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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注销员工遣散应该怎么补偿
、肯定是不合理的!希望你咨询下在线律师!看他能不能帮忙!祝你能早日解决!过个好年!
2,关于注销企业的职工的赔偿问题回答好我追分
公积金保险金是应该给补上的。但是注销与破产对于陪偿这个是不一样的,对于公司注销这一块在法律上如何给员工赔偿,这一块没有明文的解释,一般的处理是,工作一年的给一个月工资。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3,公司撤销后员工进行平移可以不用赔偿吗
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变更的话,那么员工继续上班,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劳动合同内容有改变,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或许可以。
4,请问公司注销如何补偿员工
要求公司按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
公司注销的,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被注销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公司注销后,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对员工工龄进行连续计算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连续计算工龄的,则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