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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生产许可证怎么做,开酿酒厂需办理哪些证件执照

1,开酿酒厂需办理哪些证件执照

白酒手续国家不再审批 其他酒类首先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凭卫生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然后到技术监督局申报QS食品安全认证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意没有此证您的产品无法进入流通销售领域)再需办理全国酒类流通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

开酿酒厂需办理哪些证件执照

2,酒水流通许可证

你好,酒类流通许可证需在当地商务局(也有地方分列出来,原来是经贸局酒类管理办公室,归内贸管理)。分批发零售两种。批发类需带齐自己公司的三证以及身份证,公章。。代理酒类生产厂家的三证,卫生许可证,代理委托书,批发酒的相关手续(特别是随附单)等。如果想代理酒类产品,在工商系统证件齐全的情况下,一定要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否则将按照无证经营和进货渠道不明没收酒类产品。
我真不了解, 现给您搜的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详情请参见《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想知道更多搜那个文件了

酒水流通许可证

3,白酒怎么才可以装瓶需要申请什么手续具体的药些什么费用 搜

你是打算打入市场?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等。。还有检验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建议你去当地工商局问一下,谁说都不准,他们说了才算。
需要办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店办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企业营业执照, 建议你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手续简单,费用低,基本上没有难度。 注册流程如下: 首先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的店名, 然后还是在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销售食品(散装酒当然也是食品)需要办这个证。 办好《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后,就去工商部门办个体户营业执照。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店面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因为你是卖酒的,所以在办到营业执照之后到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这个证不是必须你办理的,但是既然你是专卖酒类的,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最好办这个证件。 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15块/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需办理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你是哪里的?如果在贵州我可以帮你弄。找个酒厂合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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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贵州省办理酒类销售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果子酒属于酒类产品中的葡萄酒及果酒,需要在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开酒坊需要什么手续

开酒吧所需要办理的证件流程:  1、首先是到工商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2、准备法定代表的无犯罪记录;  3、到文化部门申请现场考察,后拿一张同意筹建酒吧的通知书;  4、拿经有消防设计资质的公司的消防设计图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到消防大队换消防同意施工通知;  5、请有资质的环境评估公司做环评报告;   6、拿环评报告到环保局审批,同意施工;  7、装修好后,请消防来验收,验收通过后会给你一张同意投入使用的通知;  8、到环境检测申请做空气质量和水质量的检测报告;  9、报告出来后到卫生局申请实地考察,考察主要是:有无单独洗杯间、水果制作间、小菜间、有厨房还的要排烟系统是否达标;  10、考察通过后会给卫生证正副本;  11、开业前请环保检测部门来现场检测,达标后会给你一个检测对照表;  12、拿检测合格表到环保局找负责验收的人员现场考察,考察完后会给你一个验收报告;   13、拿之前的房屋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卫生证,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消防同意投入使用通知书,环保验收合格通知书,文化同意筹建书到文化部门申请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  14、取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拿上述的资料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15、执照出来后到地税局申请定税.拿税务登记证;  16、到酒类专卖局办理酒类专卖证:叫酒水供货商提供酒水水务单、进口酒销售证明  17、到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  18、把执照复印件、所有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开小型酒坊就应该严把质量关,因此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对食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凡是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合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开办小型白酒作坊的第一步就是获得食品的生产许可,如果是企业的话,还需要获得企业营业执照才能够进行食品生产,参考的依据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达标需要获得相应检验单位的验证,找当地的验证单位进行验证并出具说明方可进行生产,费用为审查费,由检验单位收取。
1. 办理公司核准通知书2. 办理营业执照3. 卫生许可证4. 开基本户5. 税务报道
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工商营业执照,1办理公司核准通知书,2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3税务登记证4.公司章、财务章5.开基本户
个人建议你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手续简单,费用低廉,只需要23块,  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费用,  你可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查到收费标准。  路径是 : 首页>业务办理>办事指南>个体私营注册登记指南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二十元。  (二)、变更登记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费十元。  (三)、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十元。( 四)、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p.s.登记注册费用不可能有地方标准的,因为登记注册费用是全国统一的。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如果不知道去哪儿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者是行政服务中心办营业执照,你可以问一下旁边的店铺的老板。  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体户一般缴纳的是定额税,国税和地税都是定额税。  个体户的定额税征订的标准有很多,不仅仅是经营项目,也不仅仅是店面的面积,他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结果。具体税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你店铺所在路段,以及经营规模、经营项目、店铺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况不同,所以很难说清楚究竟是多少钱。  如果税务部门认定你的每月经营额低于5000元,那么就不用交国税,只需要缴纳地税,如果被认定每月经营额高于5000元,那么就要交国税和地税两种税了。  个人建议,要和向你定额的税务局的专管员搞好关系,招待好他们,是很有用的。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话,要去当地县区级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费用大概是100块上下。各地标准会有些出入,要按当地规定申请就可以了。流程都是一样的。

