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喷淋环状管网水力计算
是能够的。我就用它计算的
需要专门的软件 ,如果人工进行燃气管网水力平差计算,非常繁琐。
2,求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重要条文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3.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 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相关专家解读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姜文源先生对于新规范的解读如下:1、关于《建规》与《高规》的合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两本规范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条文规定的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规》强调“外救”,《高规》强调“自救”。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规》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规》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建规》规定水箱设在建筑物最高位置;《高规》强调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规》强调设置;而《高规》对超过消防车供水能力的楼层不强调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消防水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并未规定多层建筑一定要设置消防水泵。消防备用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允许消防用水量少的建筑可不设消防备用泵。但有的条文两本规范应该一致而未能一致,如: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否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的条文规定。《建规》的条文说明说不计入,《高规》在 90年代修订时将原《高规》“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这句话划掉了,但是否计入在条文和条文说明中未予明确,当时考虑这可由工程设计人员自行确定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专用还是兼用。如确定专用或是兼用,都应配套相应的技术措施。《建规》和《高规》合并后,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两本规范条文规定应一致而不一致的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为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以下简称新《建规》)。新《建规》的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解释单位: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天津、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2、新《建规》条文示例1)关于前言修订内容1)的条文示例条文示例一: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可燃材料堆场;7城市交通隧道。 条文示例一的1.0.2 条“民用建筑”一词包括:原《建规》1.0.2 条包括的的四类建筑:1、9 层及 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也包括原《高规》1.0.3 条包括的的两类建筑: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条文示例二:2.1.1 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高层建筑”术语的定义,非常明确地规定住宅不按层数而按建筑高度来区分多层建筑或是高层建筑,原因:按建筑高度较为准确,而按层数则会有较大出入。同时也说明了对住宅建筑的要求宽于对公共建筑的要求(住宅建筑为27m,其他建筑为24m),定义中的其他建筑既包括工业建筑、也包括民用建筑。为了说明按建筑高度要比按层数准确,示例如下:某工程,无架空层,9层,每层层高2.8m,总建筑高度为: 2.8m×9=25.2m;而另一工程,有架空层,高度2.1m;9层,每层层高3.0m,顶层为跃层,总建筑高度为:2.1m+3.0m×9+3.0m=32.1m。两工程层数相同都为9层,而建筑高度两者相差32.1m-25.2m=6.9m。条文示例三:1.0.6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条文示例三的1.0.6条来自原《高规》,当年1990~1993年编制 95版《高规》时,突破了《高规》建筑高度100m的限制,又设定了建筑高度250m的上限,当时考虑的理由是:1、火灾次数。高层建筑的火灾次数一般为一次,当建筑物的建筑高度再高,其面积和人数达到《建规》两次火灾标准时,火灾次数不应再按一次计算。2、消防电梯速度。消防电梯速度要求在1min内从底层到顶层,当年消防电梯速度为2.5m/s,250m的高层建筑需时100s,即1.67min,已略低于标准要求,但未超过 2min。3、电源保证。一类建筑和二类建筑分别对供电有明确规定,当建筑高度再高时,电源保证的要求更高,当时在我国难以做到。4、工程案例。当时国内已建、拟建的建筑,建筑高度一般均在 250m 以下。建筑高度超过 250m 的高层建筑,有称为超限建筑(指超过上限值的高层建筑),有称为超超建筑的(指超过超高层建筑的高层建筑),国内尚未统一,本人较为倾向于称为超限建筑。一般认为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也有有称为超高层建筑的。达到152m的称为摩天大楼。建筑高度为 250m~1000m的高层建筑怎么命名,也是一个问题。条文示例四:2.1.4 商业服务网点。其定义为: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条文示例四的2.1.4条对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 ,是总面积还是分隔单元面积作了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2)关于前言修订内容2)的条文示例条文示例五:7.3.3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条文示例五的7.3.3条,意味着消防电梯今后有可能不只一台,而是有可能为多台。这就涉及电梯井底的排水问题,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当兼作消防电梯时,也应按消防电梯要求进行排水。还涉及消防电梯和兼作消防电梯的客梯或货梯排水泵专用、共用的问题。条文示例六:7.4.2 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条文示例六的7.4.2条与以前规范规定停机坪设置消火栓较为详细,条文所指的适当位置指不影响直升机的升降和有利于消火栓的防冻、灭火的位置。条文示例七:新《建规》新增了第8章,第8章共有5节,章节名称如下:8 消防设施的设置8.1 一般规定(该节相当于现《建规》 8.2节“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8.2 室内消火栓系统(该节相当于现《建规》 8.3节“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8.3 自动灭火系统(该节相当于现《建规》8.5节“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5 防烟和排烟设施条文示例八:8.1.2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条文示例八的8.1.2条规定了设或不设室外消火栓系统的条件,消火栓系统是最基本、最主要的灭火设施,室外地面和上消防车的屋面都要设。耐火等级不低、建筑体积不大、生产火灾危险性低、人数少且建筑层数低的场所可不设。条文规定的第一段和第三段沿用现有条文,而第二段是新增加的。有的建筑裙房屋顶可以上消防车,这有利于高出裙房部分高层建筑消防。室外消火栓用途有:——通过消防车加压直接用于建筑物下层的火灾扑救(不限于建筑高度24m)——向邻近建筑物淋水降温,防止火灾蔓延——向水泵接合器送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建筑物的上层供水条文涉及的消火栓系统不单指消火栓单体,而是指室外消火栓、管道、阀门、供水设施……等。条文示例九:8.1.7 建筑外墙设置有玻璃幕墙或采用火灾时可能出现墙体脱落的建筑材料时,供灭火救援用的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应设置在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的相对安全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条文示例九的8.1.7条与现行规范的规定不相同,现行规范考虑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一般为5m。考虑建筑物上部有坠落物下坠时,不致伤及消防队员。而现在考虑建筑物的墙体外倾等因素,“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难以规定具体数字,改为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的相对安全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置雨蓬等措施。规定相对安全位置的目的是防止高空物体坠落(包括玻璃、广告牌、霓虹灯、幕墙、墙体装饰材料…等)。