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白酒销售的税收是怎样
应该根据销售额交纳增值税。若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否则,应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
2,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 对应的计算公式是: 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如果属于委托加工白酒的,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如果属于进口酒类应税消费品的,其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例如:某白酒生产企业10月份生产销售某类白酒1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0000元,该企业需要缴纳多少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0.5×10000+100000×20%=25000元。生产、委托加工以及进口白酒的企业,除了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一流转税,还需要缴纳消费税,且白酒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是复合计征,既需要计算从价税额又需要计算从量税额
3,酒水如何征税在税务上
关键是你的什么行业的,你要是娱乐业的就缴营业税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酒吧等娱乐业项目营业税税率为15%,如果是生产行业的要交纳消费税白酒、薯类白酒按20%的税率从价计征消费税,同时再按每斤白酒0.5元的定额税率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
1、酒类批发和生产企业要收取增值税和消费税2、酒吧类餐饮服务企业征收营业税、具体税率不等。
4,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白酒消费税是是按照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计算的。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计算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
当月应纳消费税=4*5000*20%+5000*0.5+2.5*4000*15%+4000*0.5+5*3000*20%+0.5*3000
消费税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比例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是20%,定额税率是1元/公斤(1000元/吨)9月份消费税=1500*20%+50*0.1=300+5=305万元
6,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白酒消费税是是按照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计算的。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7,粮食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某酒厂销售20吨
因为每斤0.5元,而要求单位是万元,所以把元换成万元,要除以10000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此题中本月应税白酒数量=20×1000×2=40,000(斤),单位税额0.5元; 从价定率征收的销售额为20×30,000=600,000(元),比例税率为20%。 则应纳消费税额=20×1000×2×0.5+20×30,000×20%=140,000(元) 所以此题选择b,14万 望采纳,谢谢
8,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销售粮食、白酒的消费税,是指在销售过程所征收的税额。一、粮食、白酒消费税计算公式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举例: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2吨,收取价款30万,那么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2*2*0.5+300000*20%=62000(元)实际中遇到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可能涉及需要核定计税价格、成套销售、视同销售等情况。此时以上公式仍然适用,但对于具体销售额、税率等可能需要具体定。二、核定计税价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9,白酒企业消费税税率怎么征的各公司不可比吗
你的问题问得很大,如果要解释的很详尽的话要很大篇幅。首先说你的那个例子吧:白酒的消费税实行的是复合计税,20%的从价计税加0.5元每五百克的从量税,且外购的已纳消费税不能做扣除,即使有酒精原料是外购的且在出厂的时候记过消费税,在本厂计税的时候也不能把之前已纳的消费税作扣除。其次因为是从价计税所以价格不同就直接导致了从价那一部分的应纳消费税的区别。楼上的那位说是因为档次问题,其实白酒在计征消费税的时候是不区别档次的,消费税这一税种只有在卷烟和啤酒两类商品分甲乙两档次。另外还有一系列的影响,比如用于出口的产品一般是要把增值税消费税全额退还的,或者还有临时制定的一些优惠措施导致对税额的影响的。总之,税费的计算的规定比较繁杂,但从销售收入和纳税额去比较是不准确的。
你好!兄弟,白酒的税收含两部分,一部分是消费税,也就是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另一部分是从量税,也就是按照销售收入来交的税。这样的话,就不难理解你上面说的情况了哈!实际上白酒企业上缴的税收不完全与销售收入成正比哈,关键看你低、中、高档酒所占的比例了,显然泸州老窖定位的是高档酒路线,而汾酒则是中低档路线.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10,现在销售白酒的消费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啊
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三种方法。 1、从价定率: 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两个因素。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定额: 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消费品的应税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数量×比率税率 三、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11,关于一个白酒消费税计算的问题
白酒复合计税,从量的标准是0.5元/斤,1吨=1000公斤=2000斤,所以换算成吨的话就是0.5*2000元/吨。所以从量部分就是1.2吨*0.5*2000元/吨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白酒要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来计征消费税,所以就按销售额计算单价6000元/(1.2*2000)斤=2.5元/斤,从价部分消费税=2.5*500*0.5
你自己都已经解释了,6000元/吨要换算成一斤多少元,就是6000/2000,就是每斤3元,直接就可以和500算出定率所要缴纳的税款了。
职工发放的部分视同销售,并在一起算就好。500斤=250公斤=250kg=0.25吨共销售 1.2+0.25=1.45吨1.45*6000*20%+1.45*1000=1740+1450=3190元小技巧:白酒从量定额 1吨/1000元
看到irenely_009007的答案感觉好笑,不懂还来教人。2000*3*(1+8%)/(1-20%)是从价定税的成本利润(注意:消费税成本利润的公式是这样的,因为是价内税),0.5从量税税率,白酒是0.5元/斤。所以楼主的答案完全正确。
12,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白酒消费税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但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是有不一样的计算方法:1.委托加工产品,2、国外进口商品,3、核定计税价格,4、成套产品销售,5、产品视同销售,【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13,请问经营白酒的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交消费税和营业税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应税消费品可以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4.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不含金银首饰(镶嵌首饰))5.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6.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7.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外购从工业企业购进和进口。从商业企业购进的,不得扣除。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护肤护发品为原料生产的护肤护发品4.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不含金银首饰(镶嵌首饰))5.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已纳消费税税款是指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除上述以外,消费税不存在抵扣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发〔1997〕84号文第二条“关于工业企业从事应税消费品购销的征税问题”中明确规定:“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对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上述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仅限于烟丝、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车轮胎和摩托车。”“本规定中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