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奥黛丽赫本的故事
该片分成上下两部,以纪实的视角着重刻画了奥黛丽赫本的前半生。故事采用倒叙方式,从奥黛丽(Jennifer Love Hewitt饰)拍摄《蒂凡尼的早餐》时开始叙述,在片场中她看见追捧的人们,恍然回到童年时期——那时候家庭富足,有一个疼爱她的父亲,慈爱的母亲。随着二战爆发,她与母亲居住在荷兰的舅舅家,天天饱受战争的恐怖折磨。她渴望看见父亲,但父亲却永远不出现,给她敏感的心灵留下永恒的创伤。此后她成为好莱坞巨星的经历也娓娓道来,包括她并不顺利的爱情之路,最后接回到《蒂凡尼的早餐》的拍摄现场。而《蒂凡尼的早餐》之后的生活经历则以一段话来介绍,完整地展现了奥黛丽?赫本的人生历程。
奥黛丽赫本童年 奥黛丽·赫本生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父亲约瑟夫·维克特·安瑟尼·赫本-鲁斯顿是一位英国银行家,母亲艾拉·凡·赫姆斯特拉是荷兰贵族后裔,袭有男爵的封号,家族谱系甚至可以回溯到英王爱德华三世。赫本的全名原本为“奥黛丽·凯瑟琳·鲁斯顿”,但在二战后,由于她的父亲约瑟夫偶尔发现自己的母系先祖中有“赫本”这个姓氏,于是把自己的姓氏改为了“赫本-鲁斯顿”。因此,为了合乎法律规定,奥黛丽的名字也相应修改为“奥黛丽·凯瑟琳·赫本-鲁斯顿”,一般简称为“奥黛丽·赫本”。 【注】奥黛丽·赫本是英王爱德华三世和苏格兰玻斯威尔第四代侯爵詹姆士·赫本(苏格兰玛丽女王的第三任丈夫)的后裔。詹姆士·赫本的后裔中,与奥黛丽同一时代的好莱坞名人还有凯瑟琳·赫本和摩纳哥王子雷尼尔三世(娶格蕾丝·凯丽为王妃轰动好莱坞),而英王爱德华三世的后裔中也有亨弗莱·鲍嘉这样的好莱坞明星。实际上他们和奥黛丽是远房亲戚。 赫本六岁开始就读于英国伦敦的贵族寄宿学校(1935年~1938年),但旋即遇到父母离异,父亲离开了家庭,之后赫本离开英国跟随母亲一起回到荷兰的娘家。1939年时她进入安恒音乐学院(arnhem conservatory)学习芭蕾舞,之后二战爆发,宣称中立的荷兰被纳粹占领。当时的身份文件大多为手写,为避免她原本非常英国味道的名字招惹麻烦,她母亲篡改了自己的身份文件替她制造了一个荷兰假名艾达·凡·赫姆斯特拉(edda van heemstra,edda与ella在字母上只是一笔之差,便于伪造),但是这个名字从未合法登记过。 当纳粹侵占安恒后,由于谣传母亲的家族带有犹太血统,原本十分富裕的男爵家族被视为帝国敌人,不但财产被占领军没收,赫本的舅舅也被抓入集中营,母女俩被迫过着贫困的生活。在战争的饥荒期间,赫本经常靠郁金香球茎以及由烘草做成的“绿色面包”来充饥,并喝大量的水填饱肚子。长期的营养不良促成她日后瘦削的身材。虽然如此,赫本仍然不断锻炼她最爱的芭蕾舞,即使穷到要穿上最难捱的木制舞鞋也没关系。在此期间,赫本曾为荷兰地下游击队秘密工作(包括表演芭蕾舞募集捐款、传递情报等),为反法西斯战争做出贡献。1944年安恒战役,此时16岁的奥黛丽成为一名志愿护士,战役期间很多盟军伤兵被送到了赫本所在的医院,其中一名受伤的英国伞兵在赫本和其他护士的帮助和照护下康复,这名伞兵就是后来的导演特伦斯·杨,他在1967年执导了赫本主演的《盲女惊魂记》。
2,格林童话女王的把戏 故事概括60字
古时候,有一位女王,是一个巫婆,可她的女儿却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老太婆总想着坑害人,每当来了一个求婚者,她总说谁要想娶她女儿,必须先解一道难题,解不出就要他的性命。许多人迷恋姑娘的美貌,壮着胆子来求婚,却完不成老太婆交给的任务,结果呢,只得跪在地上,被毫不留情地砍去了头。 有一位王子,听人说这位公主美貌绝伦,便对自己的父亲讲:"恳请你让我去吧,我要向她求婚。" "休想!休想!"国王回答说,"你去了,就等于是找死啊!" 谁知,王子因此一病不起,整整躺了七年,最后奄奄一息,没有哪个医生能治好他。 父亲眼看着他病入膏肓,才哀伤地对他说:"那你就去碰碰运气好啦。我已经束手无策了。" 儿子一听,从病床上一跃而起,健康恢复了,高高兴兴地上了路。 他骑马越过一片荒野,看见前边地上似乎有一大堆干草,于是就走了过去,发现原来是一个肥胖的家伙仰卧在地上。 