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董事或者董事长可否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可以。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法人代表以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执董、经理均可。法定代表人不是由公司聘任的,与经理聘任制不同,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体现股东意志。
2,目前社会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称谓有总裁CEOCOO等他们
在美国CEO常常并不是任命为董事长,但是在英国公司的标准做法是分开CEO和董事长。董事长一般负责公司的整体策略的宏观管理,而CEO由董事会聘任,负责经营公司的具体事务的微观管理。
目前在我国设置了CEO职位与公司法的规定有抵触,存在法律障碍,原因在于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职权规定,都属于强制性规范,尽管公司法也规定公司经理享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却不能突破公司的强制性规范,授予经理原由董事会行使的一项决策权和董事长的一写职权,而这些职权恰恰是CEO法律地位的突出表现。所有还需要对公司法上的董事会和经理制度做出相应的变动和调整。所以在没有改动之前还没有什么比较合适的能代替。
不能
3,法定代表人任命问题
您好,我是在校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任命由公司章程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在章程里面写明总经理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违法。
ps.《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 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 第50条)。(是为表见代理)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出任的,由董事会决议后任命,尤其对于私营企业来说。但是,对于全资分公司来说,由于任命权在于总公司,总公司当然可以任命法定代表人,其人选而不拘于分公司的董事长,甚至不在分公司任职的人都可以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人选。而对于控股的分公司而言,则应当征求其它股东的意见后确定法定代表人的人选。
不是很明确,在同样有董事长和总经理情况下,任命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是否违法这个问题完善下
可以的。不违法,也有这样做的
4,董事长的职责范围
董事长的工作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1、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2、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3、在日本和韩国的大型会社(公司)称为“会长”,名称分别为“取缔役会会长”和“理事会会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拓展资料: 董事长的权利如下: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 中的重大事项;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9、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11、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12、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4、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董事长——百度百科
保安公司总指挥职责
1、选人、用人、治人2、定战略、追过程、核结果
董事长职责范围主持董事会的工作,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作出决议.(1)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计划、财务预算、投资及日常经营工作的重大事项;(2) 审核公司机构调整和重大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核、审批;(3) 检查董事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4) 提议公司总经理和其它高层人员的聘用、升级、薪酬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5) 根据总经理的提议,审核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聘任、薪酬和解聘;(6) 审核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7) 对公司总经理和高层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控;(8) 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它重要报表,按规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支出和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审批;(9) 签署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投资合同书及其它重大合同书、报表与重要文件、资料;(10) 签署批准公司招、解聘中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11) 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和监控;(12) 行使法定代表职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