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销量每年大约20万
总100W 上交20W 在叫工人的在交杂七杂八 反正最后应该会留下55W
白酒消费税:[5x12000+6200/(1+17%)]x20%+12000x0.50=19059.83元,套装消费税:6000x300x20%+2x6000x0.50=366000元,合计应交消费税:19059.83+366000=385059.83元。
2,10781一定是纯粮食酒吗
是白酒产品标准号中的“GB/T20781”代表的就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固态法白酒”,按规定必须是以粮谷为原料,所以一定是纯粮食酒。白酒产品标准号中的“GB/T20781”代表的就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固态法白酒”,按规定必须是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一定是纯粮食酒。固态法白酒原料要求:生产纯粮固态发酵白酒的主要原料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必须是高梁、玉米、小麦、大米、糯米、大麦、荞麦、青稞等粮食和豆类等(不包括薯类与果蔬类),颗粒均匀饱满、新鲜、无虫蛀、无霉变、干燥适宜、无泥沙、无异杂味、无其它杂物。1、粮食酒的主要风格特点取决于以下方面:一是制曲技术,二是酿造技术,三是老窖泥技术,四是勾兑技术。2、原料要求:颗粒饱满、干燥、杂质少、无霉变,并经过严格的分级除杂,高粱粉碎成4-6瓣,玉米最大颗粒不超过0.2mm,糯米、大米粉碎成2-4瓣,小麦要求破皮。3、辅助原料:稻壳。主要作用是调节酒醅的淀粉浓度,充淡酸度,使酒醅有一定的疏松度,有利于酒醅的发酵。要求:新鲜干燥,不带霉味,呈金黄色。
3,它们都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
答:决策的主要依据是: (1)这次的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责均为5000万元,净资产为0。因此按昭现行税法规定,该并购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2)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消费税20000万元*20%+5000千克*2*0.5=9000万元;增值税20000万元*17%=3400万元,而这笔税款一部分合并后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算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人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3)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而且转身以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55,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税负将会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20000*20%+5000*2*0.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25000*10%+5000*2*0.5=7500万元 合计应纳税款:9000+7500=16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税款为: 25000*10%+5000*2*0.5=7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6500-7500=9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