6,开酒厂要怎么办执照

一、酒厂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拿着你的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去你开店地所在的辖区工商所,交钱领一份表,根据要求填好2.去租房,注意签好租房合同,也要用的3.提交资料给工商所4.如果资料全,三天可以领证,一共花700多.办好营业执照后再去国科办,就可以领用发票了 进行你的商标注册,最好与你的企业名称是一个名字: 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都可以注册商标。 到北京直接办理的话,固定规费1000元手续:图样、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另需带公章(或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找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要交纳600-1000代理费.二、办酒厂的流程如下:(一)注册准备1、注册方式的选择: 一种是自己到当地办理商标注册。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向您提供商标代理服务。2、商标再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指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3、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您身份证的复印件和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申请注册1、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但应附有个体营业执照。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43个类。3、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三)商标审查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四)初审公告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中予以公告。(五)注册公告由提出申请,大约需二年至三年时间。通过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标注册人发送。直接办理注册的,应在接到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1.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2.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4.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六)申请注册商标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一份。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别之内。按类填报商标的类别和名称。申请书件应打印。(2)商标图样1O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3)自然人申请注册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方面与公司申请注册要求相同。(4)商标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5)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扩展资料:酒厂需要办理的证件如下:因为酒类它是属于食品的一种,所以,要开酒厂的话,一定要严把质量和安全关。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的经营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凡是从事相关行业的人都必须首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还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因此开办小型酒厂的头一步就是获得食品的生产许可。如果是一个规模比较大的企业的话,还需要获得企业营业执照,才能进行白酒的生产,需要参考的依据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则和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等。在办理这些证件的时候,会相应的生成一些费用,比如审查费为2200元,公告费是400元,这些都是由检验单位按照一定流程收取的,费用也不是很多。办理这些手续的时候,他的流程如下,首先得需要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章程等这些资料。参考资料:搜狗百科-酒厂
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的具体事项: 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1、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或合伙企业。 2、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其中: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仓储面积80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上。 3、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4、有两名以上掌握酒类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和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报所需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通知书。2、卫生许可证。3、仓储、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4、省酒类专卖管理部门颁发的酒类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5、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好所需的各种材料到各地的药监局进行办理,需要提交材料,药监局进行审核材料,材料通过后就可以领取经营许可证了。如果是要有销售酒类办理酒类增项就可以了扩展资料:申领《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单位(企业),按要求填写《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市酒类专卖管理局部门审核批准。受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收费标准及依据:本行政许可不收费。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酒类经营许可证
创办一个小型酒厂所证件:工商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办酒厂的证件办理流程:1.拿着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去开厂地所在的辖区工商所,交钱领一份表,根据要求填好;2.寻找办理酒厂的场地,如果自己有地方的话更好,大大节省了厂房租金,一定要注意准备好厂房合同,因为在后期工商局会用到的;3.把所有的这些资料准备好了之后交给工商局。4.办好营业执照后再去国科办税务登记证,就可以领用发票了;5.进行商标注册,最好与企业名称是一个名字: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都可以注册商标。
