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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王佑酒怎么样,中国白酒嫡系百科全书

不信?请看杜甫《饮中八仙歌》,诗里写汝阳王李琎要喝足酒三斗才上朝拜见天子;左丞相李适之豪饮有如鲸鱼吞吐百川之水;诗仙李白斗酒诗百篇;布衣焦遂喝酒五斗后方有醉意……唐代的大斗为6000毫升、小斗为2000毫升,但酒具毕竟不是量具,这里以小斗论,即焦遂的酒量已达到了10公斤,请问,这能是蒸馏酒吗?而这“饮中八仙”,既有王公、高官,也有诗人、平民,喝的都是同样的酒,可知,蒸馏酒并非社会主流。

雪里红烧肉怎样做好吃?

雪里红炒肉好吃1,雪里红洗干净,切成小段挤干水分。2,猪里脊肉半斤,切成小薄片。3,干红辣椒,姜,蒜米。鸡精,4,花椒粉,香麻油,酱油。5,放锅开火倒入食用油,油温升高时,先放猪肉炒到变色,放点酱油,姜,上色就好。6。另起锅,开大火放入油等油温升高时放入干红辣椒,蒜米,花椒粉适量,炒一下再放雪里红一起炒,7,炒到香味出来就好了。

蚂蚱和蝗虫有什么区别?为什么感觉看蝗虫和本地稻田里蚂蚱外型一样?

小时候最好玩的事情就是去田野地头边捉蚂蚱,蝈蝈和蛐蛐了。那时候地里面的蚂蚱特别多,尤其是那种青色的,触角很长的大蚂蚱,我们这里叫做扁担沟,很形象的名字。这种蚂蚱外表软软的,飞的不高,很好捉,捉到之后,用细细的狗尾巴草穿起成一串,拿着回家喂小鸡。最好玩的还是捉蝈蝈,蝈蝈的叫声很好听,这样暴露了它的所在地,慢慢的走过去,轻轻的扒开野草,就能看到蝈蝈趴在野草上面翅膀震动着交唤,逮到之后放到竹片或者术术扎成的笼子里,挂到房檐下面,以前有人专门抓蝈蝈卖钱呢!一个一元,一天也能卖几十个。

蛐蛐很小,不太好捉,电视上古人最喜欢的就是斗蛐蛐了,现在也有,上好的蛐蛐能卖很多钱呢?我们几个小伙伴捉到蛐蛐以后放到瓶子里,看他们互相斗,看谁的蛐蛐厉害,斗输了还会重新找厉害的蛐蛐,非要争个高低。其实蝗虫就是蚂蚱,蚂蚱是我们农村人的一种说法,一种俗称。蚂蚱也分为很多种类,地里面所有的类似于蝗虫的昆虫,都称之为蚂蚱。

而蝗虫接近于官方的说法,新闻报道说的也是蝗虫。像那种青绿色的蚂蚱其实应该叫做蚱蜢,身体柔软,主要食物为青草和禾谷类青苗,飞的不远,没有迁移性,一般独自生存,一般也不会产生灾害。蝗虫与蚱蜢同属不同种,蝗虫种类很多有飞蝗和土蝗。蝗虫北部大多呈褐色,有坚硬的外壳,头一般都是圆的,后腿有力气,有很多刺,能蹦很远,有短距离飞翔能力。

在农村主要以土蝗为主,一般也不容易发生灾害。现在印度和巴基斯坦爆发的是沙漠飞蝗,和本地的土蝗外表较像,但个体较大,这种蝗虫在极端的天气下很容易爆发,生存和繁殖力惊人,很容易成灾掠夺粮食,青草等植物,所过之处遮天蔽日,寸草不生。现在已经有3600亿只蝗虫,对东非一带造成严重损失,导致严重的粮食危机,几百万人陷入粮食危机之中。

《西游记》中,龙乃水族之王,为何龙肝却成了下酒菜?水族的实力究竟如何?

