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绕过代理商直接从厂家拿货?
任何零售商,批发商和超市都不可能与厂家直接联系拿货。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指私下的灰化的渠道。也就是说你没有在关键位置上有熟人和朋友,你别想了。以上市场定律仅限有市场影响力的品牌。小厂家的货不在此列。有人能拿他的货就不错了,他才不管是谁。这是一个市场秩序的问题。以下拿快消品举例。在久远的计划经济末期,市场经济初期,厂家们为了扩大销售量,增加销售区域,会在各个城市设置自己的销售点。
一般是派驻自己的工作人员(业务员)在当地租门面房,既负责销售也负责宣传。后来随着销售量的不断发展和销售区域的扩大。在每个地方设置自己的销售点显然不可能。厂家宣传的阵地也转移到了电视和纸媒。人们发现,把销售工作转移承包给每个城市的当地人更有优势。主要的原因是当地人具有本地的人际关系,便于开拓销售市场。于是厂家开始在每个城市寻找具有相应能力的个体户。
很快批发部这一主体成为主流渠道。老一辈的人会回忆起那个年代,乡镇上、城市中每个批发部门店中,仓库里都堆积着大量的货物。而且都是厂家整车发货。每个城市的批发市场上,每个批发部都兜售着不同的品牌。就拿曾经红极一时的方便面而言,A批发部批发熊毅武,那么B批发部就批发小保姆。一般情况下,不会两种都卖。这就是代理商的前身——批发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意识能力增强,厂家品牌之间从互不干扰的扩大销售渐变成激烈的市场抢夺。毕竟消费人口就这么一点,你的卖的越多,我的就卖的越少。批发商的定点销售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厂家品牌的市场需要。大约在2002年前后,各大品牌纷纷开始招募代理商。按行政区域划分,每个行政区域招募唯一代理商。全面代理品牌在当地的销售工作。
代理商需要有仓库车辆和业务人员,不需要门面,具体工作就是每天出去找到自己产品的销售门店进行推广和促进销售。属于“行商”。代理商是厂家生产产品之后的全权销售代理,是第一销售商。厂家不负责具体销售,自己的销售部只负责 规划战略和管理发展代理商。厂家出货只对应代理商。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划分呢?还是因为市场发展的需要。
批发商时代,一个批发市场里一个厂家只对接一个批发商。最关键的就是维护价格的稳定。这点非常非常重要,是重中之重。如果一个批发市场有两个批发部对接同一厂家,那么他们两个势必存在竞争关系,为了竞争就会打价格战。使得品牌的货源成为市场价格战的炮灰。价格战毁坏销售者的利润,使得销售者不愿再推销这种产品。那么厂家的产品就会慢慢从市场上消失。
同理,一个行政区域也只能有一个代理商。目的就是价格稳定。价格稳定就是利润的稳定,利润的稳定保障代理商们能够存活,从而为品牌工作。中国幅员辽阔,厂家对应代理商的价格是统一的,代理商对应零售和商超的价格也基本一致(厂家指导价格)。那么看到这里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一瓶555ml的可乐,从大雪纷飞的东北到炽热的海南岛,都是3元一瓶。
现在可以讲解题主的问题了,你觉得厂家会给零售商批发部商超发货吗??这是赤裸裸的扰乱市场。赚你钱事小,扰乱了市场价格那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凡是市场上热销的品牌产品都会对此行为有严格的规定,杜绝价格的紊乱。如果有厂家人员私自发货,那罪过可是不小的。货发到哪里,就会对哪里的代理商造成价格打击,使得代理商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