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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夏都葡萄酒有限公司诉讼案,特里尔葡萄酒案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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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里尔葡萄酒案怎么认定

德国联邦法院就曾有过类似的判决,判决编号,联邦法院判例集,91卷,324页,BGHZ91,324,在这一判决的论述部分,德国联邦法院对学界的,客观性理论,进行了上述的修正和限制。由此,客观性理论,最终得到最高法院司法确认,遂成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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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口红酒未贴中文标签被投诉到工商会怎么处罚

进口红酒未贴中文标签被投诉到工商,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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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北夏都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河北夏都葡萄酿酒公司成立于2004年,公司位于中国葡萄酿酒之乡-河北昌黎境内,注册资本5000万元,占地面积60000余平方米,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葡萄酒及各种以葡萄为原料的饮料和货物进出口等,年酒葡萄加工能力16000吨。河北夏都葡萄酿酒公司年酒葡萄加工能力16000吨,可生产10000吨原酒、10000吨成品酒和300吨庄园有机葡萄酒、100吨高端白兰地蒸馏酒,主导产品为三大葡萄酒系列之一的桃红葡萄酒,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中国首家专业生产桃红葡萄酒企业。目前研发的葡萄酒系列有干白系列(包括夏都干白、贵人香干白、霞多丽干白、玫瑰香半干白、橡木桶窖藏莎当妮干白等。)干红系列(包括:金爵赤霞珠干红、爵士赤霞珠干红、皇爵赤霞珠干红、勋爵赤霞珠干红、橡木桶窖藏赤霞珠干红、橡木桶窖藏西拉干红等)桃红系列(包括特冰爽桃红葡萄酒、桃红起泡葡萄酒、菲典桃红葡萄酒、贵妃红桃红葡萄酒、蝴蝶兰桃红葡萄酒、名典桃红蜜思妮冰桃红葡萄酒、概念桃红葡萄酒等)夏都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化经营为方向,依靠科学技术,走多种经营之路,实现酿酒生产的大型现代化企业。《中国桃红葡萄酒网》行业网站创建者《桃红葡萄酒企业标准》制定者《食品工业用葡萄酒原酒》制定者中国桃红葡萄酒第一品牌打造者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基地2008年全国赛事专供酒2006年度“普特杯”中国酒业十大创新品牌2006年评为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会员2008年被评为中国葡萄酒最具有潜力品牌2009年荣获最具投资价值葡萄酒企业2011年夏都桃红葡萄酒被评为河北第一2011年河北省第八届消费者信得过产品2011年橡木桶窖藏赤霞干红被评为最具人气葡萄酒2012年“abloom”商标被评为河北省著名商标2012年被评为河北省诚信企业2012年河北省著名商标企业2012-2014年河北省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法定代表人:张宝翼成立时间:2004-02-19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13032200000304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地址:昌黎县昌黄公路北侧(张官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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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解百纳争夺战

2008年7月16日,国内12家葡萄酒企业联合发表了宣言,声讨张裕试图垄断“解百纳”,坚称解百纳为葡萄酒原料的通用名称,不能被一家企业独占。而在7月1日,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4家葡萄酒企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法院撤销解百纳注册商标。 此前的2008年5月26日,国家商评委裁定,解百纳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原本似乎已经尘埃落定的长达6年的解百纳商标争夺战,在7月里却以法律诉讼的形式燃起更浓的烽烟。 解百纳,一个名词,一个商标。背后是一场利益的纠结,一个行业的乱象。 争夺 解百纳之争始于2002年。 2001年,张裕向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解百纳的商标注册申请。2002年2月,张裕解百纳商标得到国家商标总局批准。之后,张裕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 然而,对此注册,威龙、中粮长城、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等葡萄酒企业表示反对,一些葡萄酒企业向工商总局递交了有关撤销解百纳商标专用权的申请书,理由是解百纳是葡萄品种和品系,并非张裕所独有。 2002年7月,商标局下发(2002)187号决定,撤销解百纳商标注册。当时商标局认为,解百纳是中文红葡萄名称,是我国葡萄酒生产企业酿造红葡萄酒的原料名称。 张裕随即对此提出复审。 今年5月26日,国家商评委发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和商标争议裁定书,裁定解百纳为张裕的注册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规范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解百纳是我国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称,以及现行葡萄酒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葡萄酒通用名称,因此不属于葡萄和葡萄酒的法定通用名称。而解百纳和“cabernet”之间也并未形成固定的对应关系。 此外,解百纳并非汉语拼音固定词汇,解百纳一词最早于1936年由张裕酿酒公司使用,并作为商标名称的一部分出现在商标注册文件中。多方证据表明解百纳长期被张裕公司作为葡萄酒的商标或特定名称使用,能够起到区分葡萄酒商品来源的作用,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 2008年7月16日,以长城、王朝、威龙等为首的12家葡萄酒企业齐聚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张裕的行为是霸权行为,是将全行业的公有资源据为己有”。众家葡萄酒企业联合重申:解百纳商标目前在法律上还处于不确定状态。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解百纳的最终归属将由法庭作出判决。 利益 显然,对解百纳商标的争夺源自利益驱动。 直至1998年以前,市场上生产解百纳的企业仅有张裕一家。到1990年代末期,葡萄酒市场逐渐兴起,其中张裕解百纳成为国产红酒的代表产品流行一时。与此同时,国内大大小小的葡萄酒厂的生产线上几乎不约而同地出现了解百纳葡萄酒,尤其在2003年商标案爆发之后达到高潮。 据了解,目前30多种解百纳多为一些不知名的品牌,趁商标案之机捞一把。还有一些虽是大企业的品牌产品,但多走低价路线,有的甚至低至10余元,比一些小企业的产品还便宜。另有一些洋品牌,期望借解百纳的知名度打开中国市场。甚至有很多厂家只需要在瓶标上印上解百纳3个字,没有任何推广也能卖得很好。 这就是所谓的傍名牌效应。 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萄酒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强介绍,我国葡萄酒年产量在50万—60万吨,其中,解百纳的产量占到了12万—15万吨,约占总产量的25%。资料显示,2007年中国葡萄酒的销售总额为150亿元,其中解百纳占近30亿元。 而据张裕上海营销管理公司大客户经理瞿德强透露,2007年,张裕解百纳系列产品销售额达到20亿元,占整个解百纳市场的70%。如此大的比重,对任何企业来说,都绝对是一块大蛋糕。 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双方为了解百纳归属权大打出手,甚至诉诸法律,最主要的是看重解百纳已经形成的品牌和市场。如果其他企业被禁止使用解百纳名称,那么很多企业的经营就会毁于一旦。 原国家商评委副主任杨叶璇表示,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习惯的改变,干红、干白葡萄酒等高档产品有了很大市场,高知名度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很大利益。也就是说,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跟大家利益有了直接关系。说穿了,解百纳商标权纠纷其实就是利益之争。 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说,“人家几十年创下来的一个商标,而且从未间断使用的一个商标,费尽心血培育起来的一个商标,你前面几十年没有用过,到这个牌子有了声誉以后你来用,你这是合理、合法使用吗?不是。” “如果解百纳商标最终被判撤销,受到伤害最大的将是中国葡萄酒业。”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刘彦平博士指出,“如果一个有着70多年生命力的原创品牌都得不到保护,还有谁愿意投入精力自主创新?葡萄酒业如何发展?”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咨询师项凯标则说:“中国的本土企业太不重视自身的品牌建设,这是一个关键问题,特别是不具备产品研发能力的小企业,更愿意‘傍名牌’,只要能赚钱就好,这样既不利于自身发展,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有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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