在西游记中,水族的实力给人的印象好像弱不经风似的,随便出来一人就能把龙王摁在地上摩擦。其实大家都被电视剧骗了而已,真实的水族那是非常强大的,绝对不像电视剧演的那般弱小,这太误导观众了。当然,电视剧只是为了节目效果而已,也没错,你说是不是?我们在西游记中经常发现一个很奇怪的地方。我们知道,天庭作为节制三界的政府机构,那是经常举办各种各样的聚会,像什么蟠桃会啊,安天会啊等,明目繁多。

反正想着法儿地办(有钱任性),对于天庭来说,他不差钱?。但是,每到上菜之时,上的竟是“龙肝凤胆。”这就有点吓人了。要知道,像天庭举办的这种规格的聚会,没有一定的身份是没资格参加的。作为水族老大,一方诸侯,四海龙王肯定有资格参加。而凤凰一族的势力也不会小,肯定也有代表参加。问题来了,当着两大诸侯的面吃他们的子子孙孙,这不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吗。

”如果这是真的,不要说他们,就是小一点的势力,也会反天了吧。但是,天庭怎么会做这种蠢事呢,完全不可能。那么,他们吃的“龙肝凤胆”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天庭的神仙吃的可不是真龙真凤。具体是什么菜呢?龙肝可能就是蛇肉,而凤胆可能就是鸡?等飞禽类动物。当然了,天宫里养的自然和凡间的不一样。不说吃了长生不老,对神仙的好处也一定不会小。

《西游记》中唐僧喝了好几次素酒,到底素酒是什么酒?佛教戒律是不饮酒,为何可以喝素酒?

答:素酒是什么酒?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话题。我注意到,很多答主都答,素酒是粗酿的酒,没有经过“蒸馏”工艺,粗酿,酒度数低,浑浊不好看,大会引起人的欲望,所以称之为“素酒”。即经过“蒸馏”工艺的是荤酒,没有经过“蒸馏”工艺的就是素酒。这种解释,很滑稽,属于拍脑袋想出来的。虽说上海市博物馆收藏有一件青铜蒸馏器,可以说明我国早就拥有了酿酒蒸馏技术,但在元明以前,世上常见的都是非蒸馏酒。

不信?请看杜甫《饮中八仙歌》,诗里写汝阳王李琎要喝足酒三斗才上朝拜见天子;左丞相李适之豪饮有如鲸鱼吞吐百川之水;诗仙李白斗酒诗百篇;布衣焦遂喝酒五斗后方有醉意……唐代的大斗为6000毫升、小斗为2000毫升,但酒具毕竟不是量具,这里以小斗论,即焦遂的酒量已达到了10公斤,请问,这能是蒸馏酒吗?而这“饮中八仙”,既有王公、高官,也有诗人、平民,喝的都是同样的酒,可知,蒸馏酒并非社会主流。

弄清楚了这一点,我们读《水浒传》,看众好汉喝酒如喝水的情节,也就不难理解了。鲁智深在五台山寺半山亭上,嘴里淡得出鸟,看见有卖酒的山民挑着一担水酒上山,不由分说,劈手就抢了一桶,喝了个底朝天。“智取生辰纲”过程中,白胜也挑了一担水酒,押解生辰纲的军丁并非好汉,却也一个个要买酒解渴。以酒解渴,要说这是蒸馏酒,打死也不信。

可以说,《水浒传》里出现的所有酒,都不是蒸馏酒,包括武松在景阳冈喝的“透瓶香”。但是,必须注意,在《水浒传》里,酒也是有荤素之分的。在第五回《小霸王醉入销金帐,花和尚大闹桃花村》里,鲁智深就朝刘太公大呼小叫道:“洒家不忌荤酒,遮莫甚么浑清白酒,都不拣选;牛肉狗肉,但有便吃。”而在第四十四回《杨雄醉骂潘巧云,石秀智杀裴如海》里又写:“众僧都坐了斋。

