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酒类交纳消费税中从量计证中的不得扣除已交消费税环节中如题这
- 2,为何外购酒精生产白酒不得扣除已纳消费税
- 3,外购酒精生产白酒
- 4,外购酒精能否抵减本期应纳消费税
- 5,外购的酒精连续生产白酒的酒精交消费税吗
- 6,酒厂外购的酒精用于生产白酒交不交消费税
- 7,如何确定各种酒类产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1,酒类交纳消费税中从量计证中的不得扣除已交消费税环节中如题这
280×2000×0.5÷10000指的是白酒的定额税,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白酒的定额税为每500毫升(或每斤)0.5元,280吨=280×1000=280000公斤=280000×2=560000斤,560000×0.5=280000元,280000÷10000=28万元
2,为何外购酒精生产白酒不得扣除已纳消费税
税法规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或委托加工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主要目的是平衡税收负担,避免应税消费品重复征收消费税。2001年5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其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此项政策出台的原因是当时大量白酒生产企业采用外购基酒勾兑生产白酒,并进而扣除了购进基酒已交的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认为这不利于白酒生产企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白酒行业的做大做强,且勾兑酒不利于人民的身体健康,于是出台了此项政策取消了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鼓励自酿白酒、高档白酒的生产,打击勾兑酒、伪劣酒等。当时一起出台的还有白酒从量税率的规定,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当然,现在实际效果如何又是另一说了。
3,外购酒精生产白酒
就是如果你购买的酒精生产的白酒,要仔细看那个食用酒精的原料是什么,上税就按照那个原料算。如果不能够确定原料,就直接给你按照纯天然发酵的,无食用酒精添加的白酒的税来收。
财税[2001]084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外购或委托加工酒及酒精产品已纳消费税进行抵扣”的政策。应该是抑制白酒的消费吧,因为不允许抵扣其进项,势必导致白酒的价格升高。
4,外购酒精能否抵减本期应纳消费税
楼上的回答不妥。根据财税〔2001〕84号 文件,第五条 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早在2001年的时候,就停止执行酒及酒精抵扣政策
财税[2001]084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外购或委托加工酒及酒精产品已纳消费税进行抵扣”的政策。应该是抑制白酒的消费吧,因为不允许抵扣其进项,势必导致白酒的价格升高。
5,外购的酒精连续生产白酒的酒精交消费税吗
外购的酒精连续生产白酒的,需要交消费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第五条规定,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
不得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
6,酒厂外购的酒精用于生产白酒交不交消费税
购买方不用交,销售方缴纳。并且外购酒精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当期应缴消费税额。
税法规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或委托加工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主要目的是平衡税收负担,避免应税消费品重复征收消费税。2001年5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其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此项政策出台的原因是当时大量白酒生产企业采用外购基酒勾兑生产白酒,并进而扣除了购进基酒已交的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认为这不利于白酒生产企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白酒行业的做大做强,且勾兑酒不利于人民的身体健康,于是出台了此项政策取消了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鼓励自酿白酒、高档白酒的生产,打击勾兑酒、伪劣酒等。当时一起出台的还有白酒从量税率的规定,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当然,现在实际效果如何又是另一说了。
7,如何确定各种酒类产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20%+0.5元(定额税率 0.5/500克)其他酒 税率 10%配制酒属于其他酒,消费税税率为 10%
1.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适用税率。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2.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确定税率征税。 3.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4.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5.对用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6.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7.对以粮食原酒作为基酒与薯类酒精或薯类酒进行勾兑生产的白酒应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8.对企业生产的白酒应按照其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是既有外购粮食、或者有自产或外购粮食白酒(包括粮食酒精),又有自产或外购薯类和其他原料酒(包括酒精)的企业其生产的白酒凡所用原料无法分清的,一律按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