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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 永续债 如何估值,茅台酒投资40万返95万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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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茅台酒投资40万返95万怎么回事

茅台酒投资40万返95万是个骗局,千万不要相信,记住不要在网上投资,把自己的血汗钱还是老老实实的存在银行吧,骗子太多了,不听劝的就等着血本无归吧!
70年代初的茅台市值8000左右~~~(酒液还剩90%左右的情况下)

茅台酒投资40万返95万怎么回事

2,如果有一永续债券每年度派息15元而市场利率为10则该债券的

15/0.1 =150
如果有一永续债券,每年度派息10元而市场利率为10%则该债券的市场价值( b )。
其实我也不怎么懂,但我一看后项的就想到了(1+10%)^X 当然后面得是复利哈。说实话,个人觉得,此该中国股票市场里很多股票真的太便宜了,你为什么不去股票市场上看一看?

如果有一永续债券每年度派息15元而市场利率为10则该债券的

3,什么是永续债劵

就是一种债券 存续期为无限久 然后定期付利息 也就意味着本金不会给你了 英国还有这样的债券
债券,说白了就是一种欠条,比如国债,你拿到了这个,就说明国家欠你多少钱了,上面说是借多久了,是权利证书的表现体。
存续期为无限久,然后定期付利息;但国家也可在特殊时刻赎回债券。这种债券多为国家在战争期间发行。 楼下的抄袭我,真恶劣

什么是永续债劵

4,茅台酒价格查询 我家有几瓶1987年的茅台浆多少钱一瓶贵州生产

87年53度茅台,市值12000左右,出手8000左右。
要看哪个系列了,贵的有超过1万的,不管如何算,都翻了好几倍
不孝子!!!当然是上报朝廷喇!!!
茅台没有出过40年这个年份的,你家的是五星茅台放了40年的话,还是自己喝了好,一般来说卖不起价了,没人会要的
副牌货,没有任何收藏意义.建议自用或馈赠.

5,债券估值模型是怎么计算的怎么用Excel计算

在Excel中,如果计算债券的发行价格,可以使用PRICE函数计算债券的发行价格。望采纳,谢谢!
.dcf属于绝对估值法,是将一项资产在未来所能产生的自由现金流(通常要预测15-30年)根据合理的折现率(wacc)折现,得到该项资产在目前的价值,如果该折现后的价值高于资产当前价格,则有利可图,可以买入,如果低于当前价格,则说明当前价格高估,需回避或卖出。2.dcf基础各年现金流现值 = cfn / (1 r)????????n 其中r为折现率,n为哪一年 cfn为cfn (1 g1)????????n高增长后的永续增长现值 = cfn (1 g1)???????? /r-g2 其中cfn是最后一期高增长的现金流,g2是永续增长率3.dcf估值方法的简化及运用设快速增长期为10年,现值公式:pv10=fcf1/(1 d) fcf2/(1 d)2(次方) ……fcf10/(1 d)10(次方)其中pv10代表十年现值,fcf1代表年1自现流,d代表贴现率10年之后的永续现值公式:ppv= fcf10 x(1 g)/(d-g)/ (1 d)10(次方)其中ppv代表永续现值,g代表成长率就是说我们要是能推算出前10年的自现流,再确定一个适当的贴现率,就得到了10年的现值然后再确定一个永续成长率和贴现率就得到了永续现值两者相加就得到了总现值4. dcf公式简化:熟悉估值的人对这个公式一定很熟悉:股票价值=fcf/(r-g) 其中fcf表示下一年产生的预期价值,r是折现率,g是稳定增长期的增速。该公式就是著名的高顿模型。公式的使用条件是评估的对象比较稳定。。。但是事实上,通过对该公式的改造,就能得到计算若干阶段价值的简便方法。公式如下:股票价值=fcf1*(1-(1 g1)^10/(1 r)^10)/(r-g1) fcf11/(r-g2)(1 r)^10这就是高顿两阶段价值模型的使用方法。dps11表示第十一年的预期值。g1是高速阶段的预计增速,g2是稳定阶段的增速。^10表示十次方。。。前半部分是高速增长期,后半部分是永续年金值。

