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治理结构研究论文
http://wenwen.sogou.com/z/q8778315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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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理结构的介绍
,意为公司权力机关的设置、运行及权力机关之间的法权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简单的说,就是公司内部权力的划分与制衡,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 包括:股东的权利,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产生、召开,董监事会和高管的责任等等。。这里面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有公司章程的约定。
3,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制度创新
现代企业制度,也称现代公司制度,其基本的形式是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关键是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的产权关系及其治理结构所体现的是多层级的委托——代理关系。从一般意义上讲,要形成有效的能够克服代理问题的治理结构,需形成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健全的行之有效的法规体系;形成股东可以“用脚投票”的健全的股票市场;竞争性的职业经理市场的作用;有效的激励机制;健全的严格的财务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制度。
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过程中面对的焦点问题之一是国有股和大多最终属于国有产权的法人股。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要加强一般性的基本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与公司制度相关的法规体系,尤其是要严格执法;
(2)规范证券市场,强化证券市场的监督和约束功能;
(3)形成竞争性的职业经理市场,强化经理人市场的约束功能;
(4)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等等。
另外,要切实从中国实际出发,在制度创新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并行之有效的治理结构。
4,公司的结构治理模式有哪些
公司的结构治理模式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看,主要有美国式、日本式和德国式三种模式。美国管理方式特点:1、灵活的市场化的人力资源配置 ;2、以详细职务分工为基础的专业化和制度化管理 ;3、人力资源培训十分广泛;4、强烈物质刺激为基础的工资制度 ;日本管理方式特点:1、终身雇佣制 ;2、时间控制;3、准时生产制;4、严格品控。德国企业管理方式特点:1、完善的职业培训机制和职工广泛参与管理。2、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与人事管理战略。3、品牌导向和市场营销国际化。公司治理结构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根据企业理论的合约方法,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涉及指挥、控制、激励等方面的活动内容。换言之,就是借以处理(治理)企业各种合约的一种制度。
(一)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二)德日的内部监控模式(三)东亚的家族控制模式(四)内部人控制模式如有需要,找杭州锡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他们有关于管理培训的一些课程,很不错,你可以和他们的李经理联系咨询。
5,什么叫公司治理结构包括什么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简单的说,就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划分权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采用“三权分立”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通过权力的制衡,使三大机关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顺利运行。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governance,又译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它不仅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例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而且明确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降低代理成本,使所有者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同时又保证经理层能以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6,如何解决企业中各方权责利关系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责权利三者之间,责任是传导层次,也是关键环节。离开了责任,权力就会落空,当然利益也就丧失了。因而,现代管理理论强调"责任绝对性",高层管理者分权也好,授权也好,都要对分权与授权的结果负最终责任。本级管理者当然更要为自己的权力行为负责任。责任的结果或形式,可以是奖励,也可以是处罚,奖励是"正利益",处罚是"负利益"。总之,责权利在管理过程中,既是相关的,也是统一的。这里,还有一个需要说明的问题,就是管理者的能力问题。贯彻现代管理理论的责权利原则,有一个暗含的前提,即责权利原则要与相应管理者的能力相匹配,大材小用与小材大用都会使责权利原则难以落实。从现代管理的角度看,能力是实现责权利原则的关键因素,因为管理者的能力是责任的关键因素。没有能力,能负什么责任呢?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管理者既要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心理、专业等方面的知识,又要有很好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组织才能,还要有一定的管理实践经验,这些方面的结合并形成习惯,就成为素质。素质的外化与体现,其实就是能力。应当说,就个人的管理能力而言,既是有限的,也是有差异的,这就决定了贯彻责权利原则时必须考虑相应管理者的能力,以免误事。
7,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有什么利益冲突
公司治理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很难用简单的术语来表达。但从公司治理这一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因为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机制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对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因此,要理解公司治理的概念,需要转变以下两个方面的观念。 第一, 从权利制衡到决策科学。 传统的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条件下的代理问题。通过建立一套既分权又能相互制衡的制度来降低代理成本和代理风险,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的利益的背离,从而达到保护所有者的目的。这一制度通常称为公司治理结构,它主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机关所构成。这一制度或称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公司的权力配置。即无论是所有者还是经营者都以其法律赋予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以其投入公司的财产对公司拥有终极所有权并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在法律意义上公司是股东的,对公司拥有无可争议的剩余索取权。经营者则作为代理人拥有公司的法人财产权而非所有权,但他直接控制着公司,控制着公司的剩余。由于法人财产权和终极所有权的不一致性,从而导致经营者和所有者在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因此以权力配置为基础的公司治理制度对于维护各方权力的存在和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公司治理并不是为制衡而制衡,而且,制衡并不是保证各方利益最大化的最有效途径。我们(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认为,衡量一个治理制度或治理结构的标准应该是如何使公司最有效的运行,如何保证各方面的公司参与人的利益得到维护和满足。因此,科学的公司决策不仅是公司的核心同时也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因为,公司各方的利益都体现在公司实体之中,只有理顺各方面的权责关系,才能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行,而公司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决策科学化。因此,公司治理的目的不是相互制衡,至少,最终目的不是制衡,只是保证公司科学决策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 从治理结构到治理机制。传统的公司治理大多基于分权与制衡而停留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层面上,较多地注重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经营者之间的制衡关系的研究。因此,公司治理可以说是侧重于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方面。但从科学决策的角度来看,治理结构远不能解决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建立在决策科学观念上的公司治理不仅需要一套完备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更需要若干具体的超越结构的治理机制。公司的有效运行和决策科学不仅需要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发挥作用的内部监控机制;而且需要一系列通过证券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市场来发挥作用的外部治理机制,如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社会审计和社会舆论等。在最近OECD制定的《公司治理原则》中,已不单纯强调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和内容,而涉及到许多具体的治理机制。该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股东的权力;(2)对股东的平等待遇;(3)利害相关者的作用;(4)信息披露和透明度;(5)董事会责任。显然,治理机制是比治理结构更为广泛、更深层次的公司治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