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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丙类防火设计规范,丙类液体仓库消防应如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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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丙类液体仓库消防应如何设计

这个按照面积大小,根据建筑规范要求的设置,一般是50016-2014的丙类仓库要求的。

丙类液体仓库消防应如何设计

2,丙类厂房需要哪些消防设备及消防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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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厂房需要哪些消防设备及消防设计要求

3,酒厂消防工程丙类包工包料及验收每平方造价多少

这个需要根据设计的面积和设计的消防格局配置的设施的数量确定的,这个没有固定的面积单价的。只设置消火栓和应急照明以及灭火器的一般20-35元/平米左右的,设置自动喷淋系统的在130-180元/平米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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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消防工程丙类包工包料及验收每平方造价多少

4,丙类仓库的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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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白酒的存放仓库在防火设计上属于哪一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级(表3.1.3)。耐火等级,根据仓库层数、面积,结合表3.3.2及条文说明3.3.2.2条、表10进行综合确定,一般可定为2级。搜看《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里面有详细介绍。
成品库属于丙类,参见GB 50694-2011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6,白酒防火设计规范

白酒防火设计规范白酒的存放仓库bai要求十分严格,首du先白酒是一种易燃zhi的物品dao,尤其是白酒还有挥发的特征,zhuan因此这就shu更加加深了危险性,而且白酒还容易受热膨胀,尤其在受热的情况下,一旦膨胀,炸裂瓶装,直接接触货源造成火灾,另外,白酒还有流动性,使得着火之时容易扩张。 存放白酒的仓库的要求: 首先,自然是要有准确的负责人,而且要详尽安排; 其次,自然是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别在夏季高温高热季节,对生产一线的每日检查次数应上升到至少两次。 另外,还应针对夏季气温高,乙醇蒸气蒸发快,浓度高以及冬季用电用火量增大的特点和各酒库存酒类型、地理位置等特点,完善各类防火预案。

7,防火规范条文说明中3310中提到的丙类多层厂房附设仓库中的附设

、厂房耐火等级是一级;2、厂房类别是丙类;3、多层厂房;以上三个条件得出后,请看P11,表3.3.1,查表可以得出,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6000平,请注意,是最大,已加过喷淋,不能再翻倍了。仓库的前提条件:1、丙类厂房;2、储存物品的类别为2项;3、多层仓库;以上三个条件得出后,请看P12,表3.3.2,查表可以得出,仓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200平,每座仓库允许最大的占地面积是4800平,请注意,是最大,这些都是表格里规定的极限值了,就是说做厂房设计和仓库设计的时候就要遵守这几个值的规定,3.3.10不过是把例题里的条件列举出来,然后又将刚才两个表格里的条件重申了一遍而已,并没有任何文字说过你总结的上述结论
你理解错了,条文解释是假设了一个例题,请看如下分解厂房的前提条件:1、厂房耐火等级是一级;2、厂房类别是丙类;3、多层厂房;以上三个条件得出后,请看p11,表3.3.1,查表可以得出,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6000平,请注意,是最大,已加过喷淋,不能再翻倍了。仓库的前提条件:1、丙类厂房;2、储存物品的类别为2项;3、多层仓库;以上三个条件得出后,请看p12,表3.3.2,查表可以得出,仓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200平,每座仓库允许最大的占地面积是4800平,请注意,是最大,这些都是表格里规定的极限值了,就是说做厂房设计和仓库设计的时候就要遵守这几个值的规定,3.3.10不过是把例题里的条件列举出来,然后又将刚才两个表格里的条件重申了一遍而已,并没有任何文字说过你总结的上述结论,因此是你理解错了。
丙类厂房1. 闪点大于等于 60℃的液体2. 可燃固体附设:指其它配套设施。如配电室、办公室、 休息室等

8,甲已丙丁戊累防火等级怎样划分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1.1条和3.1.3条的相关要求,如下:甲类储存: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和易自然的物体。乙类储存:闪点小于28%至60%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助燃气体。缓慢氧化鸡热不散的物体。丙类储存:闪点小于60%的液体 可燃固体。丁类储存:难燃物体。戊类储存:非燃物体。扩展资料: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消防监督、研究和教学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甲类储存: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和易自然的物体乙类储存:闪点小于28%至60%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助燃气体缓慢氧化鸡热不散的物体丙类储存:闪点小于60%的液体 可燃固体丁类储存:难燃物体戊类储存:非燃物体

9,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采用防火墙可以减少间距或者没有间距限制吗

燃煤、燃油或燃气锅炉用房宜独立建造。 燃油或燃气锅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 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等于0.75 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2 、锅炉房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 的不燃烧体防火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1333363386666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 的窗槛墙; 3、 锅炉房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 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5、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 的有关规定。 6、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7、应设置与锅炉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8、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锅炉,其进入建筑物内的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2、 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3、 燃气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的有关规定; 4、 供锅炉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储罐,其布置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另有规定外,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的规定,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3.5.1条的规定。【3标§】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m) 表3-4(续)注: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按表2-4的规定执行。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确需相邻布置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3.3.5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3.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6.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4.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5.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6.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10,空调里的通风防排烟需不需要负荷计算

