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什么时候开始生产
1903年,英德商人合资在青岛建立了英德酿酒有限公司(青岛啤酒厂的前身),啤酒生产能力约300吨,1916年改由日本“麦酒株式会社”经营,年生产啤酒量3000吨,1945年由民国接手经营。
2,看你知道不
青啤1903年英国和德国商人在青岛开办英德酿酒有限公司,生产能力为2000吨,这就是现在青岛啤酒厂的前身。
青岛
不是青岛么?
3,谁知道华东庄园
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创建于1985年,是由英国人百利先生在中国青岛按欧洲酒庄模式建造的中国第一座葡萄酒酒庄,也是中国第一家按国际酒庄标准生产单品种、产地、年份高级葡萄酒的企业。 华东·百利酒庄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崂山九龙坡,占地1000余亩。酒庄引进了以莎当妮、薏丝琳、赤霞珠、佳美等为代表的数万株13种欧洲名贵酿酒品种葡萄栽培种植,并在大泽山等地建立了万亩葡萄基地。其独特的“单干双臂”栽培模式,加有青岛地区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保证了“华东”产品与众不同的高品位。
百度随便差!!!
4,看你知道不
青岛啤酒以前是和国外的酒商有关系。
青啤1903年英国和德国商人在青岛开办英德酿酒有限公司,生产能力为2000吨,这就是现在青岛啤酒厂的前身。
青啤1904年在哈尔滨出现了中国人自己开办的啤酒厂---东北三省啤酒厂;1914年哈尔滨又建起了五洲啤酒汽水厂;同年北京建立了双合盛啤酒厂;1935年广州出现了五羊啤酒厂(广州啤酒厂的前身)。
青啤1958年我国在天津、杭州、武汉、重庆、西安、兰州、昆明等大城市投资新建了一批规模在2000吨左右的啤酒厂,成为我国啤酒业发展的一批骨干企业。
青啤截止到2006年,全国啤酒厂总数达到120多家,啤酒产量达57.3万吨,
青岛
海南 青岛
海南 青岛咯
5,味极鲜酱油是哪里生产的是否安全啊
是青岛的味极鲜酱油供应、味极鲜酱油批发、味极鲜酱油生产、味极鲜酱油零售、味极鲜酱油供应、味极鲜酱油出口、优质味极鲜酱油、优质味极鲜酱油批发、青岛味极鲜酱油生产、青岛味极鲜酱油批发、味极鲜酱油供应青岛海培德商贸有限公司(酿造部),主要从事味极鲜酱油、酱油、食醋系列调味品的销售。公司下属的食品酿造公司建于1985年,厂房面积10000平方米。所有味极鲜酱油系列的产品精选优质原料,采用先进的技术,结合我国传统的工艺,精工酿制而成,具有营养丰富、美味可口、增进食欲、防止衰老之功效,是各家各户餐餐必备,馈赠亲友的首选调味品。味极鲜酱油种类:小龙女味极鲜酱油、美极鲜酱油味极鲜酱油口感:酱香浓郁、色泽红润、味道鲜美、香味、咸味搭配和谐,是佐餐凉拌、烹调、清炒、点蘸皆宜,是现代生活调味首先佳品。味极鲜酱油销售方式:可进行批发味极鲜酱油、零售味极鲜酱油味极鲜酱油销售地点:青岛周边地区、全国各地、韩国、日本、印度、加拿大等各个国家和地区味极鲜酱油包装方式:瓶装味极鲜酱油、塑料桶装味极鲜酱油、大桶味极鲜酱油等味极鲜酱油运输:有专业的味极鲜酱油运输车队,运输到全国各地公司可进行所有味极鲜酱油的OEM贴牌生产,质量可靠。青岛海培德商贸是您最好的选择!
