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劲牌公司的小满公益计划是什么呀
你好,这是劲牌为青年,大学生,办大咖励志演讲活动,寓意就是小满时节,夏熟作物颗粒开始饱满但未成熟的状态,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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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休前有公司股份退休后还有股份吗
作为管理者,可以退休,但股东的身份是不会因年龄而退休的。不论是谁,只要持有股份就永远是股东。美股研究社提出的是,问题是该公司是否是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是否流通?如果是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份,那么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就可以获取现金了,不差钱的话,持股待涨也不是不可以。这样的话,问题也就简单了。估计持有的是非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或者是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才会有退不退股份的问题。如果是这种情况,并且想继续留有在公司的发言权,以及继续通过持股获得公司相应比例的分红,那么就无须转让股份。
股份是投资的,只有所有人死亡了会出现继承股权的问题或者转让给其他人,如果这两种情况都没有,就一直存在。
1、员工退休,所持有的股份不变,与没有退休是一样享受同样的配送股份、分红等。退股是可以的,但要签股份转让协议,具体退股的比例要按公司的规定;
2、股东自愿解除合同,持有的股份不会变化,与在岗人员持有股份一样,享受同样的配送股份、分红等,与没有退休是一样的。
3、公司拆迁得到的赔偿款不是经营的利润所得,所以一般是不会转成公司股份的,这样就不存在把赔偿款当成股份进行分配的问题,股东也没有权利要求分赔偿款。
说明二点:一是个人持有的股份是收到法律保护的,不论持有有什么变化,只要你本人不同意,你的股份就不会消失,只要有股份就能够享受股东同样的股份配送、分红、重大事件的表决等权力;二是股份的配送、分红、变更等,必须有董事会讨论形成方案后,再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就能执行,通不过就不能执行的。表决是按股份计算。不是按人头计算,所以只要大股东同意一般通过就没有问题的。
这个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规定。
要看你持有的是什么类型的股份,虚拟股份、技术股、激励股份等岗位在职性质的股份,是会随着离开所在职位而失去的,这些一般在入股协议、公司章程、股权激励方案上会有退出条款进行约定的。如果是实股、工商注册的股份,一般也会根据该股东是否能继续行使股东权利进行衡量,最终是由大股东回购或者传承由下一代也同样会先行在章程上表述。
3,公司决策知情权和股份占有份额挂钩吗
这个问题问的好。非常值得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董事出席。第50条和第55条分别规定了公司总经理和公司的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14条和第119条分别规定了公司总经理和公司的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 以上规定明确了可以参加董事会的包括董事、监事和公司总经理。但是没有禁止谁不能参加董事会。 因此,法律不禁止股东列席董事会。但是股东能否强行列席董事会,取决于公司章程。公司的章程相当于公司的宪法,在不和法律冲突的前提下可以按约定进行任何方面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股东列席董事会的权利,董事会可以拒绝股东列席董事会。 为了对股东权利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或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至于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这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还得看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股东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一般来说,小股东想要跟大股东叫板,很难。
没有
知情权不用占有一定的比例 只要是股东都有知情权的
没有详细规定,但是肯定可以。只是没有多大意思,因为股份制公司的投票权是一股一票,所以小额股东一般没人要求参与投票,因为没意义。至于知情权是肯定的了。每个股东都是有知情权的。上市企业的披露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小股东(股民)的知情权的。只是现代大型股份制企业管理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日常经营是由管理层进行的,只有重大事务时董事会才出面决策,所以一般小股东(上市公司的话就是散户)都根本不关心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因为他既没有管理权,又没有决策权,他只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如果财务状况不好,他可以直接“用脚投票”,即卖出自己持有的股份。
有关股东权利(知情权)的问题述说如下:1、股东是公司资产的持有者,股东的地位确定了享有公司知情权;2、股东从投资的获益性的根本目的出发,股东享有最直接的资产受益权,股东的资产受益权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个宣示性的权利;3、股东有选择公司管理者的权利、有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决策的权利,有表决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提案权、质询权等等。4、股东在以下几个方面应该是具有知情权的:①需要知道公司的各种具体情况,有利于正确行使表决权;②在了解了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公司有无重大担保后等情况后,才能判断投入资本的安全性;③在了解公司的成本利润率、股票的市盈率等相关财务指标后,才能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决定,股东并以此决定为依据主张利润分配请求权,并通过对公司获利能力的分析,决定是否增加对公司的投资;④只有在了解公司的相关市场行情后,才能正确的选择管理者、决定公司的经营思路,才能正确行使提案权;⑤股东只有在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状况后,才能主张股东代表诉讼权、建议监督的权利。由此可见,股东权中的资产受益权的实现需要其他股东权的保障,而其他股东的行使和实现均要求股东必须对公司“知情”,因此,股东的公司知情权是客观必需的,而且公司知情权在整个股东权利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是其他股东权实现的前提。但是,在现实之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往往倍忽视或剥夺了哦,这也是有原因的,我认为以下的几个方面就制约了知情权的落实:①为牢牢控制资本并攫取利益,并且恐惧外部资本的介入并加以排斥,企业需要高度控制和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所以对企业的状况不会让所有股东了解的十分清楚的。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现象变成为市场竞争中最普遍的局面了;哪些资本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利用极强的资本实力,在材料、技术、人才和市场开拓方面均占有优势,并逐渐排斥、兼并资本实力比较小的企业。在这场竞争中,企业要想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不被击败,不被兼并,就必须握有一个最至关重要的砝码-商业机密的保密。③一个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其投资主体即股东的数量是惊人的,在这些众多的股东之中,由于其掌握的公司资本的数量的差距,其所享有的权益是不同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的影响是不同的,大股东通过享有的表决权对公司股东会的控制和利用董事身份对公司董事会的操纵,导致很多中小股东不能对公司的经营作出有实质性影响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