您好!酒厂要有做酒的许可证。现在的申请模式是这样的 现在一般都是到代理商或经济园区办理注册业务 你去工商所自己办理也会被其介绍到经济园区去注册 因为经济园区一般是当地政府设立的(也有民间设立的),政府和工商所是相互联系的. 一般除非这地方没经济园区就直接去工商所办理 当然你也可以自己去工商所办理下看看 下面我给你个流程 办理工商登记流程 查名 所需材料: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整理资料 所需材料: 1. 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 股东会决议 4. 董事会决议 5. 监事会决议 6. 章程 7. 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 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 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 验资报告 11. 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 验资 ↓ 报工商局审批 ↓ 核法营业执照 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提出登记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 ↓ 领取税务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 报送税务登记表 ↓ 审查税务登记表及提供有关文件及证件 ↓ 案头核审 ↓ 审批 ↓ 打印税务登记表 ↓ 领取税务登记表 附送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 《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 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 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先到当地卫生防疫站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持卫生许可证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7,如果自己办个小型酒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还有酒的成分酒精度等资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小酒厂消费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酒厂是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类生产业户。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三条 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酒厂应当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建立税源征管台帐,做好手续传递,输入税收征管系统,纳入户籍管理,并建立税源户籍档案,分户设立 “小酒厂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国税机关登记小酒厂基本情况,主要指标包括:反映企业生产规模的指标,如职工人数、注册资金、酵池数量、上年生产量、本年计划产量等;反映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标,如单池耗料数量、各季节投入产出比率、产品品种、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装规格、平均出厂价格、主要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小酒厂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其中单池耗料数量、投料间隔时间、生产周期和各季节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性指标。因季节和生产工艺变化,上述指标增减变化时,应及时登记。   第五条 对小酒厂基本情况的登记主要采取小酒厂申报,国税机关核实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对不同指标的核实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产品品种、包装规格、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主要采取到生产车间、成品酒和包装物库房现场查验方法。   对酵池单池耗料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核实。要求企业在酵池下料前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根据企业出库过磅数量计算出单池耗料数量。   对酵池发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询问、现场查验和计量的方式进行采集。要求企业在酵池出池蒸酒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监控人员对酵池进行编号,将各酵池下料时间、数量、出池蒸酒时间、各池出酒数量(现场过磅按斤/桶等计量方式)等逐一记录,结合询问情况从而核实酵池生产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经常深入小酒厂,及时了解小酒厂的税源变化情况,掌握其生产计划、生产方式、酵池分布、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品种、出厂单价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及变化情况。   第八条 税务登记内容及基本信息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小酒厂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对小酒厂开业、停(歇)业实行报告备案制度,主管国税机关应进行跟踪管理、巡回检查。      第三章 监控指标及测算   第十条 小酒厂监控指标确定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在一定时间内相对不变或变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数量、单池耗料数量、发酵周期、生产周期、出原酒比率、单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种类、酒精成分、包装规格等。   动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每月都有变化的信息,如当期产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国税机关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月单池出酒数量=本月出酒单池投料数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产出数量=Σ本月单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产产成品耗用原酒数量=期初库存原酒数量+本月原酒产出数量-期末库存原酒数量。   (四)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本月生产该产成品投入原酒数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为65%。一般情况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标准白酒。   (五)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本月生产产成品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   (六)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二条 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期耗用外购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本月购进-期末库存。   (二)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白酒数量*外购白酒酒精含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酒精数量*外购酒精度)/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为38%。   (三)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本月生产-期末库存。   (四)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三条 用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同时自己也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结合上述第十、十一条中的测算方法综合进行。   第十四条 采用其他生产方式生产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厂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主管国税机关可根据其实际生产工艺,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日常监控    第十五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要求小酒厂建立“四个台帐”并据实填报。   “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见附件2):按购入材料种类分户设置,详细登记酒精、原酒、包装物等多种主要材料购进入库数量及时间,生产领用数量及时间,期末库存余额等动态信息指标;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3):按各酵池分户登记投料时间、投料数量、蒸酒时间、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库数量等;   “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4):将原酒入库时间及数量、生产领用时间及数量,原酒库存数量按次详细登记。原酒入库数量根据所有“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入库数量”合计数登记,帐面反映的库存数量要与实际盘库数量相核对;   “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见附件5):根据产品名称分户登记生产入库数量、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金额,库存数量等指标。   第十六条 对“台帐”的核实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原酒,产成品库存数量进行实地查验,结合生产(购进)数量,测算出库数量。查验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一是通过实地查验库存数量,核实期末库存余额的真实性,二是通过核对进货发票、入库单、购销合同等核实购入数量,结合上次核实库存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二)“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核实的重点是原酒产量,利用掌握的单池耗量数量、发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标,根据投料时间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个酵池原酒产出量。    (三)“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一是根据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 所有酵池的“入库数量”合计出原酒入库数量,核实“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入库数量”真实性,二是通过测量存放原酒容器内原酒液面高度,结合容器总容积,查验原酒库存数量,两者相结合,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四)“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对“台帐”核实的关键是生产入库数量。根据“小酒厂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生产领用数量和“小酒厂外购主要原材料登记台帐”外购酒、酒精,原酒生产领用数量,结合自产原酒,外购酒精,原酒及产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产数量,再结合实地查验核实的的库存数量,按照第十一条第(五)款公式推算销售数量。对不同产品品种,主要依据相应包装物耗用情况进行区分。   第十七条 税务监控人员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小酒厂的开停业情况和产品生产情况。同时要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及淡、旺季经营规模较悬殊的状况,实施不同的监控方式、明确不同的监控重点。    (一)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的业户,生产周期短、隐蔽性强,管理难度较大。应把了解其进货渠道、核实进货数量作为管理的切入点。    (二)购进原粮酿造白酒的业户,生产周期长(发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据发酵期有一定幅度变化。掌握其酵池数量、规模、投料时间、生产周期和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    (三)小酒厂旺季一般为中秋节前一个月,春节前两个月,此时应每周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一次,淡季也应不定期地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小酒厂的情况。特别是定期与技术监督部门核对,通过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情况来掌握白酒生产企业的增、减等变化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小酒厂消费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酒厂是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类生产业户。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三条 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酒厂应当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建立税源征管台帐,做好手续传递,输入税收征管系统,纳入户籍管理,并建立税源户籍档案,分户设立 “小酒厂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国税机关登记小酒厂基本情况,主要指标包括:反映企业生产规模的指标,如职工人数、注册资金、酵池数量、上年生产量、本年计划产量等;反映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标,如单池耗料数量、各季节投入产出比率、产品品种、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装规格、平均出厂价格、主要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小酒厂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其中单池耗料数量、投料间隔时间、生产周期和各季节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性指标。因季节和生产工艺变化,上述指标增减变化时,应及时登记。   第五条 对小酒厂基本情况的登记主要采取小酒厂申报,国税机关核实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对不同指标的核实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产品品种、包装规格、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主要采取到生产车间、成品酒和包装物库房现场查验方法。   对酵池单池耗料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核实。要求企业在酵池下料前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根据企业出库过磅数量计算出单池耗料数量。   对酵池发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询问、现场查验和计量的方式进行采集。要求企业在酵池出池蒸酒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监控人员对酵池进行编号,将各酵池下料时间、数量、出池蒸酒时间、各池出酒数量(现场过磅按斤/桶等计量方式)等逐一记录,结合询问情况从而核实酵池生产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经常深入小酒厂,及时了解小酒厂的税源变化情况,掌握其生产计划、生产方式、酵池分布、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品种、出厂单价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及变化情况。   第八条 税务登记内容及基本信息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小酒厂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对小酒厂开业、停(歇)业实行报告备案制度,主管国税机关应进行跟踪管理、巡回检查。      第三章 监控指标及测算   第十条 小酒厂监控指标确定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在一定时间内相对不变或变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数量、单池耗料数量、发酵周期、生产周期、出原酒比率、单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种类、酒精成分、包装规格等。   动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每月都有变化的信息,如当期产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国税机关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月单池出酒数量=本月出酒单池投料数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产出数量=Σ本月单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产产成品耗用原酒数量=期初库存原酒数量+本月原酒产出数量-期末库存原酒数量。   (四)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本月生产该产成品投入原酒数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为65%。一般情况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标准白酒。   (五)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本月生产产成品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   (六)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二条 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期耗用外购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本月购进-期末库存。   (二)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白酒数量*外购白酒酒精含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酒精数量*外购酒精度)/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为38%。   (三)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本月生产-期末库存。   (四)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三条 用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同时自己也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结合上述第十、十一条中的测算方法综合进行。   第十四条 采用其他生产方式生产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厂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主管国税机关可根据其实际生产工艺,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日常监控    第十五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要求小酒厂建立“四个台帐”并据实填报。   “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见附件2):按购入材料种类分户设置,详细登记酒精、原酒、包装物等多种主要材料购进入库数量及时间,生产领用数量及时间,期末库存余额等动态信息指标;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3):按各酵池分户登记投料时间、投料数量、蒸酒时间、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库数量等;   “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4):将原酒入库时间及数量、生产领用时间及数量,原酒库存数量按次详细登记。原酒入库数量根据所有“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入库数量”合计数登记,帐面反映的库存数量要与实际盘库数量相核对;   “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见附件5):根据产品名称分户登记生产入库数量、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金额,库存数量等指标。   第十六条 对“台帐”的核实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原酒,产成品库存数量进行实地查验,结合生产(购进)数量,测算出库数量。查验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一是通过实地查验库存数量,核实期末库存余额的真实性,二是通过核对进货发票、入库单、购销合同等核实购入数量,结合上次核实库存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二)“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核实的重点是原酒产量,利用掌握的单池耗量数量、发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标,根据投料时间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个酵池原酒产出量。    (三)“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一是根据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 所有酵池的“入库数量”合计出原酒入库数量,核实“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入库数量”真实性,二是通过测量存放原酒容器内原酒液面高度,结合容器总容积,查验原酒库存数量,两者相结合,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四)“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对“台帐”核实的关键是生产入库数量。根据“小酒厂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生产领用数量和“小酒厂外购主要原材料登记台帐”外购酒、酒精,原酒生产领用数量,结合自产原酒,外购酒精,原酒及产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产数量,再结合实地查验核实的的库存数量,按照第十一条第(五)款公式推算销售数量。对不同产品品种,主要依据相应包装物耗用情况进行区分。   第十七条 税务监控人员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小酒厂的开停业情况和产品生产情况。同时要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及淡、旺季经营规模较悬殊的状况,实施不同的监控方式、明确不同的监控重点。    (一)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的业户,生产周期短、隐蔽性强,管理难度较大。应把了解其进货渠道、核实进货数量作为管理的切入点。    (二)购进原粮酿造白酒的业户,生产周期长(发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据发酵期有一定幅度变化。掌握其酵池数量、规模、投料时间、生产周期和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    (三)小酒厂旺季一般为中秋节前一个月,春节前两个月,此时应每周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一次,淡季也应不定期地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小酒厂的情况。特别是定期与技术监督部门核对,通过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情况来掌握白酒生产企业的增、减等变化情况。 草青青A 2009-11-12 09:57:04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已定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销售额的确认。而销售额的确认又因销售额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1.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对于应税销售额的确认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合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现金,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②有些应税消费品可以按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所谓“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例如,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护肤扩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等。这项规定,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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