条文示例十:8.3.8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1 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电力变压器;2 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3 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注: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条文示例十的8.3.8条,区别在于加了一个注,即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采用的规定,这是细水雾灭火系统第一次上《建规》,上通用标准。既表示细水雾灭火系统得到认可,也表示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前程坎坷。因为没有单列条文,而仅仅只是一条注。但回过头来,列上总比不列要好。不管怎么说这是细水雾第一次列入《建规》条文,也是第一次在消防母规范中对细水雾作出肯定。细水雾灭火系统有比水喷雾灭火系统更突出的优点,但该条文规定适用范围较窄。条文示例十一:8.3.11 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条文示例十一的8.3.11条规定了餐馆或食堂的防火。原来规定厨房建筑面积,现在规定餐厅建筑面积,更便于操作。现时的厨房,烹饪设备是高能量输入的高效烹饪设备;食用油是高自燃温度的食用油。厨房火灾特点是:起火次数频繁,油温高,不易扑灭,易复燃,因此灭火必须加强。灭火装置为自动灭火装置,包括:细水雾灭火装置或泡沫灭火装置,都为瓶组式。3)关于前言修订内容4)的条文示例条文示例十二:撤销第9章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第9章及第9章有关节的名称如下:9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9.1 一般规定9.2 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9.3 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9.4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 条文示例十二的第9章如一经撤销,有关内容,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相应国家标准即《消规》、《喷规》……等有关专用标准。4)关于前言修订内容6)的条文示例条文示例十三:5.3.6 当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步行街进行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7 步行街内沿两侧的商铺外每隔50m应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条文示例十三的5.3.6条补充了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3、要关注新《建规》其他章节的内容条文示例十四:3.3.3 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 3.3.1条的规定增加1.0倍。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增加面积可按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部分的建筑面积减半计算。条文示例十四的3.3.3条规定了设了喷淋系统,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也就是说设置喷淋系统可以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防火、灭火、控火;一是为了扩大防火分区面积或是增长疏散距离等建筑专业的要求。 条文示例十五:5.4.8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必须布置在其他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2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五的5.4.8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当布置在其他楼层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因为这些场所人员密集,容易发生火灾,容易发生群伤群亡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条文示例十六:5.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9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条文示例十六的5.4.12条规定了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条文示例十七: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5 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条文示例十七的5.4.13条的规定同条文示例十六。条文示例十八:5.5.23 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6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条文示例十八的5.5.23条考虑到避难层(间)应保证这些场所是安全的,因此应有灭火设施的设置,其中包括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4、关于《喷规》与《喷施规》的三同步《喷规》与《喷施规》也要合并,在没有合并前采取的措施是三同步。三同步指:这两本规范同步修订、同步审查、同步报批,以解决这两本规范在正式合并前的个别条文不相一致的问题。如:末端试水装置的压力表设置位置。《喷规》的图示将压力表设置在最后一个球阀的下方;而《喷施规》的图示将压力表设置在最后一个球阀的上方。工地检查装了两个压力表,装在下方的以符合《喷规》的要求,装在上方的以符合《喷施规》的要求。实际上是多设了一个压力表。再如: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充水时间,《喷规》规定干式系统充水时间一分钟,预作用系统两分钟。而《喷施规》的规定则与此不同。从灭火系统的角度,我们在1990年至1993年修订《高规》时曾提出过一个观念:我们所处的时代是:水灭火系统以消火栓系统为主向以喷淋系统为主的过渡时期。首先在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全方位设置喷淋系统。同时,通过消防规范的每一次修订,扩大喷淋的设置部位和提高设置标准。示例:02年《建规》送审稿审查会有三份专题报告涉及喷淋系统示例:《高规》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裙房也要求全方位设喷淋系统示例:《建规》规定从藏书量100万册的图书馆提高至藏书量 50 万册的图书馆要求设喷淋系统按地球村的理念,按深化改革开放的精神,我们要与国际接轨,要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接轨。我国在推进喷淋系统灭火技术的主要举措是与美国规范接轨。如: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系统的选型,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等设计参数,特种喷头型式,喷头与障碍物距离,配水管道控制的标准喷头数,水力计算方法……等都来自美国规范。按“以喷淋系统为主”和“与发达国家接轨”这两个理念,反映在《喷规》中,就是《喷规》每修订一次,就推出一些新的喷头现行《喷规》推出的特种喷头有:——快速响应喷头;——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喷规》新一轮推出的特种喷头有:——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洒水喷头;——家用喷头;——特殊应用控火型(CMSA)喷头。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和规范目录现批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4、3.2.7、3.2.9、3.2.15、3.3.1、3.3.2、3.3.4、3.3.5、3.3.6(2)、3.3.8、3.3.9、3.4.1、3.4.2、 3.4.4、3.4.9、3.5.1、3.5.2、3.6.2、3.6.6、3.6.8、3.6.11、3.6.12、3.7.2、3.7.3、3.7.6、3.8.2、3.8.3、3.8.7、4.1.2、4.1.3、4.2.1、4.2.2、4.2.3、4.2.5(3、4、5、6)、4.3.1、4.3.2、4.3.3、4.3.8、4.4.1、 4.4.2、4.4.5、5.1.3、5.1.4、5.2.2、5.2.6、5.3.1、5.3.2、5.3.4、5.3.5、5.4.2、5.4.3、5.4.4(1、2、3、4)、5.4.5、5.4.6、5.4.9(1、4、5、6)、5.4.10(1、2)、5.4.11、5.4.12、5.4.13(2、3、4、5、6)、 5.4.15(1、2)、5.4.17(1、2、3、4、5)、5.5.8、5.5.12、5.5.13、5.5.15、5.5.16(1)、5.5.17、5.5.18、5.5.21(1、2、3、4)、5.5.23、5.5.24、5.5.25、5.5.26、5.5.29、5.5.30、5.5.31、6.1.1、6.1.2、6.1.5、 6.1.7、6.2.2、6.2.4、6.2.5、6.2.6、6.2.7、6.2.9(1、2、3)、6.3.5、6.4.1(2、3、4、5、6)、6.4.2、6.4.3(1、3、4、5、6)、6.4.4、6.4.5、6.4.10、6.4.11、6.6.2、6.7.2、6.7.4、6.7.5、6.7.6、7.1.2、7.1.3、 7.1.8(1、2、3)、7.2.1、7.2.2(1、2、3)、7.2.3、7.2.4、7.3.1、7.3.2、7.3.5(2、3、4)、7.3.6、8.1.2、8.1.3、8.1.6、8.1.7(1、3、4)、8.1.8、8.2.1、8.3.1、8.3.2、8.3.3、8.3.4、8.3.5、8.3.7、8.3.8、 8.3.9、8.3.10、8.4.1、8.4.3、8.5.1、8.5.2、8.5.3、8.5.4、9.1.2、9.1.3、9.1.4、9.2.2、9.2.3、9.3.2、9.3.5、9.3.8、9.3.9、9.3.11、9.3.16、10.1.1、10.1.2、10.1.5、10.1.6、10.1.8、10.1.10(1、2)、10.2.1、 10.2.4、10.3.1、10.3.2、10.3.3、11.0.3、11.0.4、11.0.7(2、3、4)、11.0.9、11.0.10、12.1.3、12.1.4、12.3.1、12.5.1、12.5.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7日