先饮了几杯素酒,搬出斋来,都下了衬钱。”可见,酒分荤素,并非以是否经过蒸馏来区分。又有人说,《宋史‧食货志下七》里有提到:“自春至秋,酝成即鬻,谓之小酒……腊酿蒸鬻,候夏而出,谓之大酒”,这两种酒都不经过蒸馏,但发酵和熟化时间长短不同,是否小酒就是“素酒”;大酒就是“荤酒”呢?这种解释就更加可笑了。唐僧喝了春秋酿的酒就不破戒,喝了冬夏酿成的酒就算破戒,这是什么逻辑?!真要照这么分,那么和尚娶春秋两季出生的女人为妻,是娶了素妻,不算破戒;娶冬夏两季出生的女人为妻,是娶了荤妻,就是破戒——这说得通吗?!于是,又有人翻经引据,说清食谱《调鼎集》茶酒卷里酒单中提到有素酒:“冰糖、桔饼冲开水,供素客。

”这只能说是《调鼎集》太牵强附会了。冰糖、桔饼冲开水,不就是茶水、饮料吗?要骗人也不带这么骗的。再有,《西游记》第十九回《云栈洞悟空收八戒,浮屠山玄奘受心经》唐僧有谆谆教诲悟空、八戒师兄弟,说:“既如此,你兄弟们吃些素酒也罢,只是不许醉饮误事。”看,素酒也是会“醉饮误事”的!喝冰糖加桔饼茶水会醉的吗?可见,《调鼎集》里的冰糖加桔饼茶水绝不是《西游记》里说的“素酒”!那么,“素酒”和“荤酒”的区别在哪儿呢?其实,《西游记》第八十二回《姹女求阳,元神护道》是有答案透露的。

且看里面这样写:孙大圣,他却变得轻巧,在耳根后,若像一个耳报;但他说话,惟三藏听见,别人不闻。他知师父平日好吃葡萄做的素酒,教吃他一钟。看到了吧?——“葡萄做的素酒”!葡萄属于水果类,即水果酿造的酒便为“素酒”。原来,佛教认为,粮食是用来养人的,用粮食酿酒,是一种糟蹋行为,糟蹋粮食,就是夺人口粮,属于间接杀生,即用粮食酿造的酒就是荤酒。

水果,特别是野果生于树,以之作酿,是物尽其用,可称“素酒”。但是,“素酒”和“荤酒”之分,属于中国佛教教徒的“创造”——从严格意义上说,不论荤酒、素酒,酒后都会乱性,按照佛教戒律,都是不能饮用的,但机智的中国佛教徒,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竟然创造性的发明了荤素之分,让人哑然失笑。据说,有和尚喜吃鸡蛋,称自己吃的是“素蛋”。

目前公认曹雪芹家族不过一个江宁织造,而他却在《红楼梦》里吹嘘自家是开国元勋一门两公爵,是不是很无耻?

这个提问,可说是问到了点子上,但是,“很无耻”这个“荣誉"显然送错了对象。也许正是问到了点子上,所以有人才会在回答中,有失风度把“很无耻”这个“荣誉”送给了题主,散发出了一种气急败坏的味道。强调什么“小说就是小说,不是历史”,岂不见脂批云:“凡野史具可毁,独此书不可毁。”言下之意,《红楼梦》中隐藏的就是真实的历史,我们大家是该相信您的“小说”论呢,还是该相信脂批的“不可毁”说呢?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小说”论者的一时一变,忽儿“曹雪芹自传“和“曹寅家事”;忽儿又“只是小说”,为高于现实的夸张与虚构。

可是夸张虚构也不能太离谱吧?比如:在清朝的王府建筑制度上,有一系列极其严格的成文规定,所谓“府”是指亲王府、郡王府、贝勒府、贝子府、辅国公府、公主府。只有获得此类封爵者的住宅,才能称做府,除此之外的达官显贵,尽管有公、候、伯、子、男的封爵,或有尚书、大学士、军机大臣头衔,他们的住宅也只能称为“宅”、“第”,绝不能乱叫成府。

