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长主要有哪些权利
董事长的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4、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6、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2,日资企业的董事长相当于国企的总经理
董事长是董事会的召集人,也是董事会成员里股分最多的人,更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投资人行使权利;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在国企里,总经理是国资部门聘任的资产管理者和经营管理者。
董事长就是董事长,经理就是经理
董事长是公司的投资人的代表,而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管理者。国企的总经理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聘任的管理者。
这个不能划等号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不是1个概念。
3,集资企业里的董事会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利有无相关法律规定请提
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董事会只有根据职代会的意见,根据职工民意来实施企业集资活动。在这方面,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只有对破产企业职工的集资偿还次序的法律依据。
既然是法定职权,股东会的职权只能由股东会行使,有些事项时必须由股东会作决定才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股东会的职权授权董事会行使的情况,但是董事会是对股东会负责的。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