3,间隔10分钟喷洒1分钟 怎样计算用水量
假设1分钟的喷洒量是a,然后间隔10分钟,也就是每11分钟的用水量为a,然后计算b分钟的用水量,即ab/11,不过要注意,如果时间b/11的余数小于等于1时,这部分水量要单独计算。
4,喷淋系统常见的质量通病有哪些
喷淋系统检查包括消防泵房、楼梯间、电梯前室、地下室、屋顶等部位,在一级消防工程师复习中,考生也经常会看到喷淋系统相关的知识点,对喷淋系统都有所了解,那么喷淋系统中常见的质量通病有哪些呢?以及我们该如何防治?通病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洒水管的水流指示器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与管道转弯处和阀门的距离达不到要求产生原因及后果:达不到使用功能要求或造成误报。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水流指示器应安装在距地面高度1.8m以上。水流指示器安装应距弯头处至少15cm和距阀门处至少60cm。管道开孔要用专用工具,确保开孔在管道中心垂直线上,并将管膛清扫干净。通病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的后边,并相互直接连接产生原因及后果:信号阀不灵敏,甚至不能显示管中水流动的情况,且将其传送给消防系统指挥中心。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面的管道上,且两者的间距不应小于30cm。通病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使用非镀锌钢管或连接喷洒头支管使用管径小于25mm的镀锌钢管产生原因及后果: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的管内铁锈会造成喷洒头堵塞,失去自动喷水火火功能,加大火灾损失。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使用镀锌钢管而且连接喷洒头支管管径不得小于25mm。通病4湿式报警阀下边及水流指示器来水方向不装信号阀而装普通阀门产生原因及后果:在维修管道时关闭阀门,维修后由于疏乎忘记打开,一旦发生火灾管道内无水,造成重大损失。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必须在报警阀下边及水流指示器来水方向装信号阀。并检查信号阀其打开或关闭状态时的信号是否返回到消防控制中心。为防止误操作,还要在阀上加锁防止阀门意外关闭。通病5屋顶消防水箱接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出水管(恒压管)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安装过滤装置产生原因及后果:水箱或水池内的杂物进入管网,造成闭式喷洒头堵塞或报警阀中警铃或压力开关失灵,影响喷水灭火及报警工作。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加压和补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装置管道出口处。应设置除污过滤设施。通病6管径与喷淋头数量不匹配产生原因及后果: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装修阶段更改或加装喷淋头,达不到自动喷水灭火效果。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根据装修图纸及要求进行二次设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1)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同时在吊顶上下安装喷头的配水支管,上下侧均不应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及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应超过6只。(2)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不应超过表5一1的规定。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水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表5一1公称管径(mm) 25 32 40 50 65 80 100 轻危险级 1 3 5 10 18 48 中危险级 1 3 4 8 12 32 64 通病7喷淋头位置、高度、与阻挡物的距离不满足要求产生原因及后果:由于装修及房间大小、用途的变更,使得喷淋头位置相对发生改变,致使喷淋头喷洒作用面积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降低自动喷水灭火效果。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一2001(2005版)规定:(1)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2)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3)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1nm,不应大于100mm。(4)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X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5)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设计规范喷头与障碍物距离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6)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7)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开口的外侧,应设喷头。(8)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9)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缝隙时应设集热板。(10)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且不宜大于150mm,与背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并不应大于100mm。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且不应大于300mm。通病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干管上直接引出连接喷头支管产生原因及后果:直接引出的喷头出水量超过设计水量,造成其他喷头出水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影响整体灭火效果。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喷头应按设计的要求合理分配出水量,不能随意改变喷头的连接位置。通病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使用管补芯或活接头的位置不正确产生原因及后果:管道易产生渗漏和损坏,影响正常消防灭火工作。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管补芯,当需要采用管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通病10湿式报警阀与延迟器开关警铃之间的阀门关闭,或警铃的连接杆安装不灵活产生原因及后果:当发生火灾报警阀打开时通过警铃的管道不流水,导致警铃不动作,延迟器开关不能向消防中心报警,延误消防灭火工作。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湿式报警阀与延迟器开关警铃之间的阀门一定要打开,与警铃的连接杆要保证灵活正常。通病11防晃支架的型式及设置不符合要求产生原因及后果:晃动是指来回摇动或上下摆动,尤其指反复地和急促地或波浪式地摇动。设置防晃支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管网的强度,使其在受外界机械冲撞和自身水力冲击时也不致于损伤;同时强调了其安装位置不得妨碍喷头喷水而影响灭火效果。喷淋水平及末端支管处均采用加防晃支架,可以使管道牢固可靠,防止误喷扭转,更主要的是对天花喷头的水平调整很有利,不少施工过程中出现喷头高低不平或与天花装饰脱开的现象,均是由于吊架不稳定引发的。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1)为了防止喷头喷水时管道沿管线方向晃动,应在下列部位设置防晃支架:1)配水管的中点(当管道的公称尺寸小于50mm时可不设)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巧米(包括管径为50Mm的配水管及配水支管),每15米长度内至少设置一个;3)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2)防晃支架的强度应能承受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和50%的水平方向的推动力而不致损坏或产生永久变形。