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制会计和应计制会计是什么
现金制会计即收付实现制,是否进行账务处理,以是否发生现金流而定。应计制会计即责权发生制,是否进行账务处理,以是否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而定。
2,成都和应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成都和应科技有限公司是2012-02-21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交投大厦A座第19层。成都和应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10107590228928B,企业法人毛勇,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成都和应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气设备、电气产品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办公用品、环保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安防产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四川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387354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1000万和1000-5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6430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成都和应科技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3,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税前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前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会计制度与税法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的规定不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具体如下: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产生的应交所得税应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应将税前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税所得。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定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单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时间性差异的基本特征是某项收益或费用和损失均可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的,但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的的时间不同。对于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所得税会计可以采用两种方法:1.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也就是说,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不单独核算,与本期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同样处理。不管税前会计利润多少,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均应按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为应税所得,再按应税所的计算出本期应交的所得税,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即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所得税。2.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在这种方法下,确认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并将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或贷方,同时确认所得税费用或抵减所得税费用,但是对永久性差异的处理和应付税款法相同。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无论是采用递延法还是债务法,其结果相同;但在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两种方法的结果不同。递延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或借项。在递延法下,资产负债表上发应的递延税款余额,不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只能视其为一项借项或贷项。债务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3)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会计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1)会计利润是一个会计核算概念,是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出来的,列报在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其目的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信息。会计利润不同于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而应纳税所得额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两者的目的不同,所以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同,从而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不同。 具体的计算公式: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税收概念,是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应税所得,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利润总额根据税法要求进行纳税调增或调减后即成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在平时预缴所得税时差不多,基本按利润总额所得税率计算应预缴所得税。区别主要在于年终,年终要进行纳税调整,将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项目(如多支的工资薪金、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罚款支出等)-纳税调整减少项目(如以前年度在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如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的补贴收入等)+应补投资收益已绵所得税额-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损赠=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方法分为以下两种:1*直接计算法 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 在间接计算法下,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会计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联系: (1)会计利润总额是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2)使用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的税前会计利润在利润表上是以“利润总额”指标列示的,是指所得税费用之前的利润或亏损。 它的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它反映的是企业一定会计期间所得税之前的经营成果。其核算要求是客观、真实、公允地揭示企业实际的收支情况。而纳税所得(或亏损)的计算已在上面说明,它是确定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应交所得税的依据,核算内容和计算方法取决于国家税法的规定。可见,税前会计利润属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范畴,应纳税所得额属于税收的范畴税前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税前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会计制度与税法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