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酒收到的增值税发票能抵扣
如果是用于自己消费,是不能抵扣的。
2,买白酒返利1般是多少
买白酒返利没规定的==看价钱来分,1般百分之5
看你的销量各个厂家和销售点都不同
3,买酒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多少进项税
你们公司的酒是生产用的还是纯消费的啊,好像如果是消费类的是不能抵扣的。你看一下是什么用途吧。如果是原料的话,就跟购进材料一样做帐,如果是消费品就看这个酒是招待人的还是其他什么
4,工业企业购买酒开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如果是酒类流通企业(以“酒”作为商品经营项目的企业),购买酒作为存货用于出售,是可以抵扣的。但如果是普通工商企业,购买的酒一般用于赠送他人、招待宴请、员工饮用,就不能抵扣。因为在会计上,企业的支出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属于“不可抵扣”项目。会计实务之中,购买酒类赠送他人或招待宴请,该笔支出是计入“业务招待费”的,而用于员工内部使用,则一般计入“员工福利费”。无论是业务招待费还是员工福利费,一般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我来回答:按照2009年新的增值税管理条例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购进酒,而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关键要看酒的用途,如果用于职工福利或用于对外招待之用,那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如果用于生产可以抵扣,但是我想你单位购进酒可定是不能用于生产的,所以是不能抵扣的。特此回答!
5,购进用于生产的已税白酒能否抵扣缴纳的消费税
不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第五条、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因此,外购已税白酒生产优质白酒是不能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用来生产应税消费品,才能准予扣除。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第十四条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参考资源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问题】我公司是一家白酒生产企业。近期,我公司从外地白酒生产企业采购白酒(已缴纳了消费税),以此为原料生产高档优质白酒。但税务部门认为购进用于生产的已税白酒不能抵扣缴纳的消费税,是这样吗?哪些外购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消费税?【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第五条规定,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不予抵扣消费税。因此,外购已税白酒生产优质白酒是不能抵扣已纳的消费税。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用来生产应税消费品,才能准予扣除,主要有以下几项: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球杆;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一次性筷子等。
应该能吧,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