一般实际施工中,建议在喷淋管末端或按规定设置龙门架以代替防晃支架,采用角钢或槽钢制作,U型管卡固定,不仅限制了管道上下左右的晃动,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管道的轴向窜动(位移)。通病12管道的支架、吊架、防晃支架安装位置不正确产生原因及后果:管道在受外界机械冲撞和自身水力冲击时损坏,同时错误的安装位置会妨碍喷头喷水灭火效果。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1)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吊架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2)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3)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4)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巧m;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距离表5一2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65 80 100 125 150 间距(m) 3.5 4.0 4.5 5.0 6.0 8.0 8.5 通病13装修工程吊顶没有分格布置图,喷洒头安装与吊顶布置图不协调一致产生原因及后果:走道的吊顶喷头不在一条线上,喷头溅水盘出吊顶子尺寸不一致。严重影响整体建筑物装修质量。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喷洒头的布置按专业设计图及吊顶平面布置施工,做到排列整齐,直线走道吊顶上的喷洒头的安装要排成一直线,弧线走道吊顶上的喷洒头的安装要排成一弧线,并与吊顶上的灯位、扬声器、风口位置相匹配。房间内的喷洒头的安装要排列一致。喷洒头的安装位置不能安装在吊顶分格线的龙骨上。每个喷洒头的浅水盘出吊顶子的尺寸都要一致。同时安装喷洒头的位置距顶子尺寸及喷洒头距梁侧的位置要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通病14末端试水装置设置不合理产生原因及后果:(1)末端试水装置设置不当。可是建设单位为了便于使用,要求施工单位将末端试水装置设置在厕所内,便于排水,而不设置在最不利点处,这样就导致无法真正测出最不利点的压力值;一些末端试水装置处的排水设施排水量小于试验阀的泄水阀的泄水量或者干脆不设排水设施,试验阀开启后便会造成水灾,为消防设施的定期保养、维护埋下隐患,以至于无法进行放水试验;有的施工单位将末端试水装置安放在走廊、房间或厕所的吊顶内,试水极不方便;(2)不使用规定的末端试水装置,而用DN25的球阀代替,其通径是25mm,比一只公称通径为15mm(实际孔径约为11mm)的喷头要大得多,其开启后的水流量远远大于一只标准喷头的排水量,显然这样的试水装置不能代表一只喷头开启的效果。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1)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6.5.1条的规定,末端试水装置应设置在最不利点处,且应有足够的排水能力。最不利点一般最长管路的末端,在图纸审核、施工时就可确定。(2)采用DN15球阀,末端试水装置开启水流量必须相当于该防火分区内的1只喷头的流量,其试验结果才能符合试验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S0084一2001(2005版)中明确规定: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流量系数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通病15喷头的选型、设置不合理以及在施工中不注意对喷头的保护产生原因及后果:(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头动作温度与设计、使用场所不符。在建筑装饰时涂上涂料,致使喷淋头敏感性降低。喷头不能在设计环境温度下喷水灭火,造成火灾损失。(2)一些宾馆的客房内设计选用边墙扩展型覆盖喷头,安装过程中采用普通边墙型喷头,普通边墙型喷头流量系数K=80,而边墙扩展型覆盖喷头为快速响应喷头K=115,边墙扩展型覆盖喷头的流量比普通边墙型喷头大得多,且响应时间短,发生火灾后导致喷头喷水延缓,不能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火灾,延误战机。(3)未考虑施工场所有无吊顶,一律使用下垂型喷头。在无吊顶的场所使用下垂型喷头,会导致动作时间过长,延误灭火时机。(4)工序交叉时,闭式喷头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致水泥砂浆、涂料、油漆等附着在闭式喷头的感温元件上,造成闭式喷头不能正确感温,延长灭火动作时间;(5)一些大空间建筑因二次装修或使用功能变化而被分隔成许多小间,原本按大空间设计的喷头却没有因空间分隔进行调整,一些分隔区域内没有喷头,或者有喷头却位置不当,如本应居中布置却成了靠隔墙布置,从而出现了喷头保护的盲区。此外,原设计时有吊顶,因建筑物改造,将原有吊顶拆除,仅将喷淋系统的短立管由原来的向下改为向上,不更换喷头。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闭式系统的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温度30℃。如宾馆、饭店的洗衣房、厨房等环境温度高的场所,就不应再选择68℃的喷头,而应选择公称温度等级较高的喷头;(2)在无吊顶的场所施工喷淋时,连接喷头的短立管应向上,且应采用直立型喷头;(3)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选用喷头;(4)国家标准规定下垂型喷头喷向地面的水量不能小于80%,当短立管向上而继续采用下垂型喷头时,喷头喷向地面的水量就达不到80%,不能有效控制和扑灭初期火灾。因此,正确的作法应该将下垂型喷头更换为直立型喷头;(5)施工过程中喷头安装好后,验收前应用塑料薄膜进行保护;(6)结合装修图纸进行相应设计调整,满足验收规范要求。 通病16屋顶水箱不经过报警阀直接接入系统给水管网;造成报警阀后的压力开关,水力警铃不能发出警报产生原因及后果:屋顶水箱提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前1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同时消防水箱还具有稳压的作用。如屋顶水箱下来的水流不经过报警阀,报警阀后所设的压力开关、水力警铃不能发生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泵不能及时泊动,会导致发生火灾时将屋顶水箱的水用完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可用,直接影响到系统的灭火效能。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正确的连接方式应将屋顶水箱下来的竖管连接到报警阀前部,可使用消防宝智能检修系统。通病17稳压泵流量过大造成自动喷水灭火泵误启动产生原因及后果:主要是设计选用不当所致。根据规范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稳压泵补水量不应超过1L/S,但一些建筑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所选用稳压泵的流量远高于此标准。湿式报警阀的阀瓣在小角度范围(不超过30°)内开启时报警阀的报警通道尚未开启,不会引起自动喷水灭火泵的启动。如稳压泵的补水流量过大,会使报警阀的阀瓣大角度开启,造成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启动自动喷水灭火泵。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应选择稳压泵补水量小于1L/s小流量的稳压泵。 通病18不安装安全泄压阀和放水管产生原因及后果:(1)不安装安全泄压阀和放水管。有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既未安装安全阀,也未安装放水阀,试泵时自动喷水灭火泵向密闭状态下的湿式自动喷水系统管道加压,因其扬程过高、压力过大极易导致闭式喷头出现漏水、爆裂现象,系统无法进行调试,安全无保证。即使在报警阀后重做安全阀和放水管,因为报警阀阀瓣具有止回功能,一旦水压过高,即使安全阀动作放水,仍不能使报警阀后管道系统泄压。(2)不恰当地选用自动喷水灭火泵致使系统超压严重。一些设计单位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过程中,不通过水力计算核定自动喷水灭火泵的扬程,随意估算自动喷水灭火泵的扬程,经常导致选用泵的扬程过大,试泵时低楼层的喷头均要承受超过标定值的压力,极易造成喷头爆裂。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在设计和施工时选用扬程稍低、性能曲线较为平缓的泵,增设备用泵,加设安全泄压阀。通病19水力警铃设置不合理,与湿式报警阀连接处的管线过长产生原因及后果:(1)水力警铃的主要作用是预报火警。当一个建筑场所仅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没有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水力警铃的这一功能尤为重要。但在施工时,水力警铃的安装位置比较隐蔽,常被安装在较少有人出没的位置,导致警铃报警时,人们不易听到。于人员疏散及消防人员灭火不利。(2)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6.2.8条规定:水力警铃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而实际施工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将警铃安装在距湿式报警阀远远超过20m的位置,导致警铃报警时间延迟,报警的声强也不够大。