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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葡酒业收购业务停摆,对于山东等农业大省的粮食生产过剩销售渠道狭窄单一而带来的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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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山东等农业大省的粮食生产过剩销售渠道狭窄单一而带来的降价

能够疏通流通渠道、降低运输成本当然好,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要靠当地的政府,最好的办法是能够和商家合作,定期收购!

对于山东等农业大省的粮食生产过剩销售渠道狭窄单一而带来的降价

2,我公司需要收购一些企业的债权但这些企业大部分已经被吊销或办

查一下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注册有其它什么公司没有,是否有转移资产,然后进行公关或诉讼。
同问。。。

我公司需要收购一些企业的债权但这些企业大部分已经被吊销或办

3,收购一家药品批发之后需要哪些交接手续文件

我是来看评论的
申请人应为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五、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一) 申请人的申报报告及自查报告;(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证书及复印件;(三) 申请人的药品存储设施情况;(四) 申请人经营药品相关人员及培训情况;(五) 申请人经营药品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六) 经营的品种目录;(七)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八)授权委托书。望采纳,点赞哦

收购一家药品批发之后需要哪些交接手续文件

4,买了一万基金显示赔了3000多为什么赎出来5000还是赔3000

有些系统记录的是总的盈亏,即中间的买卖不影响总盈亏额。
1、基金估算涨幅主要依据的是该基金上个季度末的季报中所显示的重仓股和债券投资情况为据。 2、概念简介: 为了保证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为基金)顺利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事宜的通知》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两文件。根据近期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基金管理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存在的有关公允价值认定和计量方面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对基金估值业务,特别是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等问题作了进一步地规范,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是不是中间有过分红?

5,证券公司多收我佣金还不退还

佣金是由证券公司自己定的,只要不超过最高0.3%就可以了你这个情况属于是证券公司的业务员跟你协议,而不是跟证券公司的协议,所以你能追诉的对象是那个业务员,而不是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业务员跟证券公司是代理关系,说白了,证券公司给业务员一个佣金范围,然后由业务员自己跟客户协议,给多少就是多少,剩余的那就是业务员的了,业务员是靠这个吃饭的估计你去申诉也好诉讼也好,胜的几率不大
有证据才行啊,另外你怎么知道是诱导呢,证券公司有一项业务是投资咨询业务,是合法的啊,你要是签协议了,那就没法说了,投顾协议啊。另外,证券公司利用你的账户进行买卖,这个是违法的,只要你有证据。
你能证明它是给你的1。5的佣金的建议你去告它要不然没戏还有你可以上证监会的网站上投诉它的还有的是建议你下周一就去转户了就是转到另一个证券公司去

