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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农之囚(阿维农之囚名词解释)

1. 阿维农之囚名词解释

1. 阿维农之囚名词解释

在15-16世纪,西欧已经度过了漫长的“黑暗时期”,在政治、宗教等方面都发生了明显的重大变化。

在政治方面,主要是皇权与教权的斗争。到15、16世纪,皇权明显凌驾于教权之上,教权衰落。从查理大帝开始,西欧教廷开始逐渐插手欧洲事务,并且长期占据优势,凌驾于皇权之上,特别是在英诺森三世在全西欧征收赋税(后来固定位“十一税”)达到顶峰;但在著名的“十字军东征中”,败多胜少,权势日衰,皇权为了对抗教权,联合资产阶级和市民阶层,后来发生了著名的“阿维农之囚”(1309-1377),教权开始衰落。到15、16世纪,除德意志仍然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其他地区皇权占据优势,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等先后纷纷建立了绝对君主制度

2. 阿维农之囚名词解释考研

2. 阿维农之囚名词解释考研

在15-16世纪,西欧已经度过了漫长的“黑暗时期”,在政治、宗教等方面都发生了明显的重大变化。

在政治方面,主要是皇权与教权的斗争。到15、16世纪,皇权明显凌驾于教权之上,教权衰落。从查理大帝开始,西欧教廷开始逐渐插手欧洲事务,并且长期占据优势,凌驾于皇权之上,特别是在英诺森三世在全西欧征收赋税(后来固定位“十一税”)达到顶峰;但在著名的“十字军东征中”,败多胜少,权势日衰,皇权为了对抗教权,联合资产阶级和市民阶层,后来发生了著名的“阿维农之囚”(1309-1377),教权开始衰落。到15、16世纪,除德意志仍然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其他地区皇权占据优势,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等先后纷纷建立了绝对君主制度。

在宗教方面,西欧各国纷纷进行了宗教改革。以1517年马丁·路德发表《九十五条论纲》为起点,掀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之后,加尔文创建了“预定论”学说,建立了日内瓦神权共和国;英国在1534年,亨利八世通过“至尊法案”,与罗马教廷决裂,特别是在伊丽莎白时期,制定了《三十九项信条》,宣布“信仰耶稣即可得救”。西欧各国纷纷开启了教会民族化的道路。

在15、16世纪,西欧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始迈出了新的一步,开启了世界近代化的起点,同时也开始了对外扩张的道路。

3. 再版农奴制名词解释

千多年前,以军事贵族的面目出现。为国王效力,履行军职,财富主要是地产,继承遗产要缴纳捐税。600年间,战乱不断,国王依战功赏赐给将士土地,而国王自己,通常也被视为“牛”一点的贵族。

开始叫“哥塞特”,后来叫“塞恩”,词语含义是为他人服务,地位的高低,由被服务的对象决定。彼时,很多自由农变为农奴。约6世纪起,贵族群体中注入宗教成份。

撒克逊人,是传说中的亚瑟王的手下败将。在《Wives and Daughters》中,汉姆雷老爷,很为自己是到英格兰最早的撒克逊人而骄傲。其实,之前,英格兰是凯尔特人的天地,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是来自日耳曼的入侵者,经过长达3个世纪的征服与混合,几个民族融为一个民族,才有了今天的英格兰人。

刻尔(农民)与哥塞特之间的基本区别,是著名的《伊尼法典》中关于偿命金的规定,后者通常是前者的6倍。勤劳且家运亨通的刻尔,就有可能成为哥塞特。大约10世纪,Ealdorman这个词,开始专指大贵族,渐渐具备了伯爵、方伯、亲王等涵义,意即地方统治者。

教会执事这一专职,可能出现在800年前后。早在6-7世纪,不列颠就形成了世俗贵族与宗教贵族关存的体制。教会贵族与英格兰君主的联系相当密切,从属关系比较确定。他们,既能布道,又能挥舞宝剑。

贤人会议成员,能参与重大决策,有司法权。

直到11世纪前期,大贵族伯爵与普通中下贵族塞恩的等级差别才终于明朗化。

封建贵族制的确立(诺曼时期)

英法两国的封建制,存在较明显的差异。

英:我的附庸的附庸也是我的附庸——类似于中国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法: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社会语言开始分化——上层阶级说法语,下层民众讲英语。重要的文件,多用拉丁文和法文。直到1259年,亨利三世同时使用两种语言发表文件,英语才逐渐地在上层政治领域占据了一席之地。

1086年,征服者威廉(诺曼底公爵),弄出一本《土地调查清册》,把许多自由或半自由的农民,划成了维兰(农奴),因此,这本清册,被英国人民称为“末日审判书”。

贵族因婚嫁而获得领地时,需向国王缴纳数量可观的转让费。

立宪的细胞,在诺曼登陆百年后就开始显现,以国王与贵族的对立为表象。

骑士教育,重武轻文。经常进行比武大会,常有伤亡。得胜的骑士,有权亲吻一位可爱的女士。所谓骑士精神,即贵族精神。早晨一本正经地弥撒,中午酗酒闹事,下午洗劫教堂,晚上调戏妇女。

在战场上,骑士很少杀骑士,死的都是平民步兵。十字军东征的路上,骑士和北欧海盗没啥区别。骑士精神化作替私人复仇的战斗。

骑士精神的副产品是“英雄爱美人”。12世纪起,一个妇人,在丈夫之外要有个情人,否则,就会被视为缺少魅力。

1075年,大会议规定,禁止7代之内有血缘关系的人婚配,禁止与配偶的4代之内的血亲成婚。不过,1215年,教廷便将此做了修改,7代改成4代,因为,门当户对,太不容易了。

兴盛与衰落(12世纪末-15世纪)

