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上市。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否则是不行的,只能发行债券(发行债券同时对有限公司有较高的要求) 如果硬要上市则需要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才行(具体过程不表)
2,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是上市公司吗
不能!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是上市公司
股份制公司才能是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啊,满足几个条件:1:资产达到5000w以上,2:连续三年或连续三年以上盈利,3:有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愿意出任第三方担保,4,:有证券商愿意进你们公司的股票进行交易,5:国家证监会批准!
以上是最基本的(也是老版本的),新版本的资产额度可能要翻好几番才可以够格,相关的细条款也有很大的变化!
3,珍酒是上市公司吗
在现在的深沪上市公司里面,珍酒的生产企业并不是上市公司的。
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北郊十字铺; 邮编:563003; 电话:0852-8218156; 传真:0852-8218116; 贵州珍酒销售有限公司; 遵义地址:遵义市北郊十字铺 邮编:563003; 联系电话:办公室0852-8218138 传真:0852-8218116; 贵阳办事处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78号世纪商务城(贵银大厦)9楼907室; 邮 编:550001; 联系电话:办公室0851-6865529,0851-6865519; 传真:0851-6865529。
4,有限公司能否成为上市公司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
有限公司要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后才能申请上市,不过没什么实质影响,只是履行个变更程序而已,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在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就开始准备上市的。条件比较复杂: 首先判断企业规模和业绩情况:国内A股分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个板块,主板除了规模更大外,与中小板在条件上没有明显区别。中小板和创业板的门槛相对清晰,目前中小板上市企业一般上市前最后一年净利润在5000万以上,创业板在3000万以上。这个指标不是硬性的,个别行业和个别企业可能更低些。从目前证监会的改革方向上看,中小板的门槛可能会放低。创业板要求企业的创新性和成长性较高,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要在30%以上。这些数不是硬性指标,但有很强的参考意义。如果预计一两年后能够达到这个指标,那从现在就着手准备上市是比较合适的。 其次要看行业:是不是限制性行业,行业的毛利水平,企业在行业中是否占有龙头地位或者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行业是不是有成长性…… 再次看企业的历史沿革:出资、股权之类的是不是清晰,民营企业是不是涉及集体企业改制问题 ,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发生过变更…… 然后看经营:是否依赖大客户或者单一市场,抗风险能力如何,是否依赖关联交易,有没有同业竞争,如企业能有点技术含量最好,专利、商标、土地、房屋权属是不是清楚,上市募来钱准备投什么项目…… 还有合法性:最近三年是否受过重大处罚,包括税收、环保、土地、社保、海关等等各个方面。 还有很多条件,具体的可以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可以,公开增发或者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条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