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类串货法律约束
串货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合同中有约定,属于违约问题。
2,自酿白酒中查出有非法添加但是没有造成事故对生产者处以什么处罚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任务占坑
3,白酒串货会不会被罚死
不会被罚死!所有商品在超市都是可以串货的啊 !
你好,楼主,作为酒厂人员,很郑重的告诉你,如果被发现经销商窜货,那经销商在酒厂几十万保证金就打水漂了。
你好楼主作为酒厂人员很慎重的告诉你假如被发明经销商窜货那经销商在酒厂几十万包管金就取水漂了。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酒厂人员,告诉你~如果你的酒是国内一线品牌酒或者区域性一线品牌~一般串货,被发现了~百分之百的重罚~什么一件一万元~什么保证金没收~如果不是什么大品牌的酒,或者是区域性一线品牌,区域跨度比较大~而且不是该酒的重点市场~那就放心的串吧~
4,我是卖白酒的查出来有假酒后果是啥啊
1. 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上家的关系而受到影响,最多是监管不严而已,没什么事情2. 如果是你主管的去卖假酒,那么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销售贩卖假烟假酒的,应该是营利为目的,因此,以假冒名牌商标为主要形式。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坐牢呗。。
罚钱坐牢,这个你要有心理准备的
你好!承担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则有牢狱之灾。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5,最简单明了的白酒串货处罚意见
赶酒会收集一些白酒串货处罚意见供参考,不过还是看厂商那边的政策,您可以咨询询问: (一)对于经销商的考核: 1、一般窜货:考核经销商5000元/次。 2、严重窜货:考核经销商10000元/次。 3、恶性窜货:考核经销商50000元/次。 与经销商签订三个月试销协议;与此 同时,给予窜货方收货总金额的20%的罚款,此部分罚款上交公司。窜货市场6个月不给予活动市场支持; 在试销期内,如再次发生如下情况,直接解除合同: A. 单次窜货20件以上(包括20件); B. 一个月内窜货超过两次; 4、恶意窜货:考核经销商50000元,直接取销经销权。 注:考核款将在合同费用报销时扣除,以文件处理单的形式体现。 (二)对办事处经理的考核 1、窜货每次考核1000元, 2、如发生恶性窜货,除按窜货次数考核以外,另考核2000元/次。 3、如发生恶意窜货,除按窜货次数考核以外,另考核5000元/次,办事处经理直接解聘、直接领导试用考核。 4、省区窜货数量的统计:只计向外窜货数量。以全国营销中心收到的客户查证单的数量为准。
6,如何防止白酒串货
白酒串货主要的防治措:1. 在瓶子上喷码、批号,外包装箱上打印记字母等或打孔标注,签发出入库数量,电话查询经销商供货情况,查询供货车辆路单、收费情况。2. 给每一个产品加载一个身份码,出货的时候将每个身份码跟经销商关联起来,市场稽查。3. 给经销商尽量不要存在大量的差价。4. 加大对业务员和经销商的监管力度。5. 保证金制度。6. 完善的防窜货管理。
白酒串货主要的防治措:1. 在瓶子上喷码、批号,外包装箱上打印记字母等或打孔标注,签发出入库数量,电话查询经销商供货情况,查询供货车辆路单、收费情况。2. 给每一个产品加载一个身份码,出货的时候将每个身份码跟经销商关联起来,市场稽查。3. 给经销商尽量不要存在大量的差价。4. 加大对业务员和经销商的监管力度。5. 保证金制度。6. 完善的防窜货管理。
给每一个产品加载一个身份码----出货的时候将每个身份码跟经销商关联起来----市场稽查我们有个系统可以实现一系列:防假冒-防窜货等功能。加我37510030@qq.com
白酒串货主要的防治措施有哪些?在瓶子上喷码、批号,外包装箱上打印记字母等或打孔标注,签发出入库数量,电话查询经销商供货情况,查询供货车辆路单、收费情况。
7,销售的白酒进货是有合格报告但有关部门抽检说不合格根据食品
1、在法律适用方面, 有三个基本原则“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 《产品质量法》与《食品安全法》是同等的法律,均由全国人大立法。 很明显,白酒属于食品, 根据你说的情况,是适用《食品安全法》的。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说到,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2、对于处罚对象方面, 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都是有责任的, 但是针对你这次抽检, 被抽检对象是你, 所以被处罚对象当然也是你。 而且,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工商部门负责对所谓的流通领域进行监管,也就是对零售商、批发商等经营者进行监管。 但是生产厂家属于生产领域,工商部门没有权限处罚。 生产领域是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的。
什么杂质了,要是不严重的话就与当地的经销商协商处理了,我估计也不是很大的质量问题,估计是感官质量问题,小事情哈!小事化无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