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酒钢集团董事长
马鸿烈:
酒钢公司董事长,党委常委,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委第十届候补委员。
在1965年8月到1966年8月期间,在三九公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在1966年9月到1970年12月期间,冶金部九冶机械化公司实习、三九公司运输处汽车司机、宣传干事;在1971年1月到1974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西沟矿汽车队副队长;在1974年4月到1976年5月期间,担任酒钢内燃机厂机动科副科长;在1976年6月到1980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内燃机厂革委会副主任、副厂长、代理厂长、党委副书记;
在1980年11月到1983年2月期间,在东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学习;在1983年2月到1983年8月期间,担任酒钢内燃机厂厂长、党委委员;在1983年8到1991年4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副经理、党委常委;在1989年9月到1990年7月期间,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在1991年4月到1995年5月期间,担任甘肃省冶金工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在1995年5月到1998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经理、党委常委;在1998年3月到1999年4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常委、董事长兼总经理;在1999年4月到2002年4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常委、董事长兼总经理、宏兴股份公司董事长;在2002年4月到2002年1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常委、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12月份起,担任酒钢公司董事长,党委常委,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委第十届候补委员。
梁传密:
酒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在1969年3月到1972年5月期间,酒钢西沟矿机修车间工人;在1972年5月到1975年8月期间,在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机电系矿山机械专业学习;在1975年9月到1982年7月期间,酒钢西沟矿采矿车间技术员、机修车间技术员、党支部书记;在1982年7月到1983年10月期间,担任甘肃省嘉峪关团市委副书记;在1983年10月到1987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在1987年2月到1989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工会副主席;在1989年10月到1992年6月期间,担任酒钢设备备件公司书记;在1992年6月到1994年8月期间,担任酒钢废钢铁加工厂厂长、书记;在1994年8月到1996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河西堡铁厂厂长;在1996年2月到1998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副书记;在1998年2月到2000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副主席、兰钢公司党委书记;在2000年2月到2002年11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副主席。
从2002年11月起,担任酒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臧秋华:
酒钢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总经济师。在1982年8月到1983年10月期间,酒钢职工中专教师;在1983年11月到1989年8月期间,酒钢生产处调度员、调度值班长、工艺科科长;在1989年9月到1991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烧结厂副主任、科长、厂长助理;在1991年3月到1995年9月期间,担任酒钢烧结厂副厂长;在1995年9月到1996年7月期间,担任酒钢河西堡铁厂副厂长、厂长;在1996年7月到1997年10 月期间,担任酒钢炼铁厂副厂长;在1997年10月到1998年12月期间,在甘肃省冶金局挂职;在1998年12月到2000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发展规划处处长;在2000年3月到2005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经济师;从2005年3月起,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总经济师。
唐方平:
酒钢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在1968年3月到1971年12月期间,在三一七七部队、一三三五部队服役;在1971年12月到1976年12月期间,在酒钢修建工程处担任干事;在1977年1月到1983年11月期间,担任嘉峪关市委组织部任干事;
在1983年12年1985年7月期间,担任酒钢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科长;在1985年7月到1987年7月期间,酒泉教育学院学习;在1987年7月到1988年6月期间,在酒钢干部处、劳人处担任科长;在1988年6月到1990年3月期间,在酒钢劳动人事处担任副处长;在1990年3月到1991年3月,在酒钢基建指挥部劳人处担任副处长;
在1991年3月到1993年9月,在酒钢劳人处担任处长;在1993年9月到1996年12月,在酒钢公司经理办公室担任主任;在1996年12月到1998年2月,担任酒钢公司工会副主席、主席;从1998年2月起,在酒钢公司担任党委常委、工会主席,期间在2000年4月到2000年6月,在甘肃省委党校地厅班学习。
魏志斌:
