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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销售白酒如何缴税,销售白酒交纳的税种

1,销售白酒交纳的税种

除了增值税,还要交多一个消费税

销售白酒交纳的税种

2,请问小饭馆买酒水香烟饮料什么的交税吗都交什么

1、这个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酒水、烟、饮料,要交营业税,税率为5%.2、个体工商户,要交“个人所得税”,适用一个五级超额累进税率。3、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你说呢...

请问小饭馆买酒水香烟饮料什么的交税吗都交什么

3,个体户销售白酒怎么交税

销售货物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是否核定征收需要根据你的建账情况,税局会酌情确定征收方式。一般核定比较普遍。这是在会计论坛看到的,多上国税,地税、会计e族这些论坛看看吧!
我是来看评论的

个体户销售白酒怎么交税

4,想开个白酒零售的店如何纳税

这种情况应该先试营业,试营业期间不纳税,一段时间后,工商和税务自然会找上门来,与你协商有关手续问题,他们会告诉你都需要什么资料,他们现在服务态度都很好,办齐了手续才算正式开业。
酒行业很大,可以说大的超出人们的意识概念。既然是批发零售白酒的店,首先要选好你的定位,如果是中高端的话中国已经几百年没出名酒了,就那些品牌,即使不考虑成本问题,也不可能找到一站式购齐。而低端白酒基本都是浓香型,一个地区一年倒一个牌子,没什么特色可言。四大香型及代表如下:酱香型:茅台;浓香型:泸州老窖五粮液;清香型:汾酒杏花村;米香型:三花酒,冰峪庄园;第五大香型:兼香型:董酒白云边;其他小香型:凤香型:西凤;特香型:四特;至于太小的香型虽然有特色,但建议你不要做,色特意味着风险。另外,酒行业是个闷声赚钱的行业,会者不难,前提当然是会做。你当地实际情况是最大的问题,这个我们都不知道,很难帮你的。朋友好运啊!祝你事业有成。有行业性的问题欢迎和我交流。

5,销售酒类的店缴税问题

一、办理银行账户的问题 按照《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到银行及金融机构办理银行账户开设银行账号。如果付款方同意的话也可以叫他打到你个人银行卡上也行。 二、交税的问题 你只需要缴纳下几种税: 1、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7%税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4、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从全国来看,对于个人所得税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5%之间,普遍在2%左右 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销售额*附征率 个人所得税由地税征收。
看不大明白,会计问我的账户,让我开票。是让你开发票,还是他给你开支票?让你开发票你就开给他行了,没发票去你领税务登记证的地方买。 你下面的步骤我指点下,你亲戚不是在那里吗,你找你亲戚去找会计,让他直接付你现金就可以了,或者让他给你开个现金支票你自己去提,或者让他把钱直接汇到你个人的银行卡上,才十箱酒,能有多少钱,多大点事?你一定会搞定的。没必要去银行开户,去做那些与生意无关的事,开户还要花钱。
办理了营业执照,必须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凭税务登记证可在银行开立账户。如果是个体性质的,各地对不能建账的个体户大多采取核定的方式征收税款。根据你的营业收入、营业地点、营业面积、同行业比较等诸多因素,核定每月交纳的税金。你可以到税务所申请代开发票,税率为3%。因各地核定的标准不同,应以当地税务局规定的标准为准。

6,饭店歌舞厅等服务娱乐场所销售酒水应交什么税

营业税
问: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是否属于兼营行为,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近期,各地反映,饮食店、餐馆等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在征收流转税时,地区之间政策执行上不尽一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属兼营行为。对饭店、歌舞厅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7,饭店在顾客消费时销售酒水等如何纳税

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近期,各地反映,饮食店、餐馆等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在征收流转税时,地区之间政策执行上不尽一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属兼营行为。对饭店、歌舞厅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问: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是否属于兼营行为,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近期,各地反映,饮食店、餐馆等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在征收流转税时,地区之间政策执行上不尽一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属兼营行为。对饭店、歌舞厅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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