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1)将警铃安装到值班室或经常在人停留或经过的地方。(2)报警阀(或延迟器)引至水力警铃的管道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长度大于6m时,管径应为20mm,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20m。通病20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不进行气压严密度试验,喷洒头向下喷,管道没有坡度产生原因及后果:管道不进行气压严密度试验,会使管道泄漏,喷洒头向下喷和管道没有坡度,会存水冻坏管道。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因为预作用系统是用于环境温度不能保证在正温度时采用,管道内为干式系统,管道充气或不充气时,都必须保证管道的严密性,在进行强度试验后要进行气体严密度试验,管道日常不能存水,因此要使管道有一定坡度并有泄水。通病21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应采用普通下垂型喷头产生原因及后果:由于干式下垂型喷头价格较高,有些建设单位就将其改用普通下垂型喷头来代替。于是就出现了系统施工调试完毕后,每个接下垂型喷头的短立管内均存有水(采用干式下垂型喷头则可避免),而且系统投入使用后,因电磁阀每个月都要进行启动试验,使此短立管每月都有水进入,出现了系统中下垂短立管长期存水现象,这是与预作系统所要求的防水渍损失功能相违背的。因为一旦在使用中出现喷头被误损坏,与此喷头相连的下垂短立管中的存水将喷出造成一定的水渍损失。另外,如果此种做法一旦用在北方地区未设采暖供热的建筑中,将在冬天出现下垂短立管中结冰现象,这在消防系统运行使用中是不允许的。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一2001(2005版)第6.1.4条中要求: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应采用直立型喷头或干式下垂型喷头。通病22自动喷水预作用系统报警阀上的电磁阀前未装过滤器产生原因及后果:电磁阀如果被水中杂质堵塞,将会造成灭火时打开电磁阀而流不出水的现象,从而使预作用阀控制腔内的水压无法降下,阀瓣无法开启,灭火用水无法流向阀后管网。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由于预作用报警阀的自动开启供水控制全部维系在报警阀处的小小电磁阀身上,因此电磁阀能否正常运行出水将是事关系统灭火能否及时问题。尽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一2001(2005版)中未对预作用阀上的电磁阀作此要求,但其在6.2.5条上对雨淋阀的电磁阀做了此要求。为了保证其灭火时的可靠性,在此电磁阀前设置一个过滤器防堵塞是很在必要的。通病23消防控制室应设管网内所充压缩空气的压力显示装置产生原因及后果:有些图纸(给水排水施工图和电气施工图)中,某些专业(给水排水和电气)的设计人员却均未执行此条内容。究其原因是由于此条内容需要通过电气专业的设计人员来实现,而许多电气专业的设计人员却并不了解此设计规范,再加上自喷系统的设计人员在进行工程设计时未将此条内容告知电气设计人员,从而出现了此条文未得到执行的现象。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一2001(2005版)中11.0.5条,属强制性条文。较好解决办法是,在压缩空气供气管上设置压力传感器,并从其上引线至消防控制室中给予显示。 通病24预作用系统中压缩空气供气管上未设置止回阀产生原因及后果: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一2001(2005版)中5.0.12条要求: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不宜小于0.03MPa,且不宜大于0.05MPa。这就使得供气管上这些计量仪表的量程比配水管上的计量仪表的量程小十数倍,若空气供气管上不装止回阀,则供气管上的计量仪表无法承受水压冲击。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预作用阀后管网平时状态所充的压缩空气是由空气压缩机经供气管给予补充的。为了避免预作用阀动作开启供水后的水流入供气管中,在供气管上设止回阀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此止回阀的设置还对供气管上设置的电接点压力表(供启、停空气压缩机用).和压力传感器(供向消防控制室传送供气管内空气压力值参数用)等装置(此类装置应设在止回阀前的供气管上)起到免受超量程的水压冲击作用。通病25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喷头用水喷淋喷头来代替,不进行喷雾试验;喷雾试验前,被灭火保护的设备不进行成品保护工作产生原因及后果:水喷雾灭火系统喷头用水喷淋喷头来代替,在灭火时不产生水雾而喷水,造成设备损坏。不进行喷雾试验,不能保证喷雾灭火效果。在喷雾试验时,被灭火喷雾设备不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可能造成设备损坏。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水喷雾灭火系统与水喷淋灭火系统两者灭火机理不同、喷头位置不同、喷头型式不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利用水雾头在一定压力下将水流分解成细小雾灭滴进行灭火。水雾灭火喷头喷出粒径小于1mm的雾状水,除用于扑救固体火灾,还可用于扑救闪点高于60℃的液体火灾和油浸式电气设备的火灾。水雾灭火的场所不能用水喷淋灭火。因此水雾灭火喷头必须符合喷雾要求,要有产品质量检验证明。不能用水喷淋喷头来代替。水喷雾灭火系统由雨淋阀及附件组成,由电气探头控制喷雾,也可由手动紧急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必须经过喷雾试验,在试验前要作好被灭火喷雾设备的成品保护工作。
5,白酒厂废水产生量怎么计算啊一般有哪些啊
废水产生量主要是看用水,结合各个工艺环节的水消耗量,你必须得搞清楚哪些环节要用水,然后再能计算,你可以百度文库里找白酒生产工艺。
生产一吨白酒产生的废水要分几个过程,主要有冷却废水和蒸馏底锅废水,大概有11-13吨废水排出,如果有储水池,就可以循环利用,以减少排污量。
6,建酒厂属于工业用地吗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实行消防设计责任制;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图纸施工,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酒厂是重点防火地点,需要进行消防设计需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继续追问: 有没有一些明文规定?(就是有关酒厂必须得进行消防设计、必须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方面的?) 补充回答: 目前《酒厂设计防火规范》已经通过了专家的审查并开始实施。 继续追问: 可以把《酒厂设计防火规范》发给我不?我的分数不够了,下载不了,谢了! 补充回答: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酒厂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白酒,黄酒,葡萄酒(含白兰地) ,啤酒等饮料酒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其他饮料酒厂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酒厂自然洞酒库的防火设计. 1.0.4 酒厂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注:1 消防车库,消防水泵房,配电房,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包装材料库中存放有硝化棉时,火灾危险性为甲类. 3 采用增湿粉碎,湿法粉碎的原料粉碎车间火灾危险性为丁类,采用密闭型粉碎设备的原料粉碎车间火灾 危险性为丙类. 4,黄酒厂采用糟烧白酒代替酿造用水的发酵车间火灾危险性为甲类.3.0.2 黄酒厂采用黄酒糟生产白酒,其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与白酒厂相同. 3.0.3 因工艺需要,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 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部分确定. 当生产火灾危险性最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 5%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 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生产火灾危险性最大的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时,其火灾危险性分类可不 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部分确定. 3.0.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储存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内的 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3.0.5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 当勾兑,灌装,包装联合生产车间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其每个防火分区 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在规范规定的基础上增加 1.5 倍,但勾兑,灌装,包装等生产用房应分隔为 相对独立的防火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宜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2.3 的规定.