可专家们却说《红楼梦》中的贾府(荣国府),即是隐指曹家。可是,在南京的江宁织造局是衙门,不是住宅,而在北京,曹家也只有十七间半房子,也敢称为国公府吗?再说曹家只不过是汉军正白旗的包衣奴才,把自己家写成国公府,这得夸张多少倍?这脸皮得有多厚?胆子得有多大?不但胆大,对自己家还怀有刻骨的仇恨:揭露自己家“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咒骂自己家“除了大门口那两个石狮子,没有一个地方是干净的”。

为了把自己家被抄形容成“末世”,明明曹家上上下下只有一百零几口人,却在书中写成近千口;明明在抄家时未伤亡一人,却在书中写成“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曹雪芹”,你与曹家究竟有怎样的深仇大恨?)或许正是为了达到让曹家“白骨如山”这个目的,就把只是王妃的姑姑,在书中升级为“皇妃”降格为“姐姐”;又让自己胸前佩戴上疑似传国玉玺的“通灵宝玉”。

如此“欺君之罪”还生恐曹家不会遭诛灭十族,便又变本加厉地在书中露骨辱骂满清为“骚鞑子”、“野驴子”、“鬼脸青”。如此寅孙,不是疯了,那就是太离经叛道了。同时,离经叛道还体现在“曹雪芹”这个名字上:《红楼梦》中的贾家几辈人,贾演贾源名字中都带三点水;贾代化、贾代善为代字辈;贾敬、贾赦、贾政名中带“文”;贾珍、贾珠、贾琏等名中带“玉”;贾蓉、贾蔷、贾蘭等名中带“艹”头;就连在包衣曹家,曹寅、曹宣兄弟名中都带“宀”盖;曹颙、曹頫兄弟名中都带“頁”字,可见代表辈份的用字非常地严格。

可作为孙辈,官至州同的兄弟名为曹天佑(祐),而曹沾,字梦阮,号雪芹,在其名、字、号中不但没有一个字与同辈的“天佑(祐)相同,反倒重了他爷爷曹雪樵(寅)的“雪”字,这不就是个离经叛道的“混球”吗?如此一个恨不得曹家“白骨如山”,又乱了辈份的“混球”真的能写出《红楼梦》这样伟大的著作吗?你不相信是不行的,因为曹学专家们相信:虽然书中的表面文字上这样写着:“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曹学专家们偏是将“吴玉峰”和“东鲁孔梅溪”视而不见,硬是不管不顾地认为“曹雪芹”就是作者,所以说,“很无耻”这个“荣誉”送给曹雪芹,确然是送错了对象。其实,“曹雪芹”这三个字,必须与前边“女娲补天”的神话故事,及吴玉峰和东鲁孔梅溪连系在一起,才能理解其名涵义。与神话故事“女娲补天”相关有一人为祝融吴回,吴回第五子为曹安,曹安后世子孙名曹挟,于周武王时在山东鲁国境内,与孔子故里曲阜相邻之地建立了一个邾国,邾国灭亡后,其后代子孙一部分还姓曹,另一部分则以国为姓改姓“朱”,所以“朱曹同源”。

而其中有一支朱姓,展转中迁移到了吴地的沛县,后来出了一个朱元璋建立了明朝。由此可知,“吴玉峰“暗隐朱曹的共同祖先吴回,“东鲁孔梅溪”则是指曹挟在“东夷(山东)鲁国境内与孔子故里相邻处建立了邾国”。因而,“曹雪芹”之“曹”暗隐“朱“姓,借隐明朝;“雪”隐喻清朝;“芹”为普通而不被重视的野芹菜,借隐为“遗民”,合在一起意思就是“明朝沦落到清朝的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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