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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多选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下列哪种费用的收取可能导致投资者账
- 2,投资者中签后出现新股认购资金不足情形的如何处理
- 3,玄祥商贸非法集资在玄祥商贸已经投资10万元能否拿回
- 4,甘肃电投辰旭破产后员工怎么安置怎么给补偿
- 5,一般来说对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应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处理怎么
- 6,申购成功了 但是证券账户没钱付佣金怎么办
- 7,合同未到期老板要求改签到其另一个公司已在本公司工作5年是
1,多选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下列哪种费用的收取可能导致投资者账
D
c
你好!A C,因为汇率会变化,证券组合费是T+1交收。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选B,交易系统使用费。四个选项中只有交易系统使用费是可能在交易发生前产生的,其余三项都是在交易发生后产生的,交易发生后产生的费用就不可能导致账户透支。
ABC d项不是。
2,投资者中签后出现新股认购资金不足情形的如何处理
你好,投资者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放弃认购。放弃认购的新股将不被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如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放弃认购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手上有股票的就卖股票把现金留足待扣缴,没股票可卖就银证转账转入足额现金,如果银行账户没钱就只能借钱存进去(可网贷比如支付宝借呗,注意到账时间要快的)再转入证券账户里。
3,玄祥商贸非法集资在玄祥商贸已经投资10万元能否拿回
根据规定,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孩龚粉夹莠蝗疯伟弗连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4月14日—15日,记者在现场看到,玄祥时韵的大楼已被警方封闭,一楼玻璃窗的外侧被焊接上了铁栅栏,防止有人砸玻璃搞破坏。 南京玄祥时韵商贸有限公司(下称“玄祥时韵”)打着商贸经营的幌子,挂羊头卖狗肉从事高息集资的理财业务。公司的大米、饮料等商品当作礼品赠送,谁投资多就送得越多。4月11日,该公司关门跑路,南京警方正介入调查。据媒体报道,涉及的投资者达到上万人之多,非法集资的资金也超过20亿元。
4,甘肃电投辰旭破产后员工怎么安置怎么给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问。。。
5,一般来说对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应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处理怎么
会计里面的吧。一般来说,企业资本和出资是不一样的。比如说,2000年3人合伙出资3000万搞企业,这时候,企业资本是3000万股。等到2005年,因为企业在分红以外,还会留出一部分利润用来发展和扩大规模,所以这时候企业资本可能就是5000万了。因为个人处理账目的问题,可能这些钱没有直接反映到账面尤其是股权这部分。如果有人再拿500万入资,那么他肯定不能拿到500万股吧。这时候,需要对原先的资产进行处理,原来的3个老股东的持股应该重新按照比例计算,总和为5000万股,然后再加上新入股的股东的500万股,一起反映到账面上面。大体就是这个意思。换句话说,就是500万的新入股资本不应该再作为300万股本加200万资本溢价,而把这200万计入收益里面核算了。
ugh, their sights a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不对哦,有限责任公司在创立时,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都作为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但在以后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并不一定全部作为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科目。这是因为企业初创时,要经过筹建、开拓市场等过程,从投入资金到取得投资回报,需要较长时间。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利润率较低,具有一定投资风险,经过正常生产经营以后,资本利润率要高于初创时期,同时企业也提留了一定的盈余公积金,使原有投资在质量上和数量上都发生了变化。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投资者的出资额等于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部分,作为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大于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金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6,申购成功了 但是证券账户没钱付佣金怎么办
申购新股不收佣金,在卖出收,还有就是申购成功不等于中签 2014年新股重启,伴随着新一轮发行制度的改革。相比以往,新股申购的规则发生了不少改变。对于有意打新股的投资者,首先需要弄清楚新的“玩法”。此外,在密集新股的发行之下,若能找到申购新股最优申购策略,无疑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方便投资者顺利申购新股,我们集中收集了投资者有关网上申购业务的问题,进行解答,详解新股申购新规,敬请投资者关注。问:按市值申购与以往的市值配售、资金申购主要差别在哪里?答:按市值申购指的是投资者必须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和缴纳足额的资金,才能参与新股网上申购。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能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 问:投资者网上申购新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根据《网上发行申购实施办法》,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问:投资者持有市值是什么?市值配售包括的证券种类有哪些?是否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答:资者持有的市值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为申购日,下同),包括本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包括在申购市值范围内。 问:网上申购数量受到哪些限制?答: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不得超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也不得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必须足额缴款。 问:投资者如有多个证券账户,应如何申购新股?持有市值如何计算? >答:对于每只新股发行,有多个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账户申购一次,如多次申购,仅第一笔申购有效。有多个账户的投资者,其持有市值将合并计算。 问:同一天的股票市值可以重复使用吗?申购资金可以重复使用吗?答:同一天的市值可以重复使用,比如说,当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重复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但申购资金不能重复使用,投资者对一只股票进行有效申购后,相应资金即被冻结,这部分资金不能再用于其他新股的申购,若还要申购其他新股,则还需使用与其他所申购新股数量相匹配的资金进行申购。 问:请问投资者只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且市值超过1万元,可以参与深圳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吗?答: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申购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场的市值。 按市值申购的流程举例如下: 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时定于T日在深交所进行网上申购,网上发行量分别为5000万股和2000万股,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分别为5万股和2万股,发行价格都为10元。 T-2日,按照新办法,只有投资者至少拥有1万元市值的股票,才能够获得对应额度新股申购的权利。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收市后,投资者张某持有深市非限售A股股份在前20个交易日(包括当天)的每日平均市值为20.9万元,则张某能够获配41个申购单位,可申购新股41×500=20500股。这一可申购额度少于甲公司的5万股申购上限,超过了乙公司的2万股申购上限。因此,张某最多只能申购甲公司20500股,乙公司20000股,超过部分为无效申购。 T日,网上申购。张某向资金账户内足额存入了405000元,然后在交易时间内向深交所申购了甲公司20500股和乙公司20000股新股。 T+2日,公布中签率、中签号 T+3日,未中签资金全部解冻 注意:以上T+N日为交易日,遇周六、周日顺延
7,合同未到期老板要求改签到其另一个公司已在本公司工作5年是
首先,根据你的意思,你不愿与新公司签合同的话,老板的旧公司也不会要你了。根据这个推断,如果公司无故辞退你,你有可以要求继续工作,或者要求赔偿,赔偿额=2倍X5(工作年限)=10个月工资(劳动法87条);如果公司找理由(因公司自己的原因)辞退你,赔偿额=1+5=6个月工资(40条)。如果公司找理由(因你的过错)辞退你,不赔偿(39条)。具体法条见劳动法39、40、47、48、87条。你也可以根据38条辞职,并获得5个月工资。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公司要主动解除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老板要求你重新与新公司签合同,就意味着原劳动合同终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的情况,应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由于你已经在原公司工作了五年,应向你支付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楼上 我想问个问题哦 双倍工资 是那条规定的?我记得只有劳动法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其实呢 这可以协商解决的 因为这是单位变更或重组你同意也行 不同意也行不同意 他说要辞退你 那么给你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同意 就签订新的合同希望能帮上你吧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老板要求你重新与新公司签合同,就意味着原劳动合同终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的情况,应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由于你已经在原公司工作了五年,应向你支付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