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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销售白酒怎么报税,关于销售白酒如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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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销售白酒如何计税

白酒是复合计税吧 出了要按3%的税率增收外,还要加上没斤0.5元的从量计征税 要缴纳消费税 是的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是3%

关于销售白酒如何计税

2,酒店报税是怎么样的呢国税和地税都要报吗还是只

酒店属于服务业,主要税种为营业税,按税务核定的办法缴纳:(交地税) 1、主税:按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3、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4、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 5、另外,还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等。

酒店报税是怎么样的呢国税和地税都要报吗还是只

3,酒店报税 如何在网上申报

酒店报税,在网上申报的步骤是:1、打开税局网站,输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2、选择“申报缴纳”对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社保费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填写数据,点击提交,即申报成功
到税局开通网上申报
进入系统,填写营业税金及附加综合表,保存后申报,显示申报成功即可,要交钱的话再网络划款
地税局会给征管码和密码,进地税局的网站就可以按程序申报了。

酒店报税 如何在网上申报

4,销售白酒需要交什么税

1.生产企业销售白酒需要交增值税(17%)、消费税【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企业所得税(25%)等 。2.商业企业销售白酒需要交增值税(17%)、企业所得税(25%)等
因为消费税的征收方式是在生产环节一次性收取,流通环节是不征收消费税的。所以原来白酒厂商往往靠建立一个销售公司,通过低价卖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高价卖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这样可以按低价缴消费税,而销售公司不需再缴消费税,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原来这种方法销售公司至少少纳了70%的消费税,数目非常可观。

5,酒店的增值税申报餐厅有卖酒 这块要填到货物销售栏吗

酒店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单独收费的货物、服务征税问题(1)长包房、餐饮、洗衣、商务中心的打印、复印、传真、秘书翻译、快递服务收入,按6%的税率计税。(2)电话费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3)酒店商品部、迷你吧的收入按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计税。(4)避孕药品和用具可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免税收入应分开核算,按规定进行申报,且不得开具专用发 票。  (5)接送客人取得的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6)停车费收入、将场地出租给银行安放ATM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做卖场取得的收入,均为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该不动产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可选择简易办法按5%征收率计税。(7)酒店送餐到房间的服务,按照6%的税率计税。
有的

6,宾馆怎样报税流程不会

企业每个月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企业的经营情况。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不按税务局的规定时限纳税申报的,情节较轻的,除补缴税款外,税务机关将对企业处以每月2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超期更长的,将还会加收滞纳金;对于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将更具情节严重程度,出于相应的更高金额的罚款;连续3个月不到税务登记机关纳税申报的,税务登记机关将对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给于注销的处理。当税务登记证被税务局注销之后将不可能再被恢复,也就是说,企业的所有证照都会因为税务登记证的注销而相继作废。税务登记证的注销而未取得税务登记机关的同意注销通知书,那么,即使向各个发证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的其他所有证件都不能申请注销而相继作废。公司所有股东的身份证信息将被相关登记机关收录,进入黑名单。对以后的贷款、再次投资创业、出国等都将受到影响。如要代理记账报税小蚂蚁可以帮您哦
带上工章,税务登记证副本。还有ca找专管员,看看是不是需要在他那里切换一下登录方式。快去吧

7,饭店在顾客消费时销售酒水等如何纳税

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近期,各地反映,饮食店、餐馆等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在征收流转税时,地区之间政策执行上不尽一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属兼营行为。对饭店、歌舞厅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问: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是否属于兼营行为,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近期,各地反映,饮食店、餐馆等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在征收流转税时,地区之间政策执行上不尽一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属兼营行为。对饭店、歌舞厅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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