表 4.2.3 项 目 一,二级 50≤V<200 200≤V<1000 1000≤V1000 0.75D 0.6D 半地下式 0.5D 0.4D ≥0.8m 罐 形 式 卧式罐浮顶罐注:1 D 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m) . 2 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m. 4 单罐容量小于等于 1000m3 且采用固定式消防冷却系统时,地上式固定顶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0.6D.6.0.7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单罐容量小于等于 200m3,一组罐容量小于等于 1000m3 时,储 罐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m,卧式储罐 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0.8m.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组内储罐的形式和总储量折算为相同 类别的标准单罐,并按本规范第 6.0.6 条的规定确定. 6.0.8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内的储罐,单罐容量不应大于 400m3,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 邻较大立式储罐直径的 50%;单罐容量小于等于 100m3,一组罐容量小于等于 500m3 时,储罐可成 组布置,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0.5m,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m. 6.0.9 白酒库因工艺需要采用陶坛,酒海,酒篓,酒箱,储酒池等作为白酒储存容器时,应分组存 放,每组总储量不宜超过 250m3,组与组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堤.若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门分 隔时,门前应加设挡坎. 陶坛宜采取防震防撞防爆裂措施,并对一个分组内的多个陶坛相互连接固定. 6.0.10 人工洞白酒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库内应设置供人员疏散的主洞及储存白酒的支洞. 一个人工洞白酒库总储量不应超过 5000 3 m. 2 主洞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每个支洞通向主洞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相邻出口 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当支洞内最远点距出口的距离不超过 30m 时可只设一个出 口. 3 主洞的净宽不应小于 3m. 相邻支洞通向主洞的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10m. 当两个支洞相通时,支洞之间应设置防火隔间,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应分 别设置不燃烧体隔堤和防锈,防腐的甲级防火门. 4 每个支洞的面积不应超过 500 m2,支洞与主洞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堤和防锈,防腐的甲级 防火门. 5 支洞和主洞的地面向洞口方向应排水流畅且有不小于 5‰的坡度. 6 防火门上应设置自动释放器,具有火灾时洞内能自行关闭和洞库外控制关闭的功能. 6.0.11 人工洞白酒库陶坛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陶坛应分区存放,每区总储量不宜超过 200m3,区与区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堤或利用地形7设置事故存液池. 2 每个分区内陶坛应分组存放,每组总储量不宜超过 50m3 ,组与组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2m.7建筑构造7.0.1 酒厂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场所应进行防爆设计. 7.0.2 泄压面积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厂房内爆 炸危险物质为乙醇时,其泄压比 C 不应小于 0.110 m2/m3;爆炸危险物质为氨以及 K 尘<10MPams-1 的粮食粉尘时,其泄压比 C 不应小于 0.030 m2/m3. 7.0.3 粮食筒仓顶部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 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其他粮食储存设施应采取防爆措施, 设置泄压设施. 7.0.4 粮食仓库,原料粉碎车间,液态法蒸馏车间,白兰地蒸馏车间,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 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白酒,白兰地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燃气调压间应采用不发火 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粮食仓库,原料粉碎车间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7.0.5 锅炉房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其泄压面积不应小于锅炉间占地面积的 10%.地下锅炉房采用 竖井泄爆方式时,竖井的净横断面积应满足泄压面积的要求. 7.0.6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宜采用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不宜采用钢结构,预应力 钢筋混凝土结构,必须采用时应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7.0.7 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7.0.8 输送白酒,食用酒精,白兰地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不同防火分区的楼板.其他管道必须 穿过防火墙和楼板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紧密填实空隙.受高温或火焰作用易变形的管道,在其 穿越墙体和楼板的两侧应采取阻火措施.严禁在防火墙和不同防火分区的楼板上留置孔洞. 对于陶坛酒库, 为安全应急转酒需要, 可留有直径不大于 100mm, 并高于楼板 50mm 的转酒孔, 在不使用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密封. 7.0.9 多层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外墙上的窗户宜采用乙级防火窗或在窗户上方设置 宽度不小于 0.5m 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 7.0.10 多层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每个防火分区宜设置事故排酒口及阀门,库外设垂 直导液管(道) ,并用混凝土管道连接排酒口和导液管(道)至室外事故存液池. 7.0.11 人工洞白酒库每个分区应设置事故排酒口及阀门, 洞内设导液管 (暗沟) 至室外事故存液池, 导液管(暗沟)通过分区的隔断处应设置阀门或防火挡板. 7.0.12 白酒储罐区, 食用酒精储罐区四周应设置不燃烧体防火堤. 当能利用地形设置事故存液池时, 可不设防火堤. 7.0.13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总储量不应大于 10000m3. 2 防火堤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 0.2m.立式储罐组的防火堤内侧高度不应小于 1.0m,且外侧 高度不应大于 2.2m;卧式储罐组的防火堤内,外侧高度均不应小于 0.5m.防火堤应在不同方位设置 两个及以上进出防火堤的人行台阶或坡道. 3 立式储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的罐壁至防 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3m.依山建设的储罐,可利用山体兼作防火堤,储罐的罐壁至山体 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 4 雨水排水管(渠)应在防火堤出口处设置水封设施,水封高度不应小于 0.25m,水封设施应 采用金属管道排出堤外,并在管道出口处设置易于开关的隔断阀门. 5 防火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渗漏. 6 进出储罐组的各类管线, 电缆宜从防火堤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 当必须穿过防火堤时, 应设置套管并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也可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管密封连接. 7 防火堤的有效容量,防火堤内的储罐布置,防火堤的选型与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和《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 的有关规定. 