6,如何堵住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漏洞

农产品收购发票仅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用,但是还有一种收购发票可以使用的,用样的功效,领购程序跟普通发票一样。
存在的问题调查发现,使用收购发票的29户企业税负率过低,平均税负率为1.45%。其中,工业企业为1.65%,商贸企业为1.25%;工业企业略高于商贸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略高于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使用量少的企业略高于使用量大的企业。总体上看,用票企业比不用票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偏低。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直接收购农产品,耗时费力成本高,而且农户家庭生产的农副产品一般量少、价值低,农民一般很少直接销售给厂家,往往由简单灵活、货物周转快、投入少、费用低的“经纪人”收购后,再销售给生产厂家。从调查的情况分析,企业通过“经纪人”购入的农产品所占比重应大于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税务机关难以对“经纪人”实施有效税收管理。 调查还发现,一些企业利用收购发票自行填开、现金交易的便利,虚构收购业务,虚拟销售者的姓名和地址,自报入库数量,自行提高农产品的收购金额;有的还将收购人员的工资、补贴及收购时发生的运营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相关费用计入收购价格中,造成收购价格虚高;有的把收购低规格货物按高规格货物的价格填开,使票面金额大大高于实际支付的现金,从而达到多抵扣增值税,虚增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根据规定,收购发票必须按...存在的问题调查发现,使用收购发票的29户企业税负率过低,平均税负率为1.45%。其中,工业企业为1.65%,商贸企业为1.25%;工业企业略高于商贸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略高于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使用量少的企业略高于使用量大的企业。总体上看,用票企业比不用票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偏低。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直接收购农产品,耗时费力成本高,而且农户家庭生产的农副产品一般量少、价值低,农民一般很少直接销售给厂家,往往由简单灵活、货物周转快、投入少、费用低的“经纪人”收购后,再销售给生产厂家。从调查的情况分析,企业通过“经纪人”购入的农产品所占比重应大于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税务机关难以对“经纪人”实施有效税收管理。 调查还发现,一些企业利用收购发票自行填开、现金交易的便利,虚构收购业务,虚拟销售者的姓名和地址,自报入库数量,自行提高农产品的收购金额;有的还将收购人员的工资、补贴及收购时发生的运营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相关费用计入收购价格中,造成收购价格虚高;有的把收购低规格货物按高规格货物的价格填开,使票面金额大大高于实际支付的现金,从而达到多抵扣增值税,虚增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根据规定,收购发票必须按每一笔收购业务逐笔开具,填写时必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而目前部分企业在收购发票的使用中经常出现项目填写不齐、票物不符、出售人信息不全等问题,造成税务机关难以核实,无法查验。有的收购企业嫌逐笔给农业生产者开票既麻烦又无必要,就等到收购后,选择一些大户汇总集中填开,还有的收购企业到外地进行收购时,不按规定到当地国税机关申请领用收购发票,而是回来以后根据收购数量、收购金额补开发票,发票上农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般都是编造的或冒用本地农户的。 成因分析现行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制度实行由农产品收购企业自行领购、自行开具、自行申报抵扣的“三自”使用模式,收购企业完全掌握着发票领购数量、开具发票的主动权,“如何开,开多少”全由收购企业决定;税务机关不能及时、真实掌握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情况。农产品收购发票“三自”使用模式使税务机关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方面,农产品种类繁多,等级复杂,原料的包装规格不统一,导致税务机关在对账库进行实地核对时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收购量大导致税务机关对收购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时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客观上给不法者以可乘之机。 政策建议改变农产品收购发票“三自”使用模式,将收购发票使用环节前移。税务管理必须面对农产品收购环节存在大量“经纪人”的现实,因势利导出台管理办法,考虑取消生产企业利用收购发票抵扣的办法,而由“经纪人”向农户开具收购发票,一般纳税人一律用普通发票作为收购免税农产品扣税凭证。这样,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免税农产品时,自然要向出售者索要普通发票用于抵扣,那些小规模纳税人或“经纪人”也就不得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普通发票。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遏制生产企业虚开抵税的行为,二是可以防止中间环节税收流失,三是符合现实情况,方便农民的零散销售。 借鉴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成功经验,依托现有“金税工程”网络资源,由开票人即前面所说的“经纪人”及“村”将开票信息按月进行电子采集并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农产品收购单位也按月将取得的抵扣发票信息进行电子采集并申报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接收到的相关数据信息经市、省两级逐级传输,最终到达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数据信息在传输过程中根据发票开具地和申报抵扣地的地属情况分别集中在市局、省局和总局三级实现交叉稽核比对,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由总局、省局、市局逐级反馈到基层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对稽核比对异常情况组织检查处理,以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虚开发票的机会。作者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国税局

