒类专用仓储面积20平方米以上;

5、有两名以上掌握酒类知识业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6、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7、有健全的购、销管理制度和质量检验制度;

8、有财务管理制度;

9、有酒类保管制度;

10、县经贸局审核意见。

以上资料各项提交一式二份。

▲申领《酒类零售许可证》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酒类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场所使用证件(必须在固定建筑物内)复印件;

3、掌握酒类知识业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有酒类经营购销制度。

▲申请换证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酒类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4、掌握酒类知识业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5、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具体负责部门:杭州市商贸局

单位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484号市府综合办公楼3号楼3楼

5. 北京酒类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由商务部于2005年10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全文共包括六章。2012年11月15日,商务部公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可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酒类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6. 北京酒类经营许可证

超市卖酒同样需要酒类专卖许可证的,但可能比单纯酒类专卖办理方便一点。就因为是超市经营范围比较广泛、涉及内容众多,当然酒类是必不可少的商品所以办理比较快。当然食品卫生许可证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超市购买酒类产品冒牌产品还没碰到过。

7. 酒类流通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2015年11月10日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经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证件也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8. 北京酒类批发

这条规定限制的是酒厂(生产酒的企业)不能向没有许可证的单位批发酒类,也就是说,如果单位、酒店没有取得酒类经营许可证的话,不能直接到酒厂去批发酒。

你作为经营酒类批发的单位,批发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受这条规定的限制。

9. 酒品流通许可证

  《  食品  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第三十二条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食品经营者建立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对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确认后归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时,应当按照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的有关规定,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的,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注销、撤销、吊销许可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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