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在1979年9月到-1983年8月期间,在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学习;在1983年8月到1987年4月,在酒钢轧钢厂工作;在1987年4月到1994年9月期间,担任酒钢二轧厂副科长、科长;在1994年9月到1996年1月期间,担任酒钢二轧厂副厂长;在1996年1月到1997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生产处副处长;在1997年10月到2000年1月期间,担任酒钢销售处副处长;在2000年1月到2001年12月期间,担任酒钢生产处处长;在2001年12月到2002年4月期间,担任酒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在2002年4月到2002年7月期间,担任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在2002年7月到2002年11月期间,担任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宏兴股份公司总经理;从2002年11月起,担任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车洪:
酒钢公司副总经理兼房地产公司经理、宏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书记。在1977年7月到1980年10月期间,在酒钢花海农场下乡;在1980年10月到1981年11月期间,为酒钢选矿厂工人;在1981年11月到1985年9月期间,为酒钢机修厂工人;在1985年9月到1988年9月期间,在西安房管学校学习;在1988年9月到1993年7月期间,在酒钢生活服务公司、房地产公司担任房产科副科长、科长;在1993年7月到1994年9月期间,酒钢房地产公司经理助理;在1994年9月到1999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房地产公司副经理;在1999年2月到2001年1月期间,担任酒钢服务总公司副经理;在2001年1月到2002年7月期间,担任酒钢房地产公司经理;在2002年7月到2002年11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房地产公司经理、宏丰公司经理;在2002年11月到2004年8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房地产公司经理、宏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书记;在2004年8月起。担任酒钢公司副总经理兼房地产公司经理、宏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书记。
郑亚军:
酒钢公司党委副书记。在1979年12月到1980年9月期间,为华亭矿务局杨家沟煤矿工人;在1980年9月到1982年7月期间,在甘肃教育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在1982年7月到1984年3月期间,在甘肃矿灯厂教育科、政治处担任干事;在1984年3月到1988年11月期间,为省煤炭总公司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科员,机关团支部书记;在 1988年11月到1995年12月期间,为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在1992年8月到1994年12月期间,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在1995年12月到1996年11月期间,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处级组织员;在1996年11月到1999年10月期间,担任兰州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在1999年10月到2001年8月期间,担任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调研员;在1998年9月到2000年7月期间,在兰州大学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在2001年8月到2002年11月期间,在省政府办公厅担任秘书处处长;在2002年11月到2005年4月,担任嘉峪关市委副书记;从2005年4月起,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副书记。
赵学:
酒钢党委副书记。在1967年1月到1967年11月期间,为内蒙古敖汉旗畜牧局工人;在1967年11月到1973年2月期间,在五一九九部队服役;在1973年7月到1976年9月期间,在兰州大学外语系学习;在1976年10月到1982年3月期间,在嘉峪关市委担任组织部干事、副科长;在1982年3月到1987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党委组织部科长、副部长;在1987年2月到1992年1月期间,担任甘肃省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在1992年1月到1997年1月期间,担任甘肃省人事局开发区办事处主任;在1997年1月到1998年4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驻兰州办事处主任;在1998年4月到2000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总经理助理、兰钢党委副书记;在2000年2月到2003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党委副书记、兰钢党委书记;在2003年2月到2004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党委副书记、甘肃兰泰实业公司党委书记;从2004年2月起,担任酒钢党委副书记。
任建民:
酒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在1979年9月到1983年8月期间,在北京钢铁学院学习;在1983年8月到1987年2月期间,为酒钢轧钢厂技术员;在1987年2月到1993年7月期间,担任酒钢二轧厂车间主任;在1993年7月到1996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四轧厂副厂长;在1996年10月到1997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四轧厂厂长;在1997年10月到2002年11月期间,担任酒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部部长;在2002年11月到2003年1月期间,担任酒钢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人事部部长;
在2003年1月到2004年1月期间,担任酒钢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人事部部长;