这个肥胖的家伙看见王子走了过来,就站起来说:"您要是需要佣人,就请雇我吧!" 王子问他:"我要你这样一个笨手笨脚的人干什么?""噢,"胖子说,"这还不算什么,我要是好好鼓鼓气,还会比现在胖上三千倍呐!" "要是这样,"王子说,"跟我走吧,也许你能帮得上忙。" 说完,王子走了,胖子跟在后面。走了一会儿,他看见草地上躺着另一个人,把耳朵紧贴在地上。 王子问:"你在干什么?" "我在听啊。"那人回答说。 "你这样专心致志地在听什么?" "我在听世界上正发生着的事情。我的耳朵特别灵,什么也休想逃得过我,我甚至连草在生长都能听得见。""那么请告诉我,"王子说,"在王宫里,就是女儿很漂亮的那个女王的宫殿,你听见什么了?告诉我好吗?" "我听见磨宝剑的声音,一个求婚者就要被斩首啦。" 王子说:"我用得着你,跟我走吧。" 于是三个人继续前进。 走了一会儿,远远地看见地上横着一双脚,却怎么也望不到身体的其余部分。他们走啊走,走了好长一段路,才看见身子和脑袋。 "天哪!"王子惊叹道,"你的个头真够可以的啦!""没错,"高个子回答道,"要是我好好伸开四肢,我还会长三千倍呐,比地球上最高的山还高!要是您愿意雇用我的话,我很乐意为您效劳,。" "那么,就跟我走吧,"王子说,"我用得着你。" 接着,他们继续往前走,看见一个人坐在路边上,用布扎住了眼睛。王子问他眼睛是不是有毛病,不能见亮光。"没有,"那人回答说,"我的目光太厉害了,所以我不能取下罩布,否则我眼睛望着什么,什么就会裂得粉碎。要是这本事对您有什么用,就把我带上吧。" "走吧,"王子说,"我用得着你。" 他们继续前进,又看见一个人躺在阳光下,却浑身颤抖,像是冻坏了似的,四肢抖个不停。 "这么大的太阳,你怎么还发抖呀?"王子问。"唉,"那人回答说,"天生我的体质就跟别人的不一样。天越热,我越冷,就越抖得厉害。天冷了,我就热得受不了。坐在冰上,我准会热得受不了;可坐在火炉里面呢,我又冷得受不了。" "你真是个怪人,"王子说,"要是你乐意为我效力,就起来吧。" 他们又上了路,忽然见到一个脖子长得长长的人,正站在那儿伸着脖子四处张望,他的脖子长得能看到山的那一边。 王子问:"你这么起劲儿地在望什么?" 那人回答说:"我的目光特别锐利,可以看清所有森林原野,深谷高山,可以看到整个世界。" 王子于是说:"跟我走吧,我正好缺你这样一个奇才哩。" 不久,王子便领着自己六个非同寻常的仆人,来到了老女巫生活的城市。他没有自我介绍,只是告诉女王说,她要是肯把美丽的女儿嫁给他,他就会完成交给他的任何事情。 老巫婆很高兴,又有一个又帅又英勇的小伙子落进她的圈套了,便说:"我要给你出三个难题,你全解决了,我就把我的女儿许配给你。" "第一个是什么?"王子问。 "我有一枚戒指掉在红海里了,你去帮我取回来吧。" 王子回去后,就对那几个仆人说:"第一件事很困难。必须从红海中捞回一只戒指来,怎么完成呢?" 这时候,那个目光锐利的仆人说:"让我来看一看它掉在哪儿了。"说着便向红海深处望去,说戒指挂在一块尖尖的礁石上了。 那个又高又瘦的人说:"只要你看得见,我就能轻而易举地把它捞上来。" "要是就这么点事儿,我来。"大胖子嚷嚷着说。他趴下身子,把嘴凑近海水。只见海浪就像跌落深涧似地涌进他嘴里,一会儿他就把大海喝干了。高个子微微弯下腰,用一只手拾起了戒指。王子拿到了戒指,非常高兴,把它呈给了老巫婆。老婆子很惊讶,说:"不错,是原来那只,算你幸运,解决了第一个难题,可马上还有第二个。你瞧我宫前的草地上,那儿放牧着三百头肥牛,你得连皮带毛,连骨带角把它们通通吃掉;还有在下边地窖里存放着三百桶酒,你也得喝光它们。要是有一根牛毛和一小滴酒剩下来,我就要你的命!""我不可以请些客人吗?"王子问,"没人陪着,吃喝无味啊。"老婆子冷笑一声,回答说:"我准你请一个客人,让你有个伴,可多了不行。"
这个童话故事具有一定的讽刺意义,概括起来就是女王的做的一切,其实别人都知道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六只天鹅里的小公主)喜欢理由(小公主的六个哥哥被巫婆后母变成天鹅,为了救哥哥们,六年里不说不笑为哥哥们编织衣衫。被人诬陷,要被烧死也不肯开口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