7.0.14 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不燃烧体隔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隔堤的高度不应小于 0.5m.82 隔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渗漏. 3 管道穿堤处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密封. 4 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7.0.15 事故存液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有事故存液池的储罐组四周应设导液管(沟) ,使溢漏酒液能顺利地流出罐组并自流入存 液池内. 2 事故存液池距防火堤的距离不应小于 7m,导液管(沟,道)距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 于 30m. 3 事故存液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对于浮顶罐,事故存液池的有效容量 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一半.人工洞白酒库和多层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设置的事 故存液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 50 m3. 4 事故存液池应有符合防火要求的排水措施.8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和排水8.1 消防给水8.1.1 在进行酒厂的规划和厂房,仓库,储罐区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厂房,仓库 和其他民用建筑均应设室内和室外消火栓,储罐区应设室外消火栓. 消防用水可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采用天然水源时,枯水流量和枯水位 的年保证率不应小于 97%,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消防用水由酒厂自备水源给水管网供给时,其给水工程和给水管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 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 小于等于 3000m3 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等于 5000m3 的戊类厂房(仓库) ,粮食仓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8.1.2 酒厂消防用水总量应为其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室内外消防给 水管道,消火栓,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的设计除本规范另有要求外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的有关规定. 1 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厂房,仓库,储罐区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 量以及储罐冷却用水量经计算确定. 2 确定一次灭火室外消防用水量所采用的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以及自动喷 水,泡沫,水喷雾,消火栓等系统需要同时开启的设计用水量计算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的有关规定. 3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和同时使用水枪数量经计算确定, 并符合有关国 家规范的要求. 4 建筑物内同时设置自动喷水,泡沫,水喷雾,消火栓等灭火系统及冷却系统时,其室内消防 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除本规范另有要求外应符合相关国家规范的规定. 8.1.3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应少于 2 条,当其中 1 条发生 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用水总量的供给要求. 8.1.4 除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外的酒厂,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消防水泵应根据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用水 量和水压进行选型,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独立或合并设置. 8.1.5 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应设水泵接合器,其他民用建筑和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 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执行. 水泵接合器应有明显的标志,并设在便于消防车停靠使用的地点,其周围 15~40m 范围内应设 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 8.1.6 消防给水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泡沫液等灭火剂回流污染生活,生产水源和消防水池. 供给泡沫灭火设备的水质应符合有关泡沫液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 8.1.7 厂房,仓库,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酒精蒸馏塔,办公区等均应接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设置灭火器. 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 蒸馏塔,白兰地蒸馏车间,陈酿库,白酒,白兰地勾兑,灌装车间应按严重危险等级配置灭火器.98.2 8.2.1 1 2 3 4 5 8.2.2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水系统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白酒,白兰地勾兑车间. 高层原料筛选车间,原料制曲车间,高层白酒,白兰地包装车间. 高层粮食仓库. 高架白酒,白兰地成品库,建筑面积大于 500 m2 的地下白酒,白兰地成品库. 硝化棉仓库.注:当硝化棉仓库建筑面积超过 60m2 或储存量超过 2t 时,应设置雨淋喷水灭火系统.下列场所应设置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 1 人工洞白酒库. 2 占地面积超过 750 m2 或防火分区面积 250m2 的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 3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 采用陶坛储存名酒的酒库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8.2.3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 500m3 的储罐, 移动式消防设施不能进行保护或地形复杂消防车扑救困 难的储罐区,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 单罐容量小于 500m3 的储罐,可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3 卧式储罐, 总储量小于 200m3, 且单罐容量小于 100m3 的储罐, 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8.2.4 白酒,食用酒精金属储罐应设消防冷却水系统.消防冷却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储罐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当设有水喷雾灭火系统时,可不设 置消防冷却水系统,但其消防用水量应按水喷雾灭火系统灭火和防护冷却的最大者确定. 2 白酒储罐区, 食用酒精储罐区储罐多排布置或储罐高度大于 15m 或单罐容量大于 1000m3 时, 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3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储罐高度小于或等于 15m 且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 1000m3 时, 可设置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或固定式水枪与移动式水枪相结合的消防冷却系统. 8.2.5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 的规定执 行外,其设计基本参数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白酒库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表 8.2.5 的规定.