在2004年1月到2005年7月期间,担任酒钢总经理助理、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人事部部长;在2005年7月到2005年9月期间,担任酒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人事部部长;从2005年9月起,担任酒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夏添:
酒钢董事、副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部长。在1988年9月到1992年7月期间,在华东冶金学院学习;在1992年7月到1995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耐火材料公司财务科科员;在1995年2月到1999年2月,担任酒钢财务处成本科科员;在1999年2月到2000年1月,担任酒钢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在2000年2月到2000年7月期间,担任酒钢财务处副主任科员、炼钢厂副厂长;在2000年7月到2002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财务处副主任科员、镜铁山矿副矿长;在2002年2月到2003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财务处副处长;在2003年3月到2004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财务处副处长兼生产指挥中心成本控制部部长;在2004年2月到2004年11月期间,担任酒钢财务处副处长(正处级);在2004年11月到2005年9月期间,担任酒钢财务处处长;在2005年9月到2005年12月期间,酒钢董事、财务处处长;从2005年12月起,担任酒钢董事、副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部长。
胡绍祥:
酒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在1961年9月到1965年8月期间,在上海铁道学院学习;在1965年8月到1973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运输部干事;在1973年10月到1985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内燃机厂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在1985年3月到1990年4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纪委副书记;在1986年9月到1987年1月期间,在甘肃省委党校纪检班学习;在1990年4月到1993年9月期间,担任酒钢党委办公室主任;在1993年9月到1996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内燃机厂书记、副厂长;在1996年3月到1998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在1998年2月到2002年11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监事会副主席、宏兴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在2000年9月到2000年10月期间,在甘肃省委党校地厅班学习;从2002年11月起,担任酒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马国华:
酒钢公司副总经理。在1969年3月到1973年3月期间,为酒钢热电厂工人;在1973年3月到1980年11月期间,担任嘉峪关市团委副书记;在1980年11月到1983年2月期间,在东北工学院学习;在1983年2月到1985年3月,担任酒钢供销处副处长、供应处副处长;在1985年3月到1989年4月,担任酒钢修建部工会主席、副主任;在1989年4月到1992年6月期间,担任酒钢一轧钢厂书记;在1992年6月到1996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四轧钢厂厂长、书记;在1996年10月到1997年10月期间,在甘肃省冶金局挂职;在1997年10月到1998年4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经理助理;
在1998年4月到2000年1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副总经理兼服务总公司经理;从2000年1月起,担任酒钢公司副总经理;在2002年9月到2002年12月期间,在甘肃省委党校地厅班学习。
王铁成:
酒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宏泰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在1975年9月到1979年4月期间,为甘肃嘉峪关市轻工机械厂工人;在1979年4月到1979年9月期间,为四冶五公司机械科工人;在1979年9月到1984年9月期间,为酒钢机修厂木型车间工人;在1984年9月到1987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炼钢厂设备员、设备主任;
在1987年3月到1989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炼钢厂生产调度长、厂长助理;在1989年2月到1992年6月期间,担任酒钢炼钢厂副厂长;在1992年6月到1994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企业公司曾任四轧钢厂厂长、书记;在1994年10月到1996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生产调度处工程师;在1996年10月到2000年1月期间,担任酒钢钢材改制厂代厂长、厂长;在2000年1月到2001年12月期间,担任酒钢炉料公司经理;从2001年12月起,担任酒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宏泰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
刘菲:
酒钢公司副总经理。在1970年9月到1973年9月期间,为酒钢修建部设备队技术员;在1973年9月到1976年12月期间,在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学习;在1976年12月到1987年2月期间,为酒钢轧钢厂技术员;在1987年2月到1990年1月,担任酒钢二轧厂科长;在1990年1月到1993年5月期间,担任酒钢二轧厂副厂长;在1993年5月到1996年11月期间,担任酒钢二轧厂代厂长、厂长;在1996年11月到1997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机械动力处处长;在1997年10月到2002年1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机动处处长;在1999年9月到1999年12月期间,在兰州工业大学高级工商班学习;在2002年12月到2003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副总经理兼机动处处长;从2003年2月起,担任酒钢公司副总经理。
徐浩然:
酒钢公司副总经理。在1969年10月到1970年7月期间,在甘肃武威下双公社下乡;在1970年7月到1978年9月期间,为甘肃光仪器厂工具车间工人;在1978年9月到1982年10月期间,在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学习;在1982年10月到1989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生产处计划员、科长、处长助理;在1989年2月到1991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炼钢厂副厂长;在1991年3月到1992年6月期间,担任酒钢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在1992年6月到1997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炼钢厂副厂长、厂长;
在1997年10月到1998年4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经理助理兼炼钢厂厂长;在1998年4月到2002年1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兰钢公司总经理。从2002年12月起,担任酒钢公司副总经理。
周幼方:
酒钢代总会计师兼酒钢宏兴股份公司董事会董事。在1962年9月到1968年12月期间,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上学;在1968年12月到1973年1月期间,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干校财金分部学员;在1973年1月到1989年8月期间,为酒钢一中教师、教务科科长、教导处主任;在1989年8月到1996年3月期间,担任酒钢财会审计处副处长;在1996年3月到1997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财务处处长;在1997年10月到2000年4月期间,担任酒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在2000年4月到2000年7月期间,担任酒钢代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在2000年7月到2002年11月期间,担任酒钢代总会计师;从2002年11月起,担任酒钢代总会计师兼酒钢宏兴股份公司董事会董事。
刘惠东:
酒钢公司副总会计师、董事。在1968年11月到1971年11月期间,在甘肃酒泉新城乡下乡;在1971年11月到1981年9月期间,为酒钢公司内燃机厂工人;在1981年9月到1984年7月期间,在甘肃省职工财院学习;在1984年7月到1987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职工大学财务科科长;在1987年2月到1993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炼钢厂财务科科长;在1993年10月到1995年9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河西堡铁厂副厂长;在1995年9月到1997年10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财审处副处长、处长;在1997年10月到1999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材料供应处处长、书记;在1999年2月到2000年7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销售处处长;在2000年7月到2002年1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财务处处长;在2002年12月到2003年2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财务处处长、董事;在2003年2月到2004年11月期间,担任酒钢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处处长、董事;从2004年11月起,担任酒钢公司副总会计师、董事。
2. 酒钢集团董事长马
陈德信, 担任 天津京港创源钻井工程有限公司 等法定代表人, 担任 天津京港创源钻井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大港油田亿通源工贸有限公司、 天津泉涌钻井工程有限公司 等股东, 担任 天津京港创源钻井工程有限公司、
3. 酒钢集团董事长名单!
抚顺特钢、南钢股份、酒钢宏兴、八一钢铁、宝钢股份、武钢股份、三钢闽光、方大特钢、柳钢股份、马钢股份、方大炭素、韶钢松山、鞍钢新扎、太钢不锈、首钢股份、安阳钢铁、攀钢钒钛、凌钢股份、华菱钢铁、中钢集团、河北钢铁、山东钢铁、沙钢股份、中信特钢、新钢股份等。
4. 酒钢集团董事长是什么级别
很早很早以前是没有嘉峪关这个市的,但是在1955年的时候在嘉峪关附近发现了4.2亿吨的铁矿石,储量非常大,所以决定在这里建一个钢厂,名字叫酒泉钢铁公司,因为在这时这一片地方是属于酒泉的,酒钢1958年成立,到了1965年,厂子发展到了一定规模,于是,建立了嘉峪关市,到了1971年,嘉峪关被国务院批准为省辖地级市,但当时嘉峪关没有自己独立的政府,采用“政企合一”的制度,到了1980年,“政企分离”,嘉峪关市才有了自己独立的政府。
5. 酒钢集团董事长图片
首先来说待遇问题,只有赢利的钢铁厂待遇才会好,但只当官待遇才更好,在我们钢厂科级干部收入是职工的三倍以上,处级以上就更不用说了,这些还是明面上的,如果大权在握,管着材料进出的,不说大家也知道。
如果是一线生产单位,除了炉长和大班主任外,就是各工段工段长还算可以,别的吗剩下的全是饿不死的了。
6. 酒钢集团董事长多大的官
正厅级或正处级。这是因为大型国有企业包括央企和地方国企,所以行政级别就不同。
央企都是大型乃至特大型国企,对应的行政级别从正部级、副部级到正厅级不等,正部级和副部级央企的子公司总经理为正厅级,而正厅级央企较少,子公司对应正处级。
大型地方国企(如茅台集团、长虹集团、酒钢集团等)由于受级别限制,都不会超过正厅级(不能超过其管理部门省国资委的级别),但其实力较大,在地方地位也较高(正厅级的地方国企老总可能更有实力直接升任副省长等职位),其子公司总经理自然也是正处级。
其他地方国企级别更低,不属于大型国企,不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