6,交易性金融负债为什么以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重分类为金融负债借: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账面价值)贷: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应付债券公允价值与面值的差额)(或借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重分类后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或借方)【提示】如果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下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属于流动负债,与应付债券这种非流动负债不同,它不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而类似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以在短期内获利等为目的。因此,交易性金融负债会有一个投资收益科目,包括每期付息都是影响投资收益,而非计入财务费用。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虽然对发行企业还款付息没有影响,但是会影响最终处置时候的投资收益,所以也要算出来放在那里。
1、公允价值(Fair Value)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简言之,公允价值就是交易双方都认为是公平的交易价格,也可以理解成市场价格,因为这是由市场的交易双方都认可的价格。2、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融资所形成的负债,比如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这些交易性金融债券的特点是流通性强、转手速度快、价格变动快。价格不稳定是其最大的特点,所以企业在会计期间统计交易性金融负债时采用是其公允价值计量,统一度量;否则各个企业采用不同标准,会出现很多纠纷。3、交易性金融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按票面价值和利率)在发行时已确定,虽然多次易手,但是对于发行企业来说没有影响,只须到时还本付息就行了。4、把公允价值变动算出来是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企业在会计上的处理,既然是短期投融资,那么必然会出现损益,所以有必要把公允价值算出来计入损益表。
1.因为在金融市场上有市场价格,像股票一样有市值,为了真实地反映出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应该按能够获得的公允价值信息计量。2.相关性,使用的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符合决策有用观。3.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和其他三类资金进行重分类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利润 。4.总额的影响比较“活跃”,如果可以随便重分类那企业就可以人为调节利润了。