关于建筑防排烟设计问题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8.2.1条“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现在审查中遇到开窗面积合适,自然排烟距离满足要求,是否可以不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答:不可以不设机械排烟系统。超过2000平米的地下车库,火灾发生时,由于烟气瞬间爆发且迅速蔓延,其流动特性无法预测,因此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可作为排烟补风口。  2、高层住宅地下室为自行车库、机电设备用房时,地下一层前室和楼梯间可不设机械加压送风装置,地下一层中超过20m的内走道是否要设排烟系统。  答: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8.4.1条:一类高层住宅及超过32m的二类高层住宅无自然排烟条件的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应设排烟系统。  3、底层外门可以作为自然排烟口吗?(①某七层公共建筑,二层以上均满足自然排烟要求,一层有一个58米长的无外窗内走道,内走道两端各有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外门,外门开启后满足内走道排烟面积要求,一层内走道是否需设机械排烟.②商场、超市等建筑的一层入口的大门是否可计入自然排烟的可开启外窗面积?③自然排烟口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2.2-4规定其他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对于长走廊,走廊尽头的门是否可作为自然排烟口,可以作为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最底高度从多少开始算。  答:外门为安全出口,为有利安全疏散,不宜作为自然排烟口。某些场合,在不影响安全疏散的前提下,可以兼作排烟用,但有效面积应该折算。  4、超过50m的一类高层建筑,地上部分采用机械防烟措施,只有一层地下室,地下防烟楼梯间具备自然排烟条件,可以采用吗?  答:应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8.2.1条处理。  5、建筑高度在100米以内,层数34层的住宅楼(或商业网点),地下一层为汽车库或自行车库时。分段设计正压送风比较困难,包括地下层在内是否可以合用一个正压送风系统,不进行分段设计。  答: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8.3.3条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6、有的建筑设计人员在设计具有正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吋,也顶部设置了0.8m2百叶窗,有此必要吗?  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不应再设自然通风百叶窗。  7、地下汽车库4000m2,设二个2000m2的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分别设置排烟风机。问消防补风风量如何计算?  答: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8.2.7条规定,机械排烟补风量不宜小于总排烟量的50%。  8、纯住宅地下室自行车库采用自然排烟,开窗面积按(走道面积+最大无窗车库面积)×2%计算,还是按(走道面积+所有无窗车库面积)×2%。  答:开窗面积宜按(走道面积+最大无窗车库面积)×2%计算。  9、风管穿越防烟楼梯间是否与《高规》50045-95第6.2.5.1条冲突?  答:不冲突。《高规》50045-95第6.2.5.1条只是不应开设门、窗、洞口,风管穿越防烟楼梯间时必须装设防火阀,且风管要有2h耐火极限等相应防火措施,不属于此列。ehvacr.com  10、大于5000㎡丁类厂房要排烟,但是此类厂房一般为钢结构厂房,较高,上下2层窗,高窗一般难以手动开启。按GB50016第9.2.4条,作为自然排烟的窗口宜设置在房间的外墙上方。如何审查?  答:高大空间采用高窗作为自然排烟时,图纸应明确采用电动开启窗,排烟窗应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开启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要求,并应沿火灾气流方向开启,并明确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或由其他电动设施控制开启,并在自动排烟窗附近同时设置便于操作的手动开启装置ehvacr.com  11、按GB50016第9.1.3条,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房间要排烟,如果丁类厂房要排烟,是否也执行此条,建筑面积小于300㎡房间可不可以不设排烟设施?  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9.1.3条规定:任一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厂房应设置排烟设施。建筑面积小于300m2的丁类厂房不设排烟设施。  12、一个防烟分区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结合是否可行?(有的车间跨度超60M,中间仅少数区域不能满足自然排烟要求)  答:同一空间内的防烟分区一般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13、机械排烟补风系统,补风管穿越其他防火分区或不同的防火单元处的防火阀,其关断温度应为多少?  答:排烟补风管上设置的防火阀熔断温度应为70℃。  (理由:室外空气风管内空气流动补风管1h耐火极限防火保护)  14、封闭楼梯间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按规范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在小型商业用房为三层时,按规范也需设封闭楼梯间。当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是否只要能满足《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32/J67-2008第8.3.1条的疏散距离,就可不按防烟楼梯间要求?  答:与建筑专业协调,保证疏散距离满足《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32/J67-2008第8.3.1条要求时,可以不按防烟楼梯间设置。  15、净高超过6m的高大空间是否可以划分防烟分区,分别排烟?  答:一般不需要划分防烟分区。如需划分防烟分区,挡烟垂壁下垂高度应由计算确定。  16、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8.4.14条。高层住宅上部楼梯间或前室有可开启外窗,地下为自行车库,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其地下一层楼梯间或前室可不设加压送风,如底层为小商铺,是否适用。  答:根据《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8.1.4条:住宅建筑的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的网点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隔开,且住宅和商业网点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分别独立设置时,其防火设计按住宅要求进行设计。  17、如高层住宅上部和地下室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均无外窗,正压送风是否要分开设置,地下部分风量如何选取?  答:地上和地下部分在同一位置的防烟楼梯间需设置机械加压送风时,加压送风系统宜分别设置。若合用一个风道时,风量应叠加,且均应满足地上、地下加压送风系统的要求(防烟楼梯间的余压值、门洞风速),地下部分加压送风量应按计算值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8.3.1条表格执行,建议按《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第十三章“建筑防火与防排烟”方法执行。暖通在线  18、密闭内走道,但朝向内走道的房间有可开启的外窗,内走道按规定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根据GB50016-2006之9.4.4是否设机械补风系统?  答:如房间与走道的门为普通门时,内走道可以不设补风系统。  19、现在一些做复合板风管的厂家往往会提供以它们的产品作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所谓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参考图,上面有关的不燃性等级是否可信,在设计中能放心选用吗?  答:厂家产品应有合格证,消防产品应有消防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证书(报告)。  20、商住楼“剪刀楼梯与三合一前室组合时,暖通专业需在三合一前室设加压送风系统,其与建筑专业三合一前室应采光自然通风有矛盾”。  答:不矛盾。超过50m的商住楼的三合一前室需设加压送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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