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本地就有两起公职人员违反禁酒令被处分的案例。到了禁酒令取消之前,美国大小黑帮几乎都有涉及,因为利益太大了。如有违反一经查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鉴于种种问题,1933年第二十一宪法修正案通过而撤消禁酒令,这使得有组织犯罪因来自合法卖酒商店的低价竞争,几乎失去他们所有来自酒品黑市的利润。
很多单位工作日禁止饮酒,你怎么看?
八项规定实施后,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各地基本上都出台了公职人员禁酒令。其他地方不说,本地的规矩是:所有公职人员在工作日期间中午一律禁酒,晚上私人活动不算,单位接待原则上不允许喝酒。目前唯一可以在工作日喝酒的只有两种情况:一是外事活动,外方有要求,允许少量饮酒;二是招商活动,出于礼节性和工作性需要,也可以少量饮酒。
除此之外,其他情况只要是公职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原则上都不能饮酒,更不允许酗酒。如有违反一经查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去年,本地就有两起公职人员违反禁酒令被处分的案例。对于工作日禁止饮酒规定,好处显而易见。第一,减少了单位负担。以前有上级来搞接待,很多都要喝酒,有时候一天好几摊接待,几个场合搞下来,经费开支大不说,还累。
现在没有了这个要求,大家按规定吃完工作餐,该休息休息,该工作工作,大家乐得轻松。第二,减少了财政负担。不禁酒必然涉及到开支,这些经费从哪里来,很多都来自财政,现在禁酒了,这笔钱自然就省下来了。第三,减少了个人负担。没有禁酒前,很多公职人员都感到喝酒是种负担。特别是上级来,不喝不行,喝了伤身体。关键是影响工作,比如中午接待,以前喝了点酒下午根本干不了活,现在禁了,减少身体负担的同时,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一举多得,可以说上下都乐见其成。
美国上世纪的禁酒令做成了什么样子?当时有多少人在做地下酒水交易?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美国禁酒并不稀奇。谁都知道美国是清教徒创立的。而清教徒是不饮酒的,也抵制一切放纵欲望的娱乐,甚至不跳舞。自然清教徒的这套在美国并不是传统。看过电视剧《兄弟连》的都知道,连长温斯顿上尉从没喝过酒,他就是清教徒,因此被战士们作为笑话。但禁酒在美国是有一定群众基础的。这主要是美国人基本都是欧洲移民,而当年欧洲男人很多嗜酒成性,由此出现男人失去劳动力、酒后家暴甚至酒后犯罪(美国人认为醉汉的性犯罪特别多)。
所以,无论宗教还是现实,很多美国人都支持禁酒。况且,美国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喝酒不多,而且多不喝烈酒。喝烈酒且嗜酒的多是底层劳动人民!因此,美国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也大多支持禁酒。在酝酿了差不多20年之后,在1920年1月17日美国正式开始禁酒。其实,早在1905年的时候有三个州宣告酒为非法物品,1912年增加到九个,到1916年时,48个州里有26个禁止酒的买卖。
不过,禁酒令限制只在于酒的制造、贩卖和运输,不包括酒的持有和饮用。也就是说,自己家里存放着酒,自己喝酒,不违法。但酿酒,运输酒,卖酒都是违法的。这种禁酒令对于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其实无效,因为他们有钱,喝酒又不多,可以在家里藏不少酒。例如哈定总统就让自己白宫的私酒库存一直是满的。而底层老百姓则不容易喝到酒了。
酒鬼想要彻底戒酒,几乎不可能,他们开始以高价买酒。比如很多单身工人辛苦一天以后,宁可拿出三分之一的日薪去买一杯烈酒。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巨大的利益,类似于后来的贩毒。只要能够设法搞到酒,秘密出售,就可以赚到很多的钱。于是,很快黑帮就介入其中。到了禁酒令取消之前,美国大小黑帮几乎都有涉及,因为利益太大了。
他们的做法很简单,从加拿大走私酒进入美国。当时加拿大并不禁酒,而且边境长达数千公里,走私是很容易的。走私到美国境内,黑帮就通过自己的渠道,从地下酒吧或者小饭店秘密出售。当然,他们还需要买通一些警察和政客,避免遭到打击。其实警察和政客尚且好对付,但黑帮的火拼就难对付了。为了争夺贩卖走私酒的利益,各大城市黑帮都有激烈火拼。
美国政府认为,黑帮每年走私酒的利益超过15亿美元(当时币值),这是巨大的利益,为此杀得尸横遍野也是值得的。那个时期,美国黑帮不但互相交火,而且通过赚到的黑枪大量招兵买马,实力迅速壮大,成为社会的大隐患。鉴于种种问题,1933年第二十一宪法修正案通过而撤消禁酒令,这使得有组织犯罪因来自合法卖酒商店的低价竞争,几乎失去他们所有来自酒品黑市的利润。
过度饮酒与吸烟对人身体危害太大,是否应该推行"戒烟酒令",控制烟酒的生产量呢?你怎么看?
过度饮酒过度吸烟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之大,身边的例子比比皆是。过度饮酒,是指你的饮酒量超出了适量饮酒的标准或可接受程度。本来少喝点酒,只要不超过2两,对身体也没什么大问题,可你非得喝个痛快,精神上安乐了,胃病来了,导致胃炎、胃溃疡。肝脏也受不了,丙肝来了,你再继续偷着喝,那真是自找麻烦。再就是酒驾,危及社会,危及人们生命安全!酗酒对社会也具有极大危害,因为酗酒是一种病态或异常行为,可构成严重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