7,公司管理高手请进我司现正被收购销售部

关键要注意的是利益分配问题,以及主导生产经营的是谁?切不可被收购的公司主导生产,只能根据市场来主导生产。经营方面,就是其出资额度,一般来说只要其出资额度不大于你们公司的注册资本的50%,或者是不大于你们营销部门的注册资本的50%(你们公司是否有注册营销公司?)这样的话就根据法律规定,大股东就能控制整个公司了。管理方面:要考核其历来业绩。总的来说市场营销既是一种组织职能,也是为了组织自身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创造、传播、传递客户价值,管理客户关系的一系列过程;是是计划和执行关于商品、服务和创意的观念、定价、促销和分销,以创造符合个人和组织目标的交换的一种过程。像贵公司的话最重要的解决生产与供应的问题:关键在于内部是否进行着生产和销售、内部与外部之间两者协调的管理。企业作为生产经营者需要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经常调整产品生产方向,借以保证生产经营的产品总是适销对路的。这就是说,要争取利用每个时期的市场需求来保持企业销售收入的稳定和增长,争取利用每个所生产经营商品的盈利机会。在市场需求经常变动的条件下,企业的这种适应性就来自于企业对市场的严密监测,对内部的严格管理,对变化的严阵以待,对机会的严实利用。所有这些职能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笼统地成为生产与供应职能。这个职能名称实际上是沿用传统的说法。在现代市场营销理论中,这个职能被称作整体营销。 整体营销是由企业内部的多项经营职能综合来体现的。要让销售部门在每个时期都能向市场销售适销对路的产品,市场调研部门就要提供准确的市场需求信息;经营管理部门就要把市场需求预测资料转变成生产指令,指挥生产部门生产和其它部门的协作。要让销售部门及时向顾客提供他们需要的产品,就要让生产部门在顾客需要来临之前将相应的产品生产出来;为了让生产部门能够做到这一点,技术开发部门就要在更早的时候完成产品设计和技术准备工作,能够向生产部门提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就要在更早的时候筹集到资金,提供给生产部门进行生产线或机器设备的调整,提供给采购部门进行原料、材料、零部件的采购和供应;人事部门也要在更早的时候对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和岗位责任教育,激发职工提高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让销售部门能够迅速打开销路,扩大商品销售数量,公共关系部门就应当在此之前在顾客心目中建立高尚的企业形象和企业产品形象,扩大服务顾客的声势和信誉传播范围;广告宣传部门就要在此之前有效地展开广告宣传攻势;促销部门要组织对潜在顾客有吸引力的促销活动;销售渠道和网络管理部门要在此之前争取尽可能多的中间商经销或代销企业的商品。这样,各个部门相互之间协同作战,共同来做好市场营销工作,就是整体营销。 注意:切误将公司的主导地位变成由收购公司主导。
先达成资产收购协议:公平保证双方利益,控制未来合作风险做好两个企业的文化沟通:顺利保持原有团队的战斗力其他/
企业和销售商永远是矛盾和统一的共同体,相辅相成。两者只有在相互平衡的状态下才能互相生存,共同发展。 企业前期,利用销售商的渠道和资金来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销售量,迅速发展壮大自身,(销售商实力比较强大)依托他们的市场经验和实力正和资源,政策往往比价优惠,后期企业操作难度比较大,利润缩水。很难拥有销售商的忠诚度。 此时最好采取,拉拢、腐蚀、灌输、引导、诱惑、等措施有紧有松,步步为营,既要给予一定的支持还要作必要的管理和监控。 企业发展阶段:此时企业要寻觅自己的忠诚客户,加强管理形成自己的品牌战略,关键是监控客户的执行力度,对于有些客户是当作出适当的调整必要时可以考虑更换,但不能影响市场的销售和品牌的推进。处理此时的关系几乎都是细节问题,重要的是要加强执行力度,灌输品牌的企业文化,多关心客户、多沟通、让他们感觉到企业很重视他们,此时一般销售商都不愿意离开这个品牌。 企业的成熟阶段:此时的关系几乎要两种,很好、很差。品牌有了自然利润降低,价格成为关键点,但是没这个品牌客户的销售量也是没有的,企业最终还是追求的是销售量的提升,企业和客户的关系中,企业最强势的是自己是品牌,无可厚非价格高政策死,这是所有品牌的都固有的。处理此时的关系还是要如何提高销售量上下功夫,价格不是关键。此时的销售商立了这个品牌很难再有作为,而企业却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市场。
管理无外乎几个方面:1. 制度管理: 建议由收购方为主, 你方为辅共同制定2. 通路管理: 销售通路是重要的, 很可能也是对方收购的最主要原因, 为了在以后不过于被动, 通路不应完全被收购方管理, 而应由你方主要人员掌控3. 人员管理: 人员是你方的, 因此在加入对方必要人员之外, 在业务方面的主力人员应由你方进行管理4. 资料管理: 资料共享, 和谐共赢5. 财务管理: 不知道你们达成的是什么样的协议, 但财务方面一定要弄清楚, 没有钱做不成事, 钱分不均也做不成事6. 业务开拓管理: 之后的业务以是行销为主, 还是以你们原来的方式为主? 以后的业务如何开展, 也应该事先谈好最好这些内容都能体现在合同里吧能找个律师最好,呵呵
不同的公司对市场部的要求和工作定位、职能是不一样的。像我们公司,主要侧重推广,我们每年出差10次左右,全国各地,主要是做展会,每次4~5天这样。平时的工作主要是辅助销售支持的,我做的市场工作,但是目前隶属于销售部。大公司的市场部工作内容肯定要比我们丰富多了。希望采纳
1。销售部门被收购后,自己公司产品的销售衔接才是重点,也就是说原有产品的市场最重要。与那家收购公司(行销公司)要签定经销协议;2。您公司的销售部门在被收购后,贵公司无自己的销售部门,只能由那家行销公司代理销售,那家公司管理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贵公司的市场存亡。3。因此,后路一定给自己留一条。即自己在在销售额比去年同期下降20%时,或比收购前半年内销售额降低30%时(排除季节淡旺季因素),自己公司有权自行组建自己的销售部门或另寻其他的销售代理商代理自己公司产品销售。4。对于销售人员去留,对个别的销售部门有很强能力的高层可协议留下,另行安排公司职位。以备不时之需。5。对于任何公司,市场永远是指挥棒,永远是主导,因此,销售部门被收购后,不要指望暗中操控原来的销售团队,主导市场,否则两家公司内乱,结果是丢掉了原有市场。应该是行销公司要什么货,就生产什么货,要达到什么质量标准,就达到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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