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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关税怎么交,上海烈酒进口报关需要交多少关税

1,上海烈酒进口报关需要交多少关税

一般高度酒进口的关税为10%增值税17%消费税20%

上海烈酒进口报关需要交多少关税

2,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 对应的计算公式是: 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如果属于委托加工白酒的,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如果属于进口酒类应税消费品的,其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例如:某白酒生产企业10月份生产销售某类白酒1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0000元,该企业需要缴纳多少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0.5×10000+100000×20%=25000元。生产、委托加工以及进口白酒的企业,除了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一流转税,还需要缴纳消费税,且白酒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是复合计征,既需要计算从价税额又需要计算从量税额

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3,外企进口酒要交关税外销售了还需交什么税不

进口酒要交关税外,还要交增值税、消费税。所交税可以进成本,所得利润交所得税后,汇款到国外即可。

外企进口酒要交关税外销售了还需交什么税不

4,葡萄酒怎么征税税率是多少

葡萄酒按照现行的征税规定征税,税率是百分之四十七。这里包括消费税、关税与增值税。进口葡萄酒需要证下列税:1、关税:14%(葡萄酒的关税百分比)。关税计算方法= 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14%;关税完税价格一般为CIF价,就是到岸价格,包括成本、保险和运输费用,但若中国海关对企业申报的CIF价表示怀疑,会参照同期同类的商品价格核定;2、增值税:17%,增值税计算方法=组成计税价格*17%;3、消费税:10%, 消费税计算方法=组成计税价格*10%;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 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是进口环节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依据;5、通常进口红酒的关税与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也有一定的关系。比如“智利”葡萄酒出口到中国只缴纳增值税与消费税。葡萄酒进口报关需要办理的资料:1、境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公司备案,需要其在进口海关办理;2、国内收货人抬头备案,需要在我国海关办理备案手续;3、官方产地证,需要国外客人提供;4、官方卫生证需要国外客人提供;5、食品标签备案,需要在当地检验检疫局办理;6、提单;7、整套报关资料,包含报关单、装箱单、发票、合同、代理报关委托书和代理报检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5,销售白酒需要交什么税

1.生产企业销售白酒需要交增值税(17%)、消费税【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企业所得税(25%)等 。 2.商业企业销售白酒需要交增值税(17%)、企业所得税(25%)等

6,酒的税收是多少啊

销售酒属于消费税,对应税率为1.白酒,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黄酒,税率为240元/吨3.啤酒,税率为250元/吨(1)甲类啤酒,税率为220元/吨(2)乙类啤酒,税率为220元/吨4.其他酒,,税率为10%(一)白酒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小米、青稞、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粮食和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二)黄酒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三)啤酒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啤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四)其他酒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其征收范围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等。1.糠麸白酒是指用各种粮食的糠麸酿制的白酒。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税。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种下脚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种果实、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酿制的白酒。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通过酒曲发酵),采用压榨酿制的酒度不超过12度的酒。酒度超过12度的应按黄酒征税。4.复制酒是指以白酒、黄酒、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如各种配制酒、泡制酒、滋补酒等等。5.果木酒是指以各种果品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过滤酿制的酒。6.汽酒是指以果汁、香精、色素、酸料、酒(或酒精)、糖(或糖精)等调配,冲加二氧化碳制成的酒度在1度以上的酒。7.药酒是指按照医药卫生部门的标准,以白酒、黄酒为酒基,加入各种药材泡制或配制的酒。扩展资料:消费税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费税

7,白酒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白酒消费税税率是20%比例税,加每斤0.50元定额税,计算时:销售收入X20%+销售数量斤数X0.50元。
白酒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收入金额x税率20%+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0.50元/斤。

8,白酒行业是如何征收消费税的呢

白酒税收大部分在企业就给承担了,其中消费税就是企业给交了。销售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需要的,酒类是交税比较高的,在销售环节需要增值税和消费税
白酒在批发环节,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

9,销售白酒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主要是增值税,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为计算依据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地域不同税率不同,分别是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1%
主要是增值税,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为计算依据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地域不同税率不同,分别是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1%
税率3%

10,消费税对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计税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2001年5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   该通知对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规定与原政策相比最大的不同是,酒类产品计税方法的改变。其中白酒产品从单一计税改成复合计税方法。那么,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后,酒类企业如何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呢?下面介绍一下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和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应注意纳税子目。酒类产品的税目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啤酒、黄酒、其他酒和酒精。这次政策调整仅涉及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啤酒。通知规定,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下同)纳税: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其次,应注意税率的变化。(1)白酒消费税税率包括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而原规定白酒产品的税率为比例税率。税率的变化说明白酒消费税政策调整,将白酒产品从单一的从价计税方法改为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通知规定:比例税率为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定额税率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2)啤酒税率为定额税率,但单位税额有所变化。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50元;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20元。娱乐业、饮食业自治啤酒,单位税额每吨250元。原规定不分金额,啤酒一律每吨220元。     再次,应注意计税依据的变化。     (1)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数量。如《通知》规定,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2)对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通知》规定,生产、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原规定计税依据为应税销售额,但应注意,消费税为价内税,计税价格中包含消费税金,而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金不包含在计税价格中,即计税依据包含成本、利润和消费税三部分。但计税依据的具体表示应有所不同,其中的消费税应有两项,即按定额税率计算的应纳消费税税额和按比例税率计算的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税依据的计算具体有以下几种: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如果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则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同类应税销售品的销售额,如果没有同类应税销售品的销售额,则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成本+利润+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四,应注意用外购酒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酒的企业,其外购或委托加工酒已纳消费税款将不能得到抵扣。《通知》规定,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     第五,应注意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从量计算的应纳税额+从价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通知》规定,小酒厂一律实行查实征收办法,不再实行定额、定律的双定征税办法。     例如,某卷烟厂本月销售1000大箱(每大箱250条)卷烟,其中500箱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为每条40元,另500箱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为每条80元,本月进项税额为1300000元。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计算如下:     (1)消费税计算     从量计税:应纳税额=150×1000=150000(元)     从价计税:     调拨价格每条40元的卷烟应纳税额=40×(500×250)×30%=1500000(元)     调拨价格每条80元的卷烟应纳税额=80×(500×250)×45%=4500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150000+1500000+4500000=6650000(元)     (2)增值税计算     应纳增值税额=[40×(500×250)+80×(500×250)]×17%-1300000      =2550000-1300000      =1250000(元)     例如,某酒厂生产白酒,本月销售粮食白酒10000件(每件12斤),出厂价每件(不含增值税)40元,销售薯类白酒10000件(每件12斤),出厂价每件(不含增值税)20元。本月进项税额40000元。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计算如下:     (1)消费税计算     从量计税:应纳税额=0.5×(10000+10000)×12=120000(元)     从价计税:     粮食白酒应纳税额=40×10000×25%=100000(元)     薯类白酒应纳税额=20×10000×15%=30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120000+100000+30000=250000(元)     (2)增值税计算     应纳增值税额=(40×10000+20×10000)×17%-40000=6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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