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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为什么是复合税,请问白酒销售复合计税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的税金要相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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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白酒销售复合计税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的税金要相加吗

白酒是从量和从价复合计税
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相加总额为消费税应纳税额

请问白酒销售复合计税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的税金要相加吗

2,复合税率是指

复合税率是指同一种消费品同时适用比例税率与定额税率的一种特殊税率形式。
目前只有卷烟、白酒实行复合税率。烟丝是比例税率,按30%计征。

复合税率是指

3,复合计税下为何要先加入从量税额再除1税率呢为何不是

按照调整后的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规定的计税办法,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而消费税是属于价内税,所以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时候必须把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部分作为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分母。
同问。。。

复合计税下为何要先加入从量税额再除1税率呢为何不是

4,请问白酒销售复合计税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的税金要相加吗

白酒销售复合计税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的税金要相加的。复合计税 (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例】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1年4月销售粮食白酒4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4040元(含增值税)。已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4040÷(1+17%)×25%+4000×0.5 = 5000(元)
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相加总额为消费税应纳税额

5,复合计税有哪些

复合计税的有卷烟、白酒。复合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从价定率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适用税目:啤酒、黄酒、成品油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关税,城建税都是

6,求解复合计税 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相关问题

第一个公式计算出来的只是从价部分的消费税,第二个公式应该是想要计算从价和从量部分之和,但前面的分子除了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之外,还应该加进口数量*定额税率,就像第一个公式的分子一样的。第一个公式:若为从价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所以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则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若为复合计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所以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则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你好!中国就这个样了,考试课本中的是对的(即使是错的),答案肯定是按课本中的公式算的。如有疑问,请追问。

7,复合计税的什么是复合计税

比如消费税中;从价税是化妆品是按15%,是根据化妆品的价格征税;而黄酒是从量征税,即每吨黄酒交240元消费税;而粮食白酒是既实行从价税-税率20%,又实行从量税-每斤0.5元,所以叫复合计税.复合计税有哪些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还有比如录像机、放像机、数字相机、摄录一体机也是按复合税方法
比如消费税中;从价税是化妆品是按30%,是根据化妆品的价格征税;而黄酒是从量征税,即每吨黄酒交240元消费税;而粮食白酒是既实行从价税-税率20%,又实行从量税-每斤0.5元,所以叫复合计税.
“复合计税”:既根据征税对象的实物量又根据其价值量征税。即,从价定律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以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我国目前只对卷烟和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复合计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而按照计税依据的不同,把税收划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和复合税。(1)从量计征: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该项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重量、体积、面积等)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从价计征: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价值量为自然实物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3)复合计征:既根据征税对象的实物量又根据其价值量征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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