6,中国最好的葡萄酒是什么牌子
葡萄酒有张裕、长城、王朝、通化、威龙、宁夏红、香格里拉、丰收、龙徽、云南红等品牌。其中张裕、长城和王朝是最热销的三大国产红酒品牌,由于评判标准不一,无法知晓最好的葡萄酒品牌是哪一个。如今,葡萄酒是继白酒之后,国人较青睐的酒类。葡萄酒的选择十分有讲究,品牌很重要,在婚宴用酒上更是如此,不求贵的,只求有品位上档次。国内比较好的葡萄酒品牌有:1、张裕张裕集团的前身是 “张裕酿酒公司”,1892年,由著名爱国华侨实业家张弼士投资300万两白银创办,是中国第一个工业化生产葡萄酒的厂家。也是中国葡萄酒品牌排行榜的榜首,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张裕已经发展成为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2、长城长城葡萄酒是全球500强企业中粮集团旗下驰名品牌,是中国葡萄酒第一品牌之一, 是“中国名牌产品”和“行业标志性品牌”。上榜 中国葡萄酒品牌排行榜,连续多年产销量居全国第一。是APEC财长会议晚宴专用酒、亚洲博鳌论坛唯一指定用酒、人民大会堂国宴用酒。3、王朝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始建于1980年,是中国第二家、天津市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合资的外方为法国人头马亚太有限公司和香港国际贸易与技术研究社 。生产能力为4万吨/年,是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全汁高档葡萄酒生产企业之一。4、通化通化葡萄酒是1949年9月30日,全国政协第一届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唯一宴会用葡萄酒,1949年10月1日800人开国大典唯一宴会用葡萄酒,通化葡萄酒被誉为“红色国酒”。5、威龙威龙公司所处的烟台地区,被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认证为亚洲唯一的葡萄与葡萄酒城。所产的葡萄酒也被国家予以原产地保护,威龙公司列为首批企业。威龙出产的葡萄与世界上最著名的波尔多地区的葡萄品质相似,被人们誉为"中国的波尔多"。也上榜中国葡萄酒品牌排行榜。6、宁夏红宁夏红是属于保健酒中的一员,而宁夏红对于自我的定位则十分明确:果酒,作为一款开创中国酒行业先河的产品,它既不是白酒、也不是葡萄酒、更不是保健酒,而是独树一帜的枸杞健康果酒。7、香格里拉香格里拉葡萄酒云南香格里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福文化先导的香港金六福酒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是云南省政府重点支持的少数民族地区骨干企业,主要从事青稞干酒和葡萄酒系列的生产、销售以及现代生物工程创新技术的研究开发。8、丰收丰收葡萄酒是知名品牌,四次被评为“北京市著名商标”,丰收牌葡萄酒连续荣获“北京名牌产品”、“国家食品工业重点产品”、“消费者信得过产品”等荣誉称号。丰收牌葡萄酒远销欧美、东南亚十四个国家和地区,畅销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7,驰名商标侵权案例经济法
一、案件来源 2010年4月22日,安岳县工商局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安岳县小周酒水经营部销售的青岛品牌纯生啤酒,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经局领导安排,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部经营者周广地涉嫌销售侵犯“青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啤酒。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安岳县工商局于同年4月22日立案进行调查。 二、案情介绍 当事人周某某,男,汉族,现年28岁;经营场所:安岳县岳阳镇普州大道北段178号附54号,《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在申办之中。 现查实,当事人周某某于2010年3月25日,从青岛海岛啤酒有限公司购进“青岛品牌纯生化”啤酒3392件,购货款54200元。当事人购回该批啤酒后,以每件20元的价格在安岳县境内批发销售了1000件,获销货款20000元。经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诉,本局调查查明:该批啤酒实际商标名为“五月风”啤酒,由青岛海岛啤酒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天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加工生产,在包装装潢上未标明生产厂名、厂址,而该青岛海岛啤酒有限公司无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登记资料中无生产啤酒的经营范围。青岛海岛啤酒有限公司在委托加工生产该批啤酒时,使用的酒瓶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印有“青岛啤酒”注册商标和“TSINGTAO”英文注册商标的专用酒瓶,将“青岛品牌纯生”作为其商品名称,在瓶身标识和外包装箱上不加区别地突出使用,瓶身标识和外包装箱上所使用的标志、图案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岛啤酒纯生”图案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第3888383号注册商标相近似,当事人周某某在销售该啤酒时对外宣称是“青岛品牌纯生啤酒”,以此误导公众,使消费者误认为该批啤酒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岛纯生”啤酒。当事人周广地销售啤酒的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侵权行为,已侵犯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青岛”中文商标以及“TSINGTAO”英文商标专用权。 三、案件处理 当事人周某某销售侵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啤酒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构成要件,已构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扣留在案的侵权啤酒2337件。 四、案情分析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基本锁定了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尚未销售的涉嫌侵权啤酒采取了扣留强制措施。当事人不服,随即以我局强制措施违法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在互联网上发布舆论,称我局对商标侵权行为无管辖权,采取强制措施违法。我局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案情分析会,案审会,对本案的最终定性进行确认。在定性过程中先后出现两种不同观点的争议:一钟观点认为,本案当事人销售的啤酒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啤酒在名称、包装、装潢上相近似、其行为属傍名牌行为,应当用《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规范其行为,同时可根据该《若干规定》第六条认定当事人销售的商品属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当事人虽然销售的啤酒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啤酒在名称、包装、装潢上相近似,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啤酒名称已注册为商标,且属驰名商标,当事人的行为按照《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不适用以《若干规定》来规范,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于傍名牌行为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认定商标侵权行为,在认定过程中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十条规定的原则进行调查取证,并通过案审会讨论认定。执法人员按照第二种观点,调整调查方案,补充完善了向青岛工商机关协查、向山东禹城市工商机关协查、消费者调查等多项证据,本案于2010年6月30日查清了案件事实。本局案审会通过讨论分析,一致认定:本案当事人应当定性为销售侵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啤酒行为。 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以本局胜诉告终。本案之所以能最终结案,主要取决于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克服难点,运用“抽丝剥茧,先易后难,由外及内逐步深入”的方法与技巧,注重查明案件的来龙去脉,从而理清了本案的事实与性质。值得一提的是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商标侵权的原则,通过对消费者调查,最终以案审会讨论认定当事人销售的啤酒侵犯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这是我局在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中的创新尝试,切实维护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本案的成功查处,得到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高度称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本案的查处具有典型意义,其查处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名词解释:经济法主体、股份有限公司、要约、驰名商标 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