表 8.2.5 防护目的 灭火 防护冷却 设计喷雾强度与持续喷雾时间 持续喷雾时间(h) 0.5 4 20 6 设计喷雾强度(L/min.m2)2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 0.4MPa,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 0.2 MPa. 3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大于 45s;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大于 180s. 4 陶坛酒库的保护面积应按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确定. 8.2.6 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设置的室内消火栓应配置喷雾水枪. 人工洞白酒库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 20L/s,室内消火栓宜布置在主洞靠近支洞出口处. 8.2.7 泡沫灭火系统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固定顶,外浮顶和内浮顶白酒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泡 沫灭火系统,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 的有关规定. 8.2.8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或白酒储罐,食用酒精储罐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采用手动操作不能保证 5min 内将泡沫送入着火罐时,储罐区混合液管道的控制阀宜能远程控制开启. 8.2.9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设置泡沫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水系统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设 置固定泡沫炮和水炮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 的有关规 定. 8.2.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的有关规定. 8.2.11 消防系统的启动,停止控制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识,并应有防误操作保护措施.供水装置停 止运行应为手动控制.108.3 8.3.1 8.3.2排水酒厂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酒液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排除厂外的措施,并不得排向库区. 含可燃酒液的污水(雨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含可燃酒液的污水,被可燃酒液重度污染的雨水应采用管道单独排放,不得与其他污水(雨 水)混排. 2 排放出口应设置水封装置,水封装置与围墙之间的排水通道必须采用暗渠或暗管.水封井的 水封高度不应小于 0.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自最低的管底算起,其深度不应小于 0.25m. 水封装置出口应设易于开关的隔断阀门. 8.3.3 接纳消防废水的排水系统应按最大消防用水量校核排水能力.9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消防排烟9.1 一般规定9.1.1 酒厂的厂房和仓库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9.1.2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消防排烟,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计规范》GB50019 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 9.1.3 机械排烟系统与机械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当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 措施,并应符合机械排烟系统的有关要求. 9.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9.2.1 原料粉碎车间,液态法酿酒车间,白兰地蒸馏车间,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 白兰地陈酿库,白酒,白兰地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氨压缩机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 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设施应使厂房和仓库保持负压. 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氨压缩机房及白酒,白兰地酒泵房应设 置事故排风设施,其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12 次/h.人工洞白酒库事故排风量应按最大一个支洞的 净空间进行通风确定. 9.2.2 液态法酿酒车间,白兰地蒸馏车间,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 白酒,白兰地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氨压缩机房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越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 的车间隔墙. 排风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往室外或洞外的安全处,不应暗设.机械通风的空气不 应循环使用.通风管道及设备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包括法兰跨接) .送风机及排风机应选用防 爆型风机. 9.2.3 输送白酒,食用酒精,白兰地的管道,不应穿过通风机房和通风管道,且不应紧贴通风管道 的外壁. 9.2.4 液态法酿酒车间,白兰地蒸馏车间,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 白酒,白兰地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氨压缩机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采暖.严禁采用 明火和电热散热器采暖. 原料粉碎车间不宜采用电热散热器采暖. 9.3 消防排烟9.3.1 酒厂的消防排烟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 . 9.3.2 当需要进行消防排烟的厂房或者仓库采用自然排烟设施时,其自然排烟的窗口宜设置在房间 的外墙上方或屋面上,并应有在地面方便开启的装置,或设置火灾时自动开启的装置.设置在屋面 固定的高温易熔化采光带可视为自然排烟口. 9.3.3 当需要进行消防排烟的厂房或者仓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 烟设施可采用排烟管道连接排烟风机进行排烟,也可以在屋顶或者靠近屋顶的墙面设置多个消防轴 流风机直接排烟.当排烟风管竖向穿越防火分区时,垂直排烟风管宜设置在管井内.
7,请教请教高手指点酒厂给排水设计
酒精废水高浓度污水需要单独处理后才能外排,如果酒厂有污水站 ,雨水一般排放到到污水厂调节池集中处理(厂内雨水管网要设置应急排水闸阀装置),或排到市政管网集中处理
1 要经过处理2 消防冷却水要算在消防用水量中,不过只算最大的室内和室外之和。话说不算冷却水的话你的消防用水量还有什么。
8,喷泉水力计算有哪些方法
喷泉水力计算有哪些方法计算喷泉水力有四种方法:(1)喷嘴流量基本计算(2)喷泉总流量的计算(3)计算管径(4)求总扬程H。所以,计算管径的大小也是计算水力的一种方法,公式:Q=∏(0.5R)2*V (注:2是平方)
我是这样算的:墙高+集水坑共大约7m,水头损失pe63管大约每米损失0.02米,算起来共损失不到1米,扬程选10m。流量:pe63的给水管,流速按1米/秒计算,查水力计算表流量为9.5立方米/小时。6根管子一共流量为9.5*6=57立方米/小时,流量选75立方米。
9,喷泉水力计算方法公式及水泵选型请大家帮忙
我是这样算的:墙高+集水坑共大约7m,水头损失PE63管大约每米损失0.02米,算起来共损失不到1米,扬程选10m。流量:PE63的给水管,流速按1米/秒计算,查水力计算表流量为9.5立方米/小时。6根管子一共流量为9.5*6=57立方米/小时,流量选75立方米。
你具体点我来帮你算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在标准大气压下,试管上方为真空,能支持垂直高度的76cm的水银柱(先让试管装满水银再慢慢没于水倒立,此时试管内为真空)。水银的密度是13.6*10的三次方kg/m3,而水的密度为1.0*10的三次方kg/m3所以水能被喷出的高度是0.76*13.6约为10米。水泵选型最好大些,可以高些,在不是真空的情况下也能达到目的。
10,流体力学公式计算喷头的喷洒半径
提供计算思路:1、由水源压力、管道及旋转喷头的阻力和喷头的口径计算喷头的流量、流速。2、根据喷射角度,先不计水在空中抛射过程中的空气阻力,按物体具有初速度向上做斜抛运动计算水体落地之距离(水平分速保持不变,而竖直方向有重力加速度)。3、因水在空中抛射过程中有空气阻力,把水体落地之距离打个折扣,乘上0.85~0.90的系数就是所求喷洒半径。
使用“伯努力”方程,并且结合流量计算公式就可以了。如果问题详细一些,就可以求解了。伯努力方程式流体力学的基本方程,在很多《流体力学》书上面都有,根据水压和流速计算也是比较典型的问题了。其实也用不着考虑空气阻力的问题,在实际的工作中,只要考虑水从喷头喷出来到落地的高度,计算一下自由落体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具有初速度的水能够运动多远就行了。设计的时候,在流些余量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