7,如何区分优先股和永续债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区分优先股和永续债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的原则:1、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1)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实务中,常见的该类合同义务情形包括:①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即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如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如果发行方最终无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合同对手方回售权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②强制付息,即金融工具发行方被要求强制支付利息。企业发行的一项永续债,无固定还款期限且不可赎回、每年按8%的利率强制付息。尽管该项工具的期限永续且不可赎回,但由于企业承担了以利息形式永续支付现金的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2)如果企业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例如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是否支付股息(即无支付股息的义务),同时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没有到期日且持有方没有回售权、或虽有固定期限但发行方有权无限期递延(即无支付本金的义务),则此类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结算条款不构成金融负债。如果发放股利由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则股利是累积股利还是非累积股利本身均不会影响该金融工具被分类为权益工具。实务中,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发行时还可能会附有与普通股股利支付相联结的合同条款。这类工具常见的联结条款包括“股利制动机制”、“股利推动机制”等。“股利制动机制”的合同条款要求企业如果不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则其也不能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股利推动机制”的合同条款要求企业如果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则其也需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如果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所联结的是诸如普通股的股利,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则“股利制动机制”及“股利推动机制”本身均不会导致相关金融工具被分类为一项金融负债。2、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企业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因此,对于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其分类需要考虑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是可变的还是固定的。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1)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数量是变化的,使得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恰好等于合同义务的金额,则无论该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的变动而变化,该合同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2)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即“固定换固定”),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除非满足“固定换固定”条件,否则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应分类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1、定义不同永续债券是一种没有到期日的债权,持有人按期获得利息,但不能要求清偿本金。发行主体一般是大型企业。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介于普通股和债券之间的的混合证券。2、股息高低根据以往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来看,两者的股息相差不大,永续债的股息整体要略高于优先股。优先股的股息通常是固定的,不受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也不影响公司利润分配,且要优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3、发行周期永续债和优先股发行周期相似,无固定期限,但银行有强制赎回的权限,当股息非常高时,对发行机构是很不利的,此时就有可能被强制赎回。4、持有人权益永续债和优先股都不会摊薄股东权益,不参与公司经营,也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优先股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恢复表决权的权利,而永续债不具备这一特性。5、清偿顺序在进行破产清算时,永续债的偿还顺序要先于优先股,优先股先于普通股。6、是否有转股条款优先股可能附有转股条款,但不是必须有。附有转股条款时,优先于与永续债较为类似。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应答时间:2021-05-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基本原则:1.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1)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实务中,常见的该类合同义务情形包括:①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即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如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如果发行方最终无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合同对手方回售权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②强制付息,即金融工具发行方被要求强制支付利息。2.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企业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因此,对于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其分类需要考虑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是可变的还是固定的。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1)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数量是变化的,使得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恰好等于合同义务的金额,则无论该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的变动而变化,该合同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2)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即“固定换固定”),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因此,除非满足“固定换固定”条件,否则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应分类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1)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例如银行借款、应付债券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例如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看涨期权,且期权将以现金净额结算。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例如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看涨期权,且期期权将以普通股净额结算。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2)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发行方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例如发行股票。②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例如认购权证。
一、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1)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例如银行借款、应付债券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例如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看涨期权,且期权将以现金净额结算。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例如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看涨期权,且期期权将以普通股净额结算。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2)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发行方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例如发行股票。②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例如认购权证。二、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基本原则1.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1)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实务中,常见的该类合同义务情形包括:①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即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如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如果发行方最终无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合同对手方回售权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②强制付息,即金融工具发行方被要求强制支付利息。【思考题】企业发行的一项永续债,无固定还款期限且不可赎回、每年按8%的利率强制付息。尽管该项工具的期限永续且不可赎回,但由于企业承担了以利息形式永续支付现金的合同义务,因此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2)如果企业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例如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是否支付股息(即无支付股息的义务),同时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没有到期日且持有方没有回售权、或虽有固定期限但发行方有权无限期递延(即无支付本金的义务),则此类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结算条款不构成金融负债。如果发放股利由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则股利是累积股利还是非累积股利本身均不会影响该金融工具被分类为权益工具。实务中,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发行时还可能会附有与普通股股利支付相联结的合同条款。这类工具常见的联结条款包括“股利制动机制”、“股利推动机制”等。“股利制动机制”的合同条款要求企业如果不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则其也不能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股利推动机制”的合同条款要求企业如果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则其也需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如果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所联结的是诸如普通股的股利,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则“股利制动机制”及“股利推动机制”本身均不会导致相关金融工具被分类为一项金融负债。【例题】甲公司发行了一项年利率为8%、无固定还款期限、可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利息的不可累积永续债,其他合同条款如下(假定没有其他条款导致该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①该永续债嵌入了一项看涨期权,允许甲公司在发行第5年及之后以面值回购该永续债。②如果甲公司在第5年末没有回购该永续债,则之后的票息率增加至12%。〔通常称为、“票息递增”特征〕。③该永续债票息在甲公司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时必须支付(即“股利推动机制”)。假设: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该公司发行该永续债之前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本例中,尽管甲公司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但由于甲公司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并进而影响永续债利息的支付,对甲公司而言,该永续债并未形成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尽管甲公司有可能在第5年末行使其回购权,但是甲公司并没有回购的合同义务,因此该永续债应整体被分类为权益工具。 2.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企业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因此,对于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其分类需要考虑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是可变的还是固定的。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1)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数量是变化的,使得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恰好等于合同义务的金额,则无论该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的变动而变化,该合同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一、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1)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例如银行借款、应付债券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例如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看涨期权,且期权将以现金净额结算。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例如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看涨期权,且期期权将以普通股净额结算。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2)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发行方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例如发行股票。②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例如认购权证。二、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基本原则1.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1)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实务中,常见的该类合同义务情形包括:①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即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如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如果发行方最终无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合同对手方回售权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②强制付息,即金融工具发行方被要求强制支付利息。【思考题】企业发行的一项永续债,无固定还款期限且不可赎回、每年按8%的利率强制付息。尽管该项工具的期限永续且不可赎回,但由于企业承担了以利息形式永续支付现金的合同义务,因此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2)如果企业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例如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是否支付股息(即无支付股息的义务),同时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没有到期日且持有方没有回售权、或虽有固定期限但发行方有权无限期递延(即无支付本金的义务),则此类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结算条款不构成金融负债。如果发放股利由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则股利是累积股利还是非累积股利本身均不会影响该金融工具被分类为权益工具。实务中,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发行时还可能会附有与普通股股利支付相联结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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