1399年-1485年间的每次改朝换代,都由大贵族发起,都以一具国王的尸体奠基,而为此受牵连、危及身家性命、失爵丢官的贵族更多。英国的君主,事实上是选出来的,而非世袭。

1215年6月,伦敦25名贵族迫使英王约翰签署了著名的“贵族纲领”《大宪章》。《大宪章》共有61项条款,大部分都列明一些有利于贵族的权利。例如,国王在国家所有重要事务上,包括征税,必须征求贵族的意见并且得到他们的同意;过往不得随意侵犯贵族的人身自由,等等。“法律至上,王在法下”的法则,从此被人铭记。

1265年的“西门议会”,成为未来下院乃至议会制度的重要起来。1325年,英国议会历经百年终于形成。1376年,骑士代表彼得•马克,成为首任议长。15世纪60-70年代,贵族院正式称为上院,平民院正式称为下院。

15世纪后期,英国贵族制逐渐成形,最终定制。即公侯伯子男,另外,还有从男爵和骑士,勋爵是奖励性称呼。1301年开始,威尔士亲王成为不列颠王国的继承者的名号。

黑死病,成为封建农奴制的杀手。

玫瑰战争。1455年,以红玫瑰为标记的兰开斯特家族和以白玫瑰为标记的约克家族,多次刀兵相见。持续30年,直至红玫瑰得胜,都铎王朝建立。

衰落和变异(1485-1688年)

大贵族挥霍得入不敷出,乡绅阶层开始崛起。

灰、黑逐渐被视为“上色”。长期影响着本国民众,至今未变。

长子作为家庭姓氏、家产和爵位的优先继承人,地位格外重要。长子早夭,则由长孙继承。若无,则次子、幼子循序渐递。不动产一般只传一人,其他财产女儿或可继承。重视家庭礼节,重夫权父权,但贵族妇女有较多自由。

因涉及到财产或爵位等问题,婚恋不自由,基本上是国王或父辈定。宗教信仰也会影响到爱情与婚姻。贵族的非长子的儿子,不容易成婚,而且,在特殊的财产继承制下,很可能变成穷光蛋。《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姐妹,就是没有不动产继承权的人。

世俗贵族,文化素质低下。倒是次子、幼子,被送进剑桥、牛津;上流社会,还有一批文化名媛。

伊顿公学建于13世纪。学费很高。游学开始流行,贵族子弟去意法学习语言、文学、艺术、礼仪,经过200多年的潜移默化,前朝的佩剑骑士终于成为通晓文墨的绅士。嘿嘿。几位知名女作家,都生活在绅士后的时代。

“贵族时代”(1688年-19世纪中叶)

英国贵族的特点是具有政治独立性、民主意识和绅士风度。

托利党,Tory,英国政党。产生于17世纪末。19世纪中叶演变为英国保守党。“托利”一词起源于爱尔兰语,意为不法之徒。在1679年议会讨论詹姆斯公爵是否有权继承王位时, 赞成的人则被政敌称为“托利”。托利党人参加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1760年,逐渐成为执政党。到19世纪中叶,发展成为保守党。辉格党,Whig,是它的对立面,名称可能是Whiggamores(意为“好斗的苏格兰长老会派教徒”)一词的缩语。辉格党得益于1688年“光荣革命”带来的政治变化。

光荣革命,是英国一场和宗教有关的非暴力宫廷政变,发生在1688年到1689年。当时,支持议会的辉格党人与部分托利党人为免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传位给刚出生的儿子,而把詹姆士二世废绌。在废绌国王之后,他们把王位传于原本的继承者,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时任荷兰奥兰治执政的女婿威廉。威廉带兵进入英国,未发一枪,使詹姆士二世仓惶出逃。议会重掌大权,而威廉亦即位成为威廉三世。因为这场革命未有流血,故史称光荣革命。至此,英国议会与国王近半个世纪的斗争以议会的胜利而告结束。

贵族含义发生变化。真正意义上的英国贵族,一直最少,但稳定性在欧洲首屈一指,是目前世界上最古老最稳定的贵族体制。

1707年,苏格兰合并于不列颠,1800年,爱尔兰合并于不列颠。

资产阶级革命后,在英国,几乎无贵族不富。看了一下统计表,《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也就是大地产者中的中等。几乎所有的大地产,都是靠旧的继承制保留下来的。

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从农业革命开始的。贵族们发展农业、矿业、交通运输业。托马斯•科克培养优质绵羊而闻名1837年被封为伯爵。

上院的权利不表现在上院而表现在下院。

拜伦曾任上院议员,雪莱出身于从男爵家庭。

英国贵族不像法国贵族那样喜欢群聚和沙龙,而是喜欢庄园。“每个人的房舍,都是他们的城堡。”

威斯敏斯特公爵的发家史(现英国首富)。1703年,他的先祖才成为男爵,1874年,便爬到了公爵的位置。

1722年,乔治三世提出,议会通过了《王室婚姻法》。18世纪末-19世纪初,贵族离婚率4%,平民离婚率万分之一。所以,贵族们的婚姻生活还是相当不安定的。

真正的衰落(19世纪后期至今)

1872年,产生无记名投票法。

1876年,出版《英格兰的贵族》,不久,再版,更名为《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大地产者》。它,是1000年来第一本说明土地占有的不合理情况的专门著作。

1894年开始征收遗产税,致使大地主们雪上加霜。资产阶级进入贵族,爵位换财富,财富换爵位。

4. 名词解释巴比伦之囚

公元前586年,犹太国被巴比伦灭亡,耶路撒冷全城的犹太人都成了俘虏,被称为“巴比伦之囚”。60年以后,巴比伦又被波斯征服了。波斯王居鲁士释放了囚禁在巴比伦的犹太人。但是,犹太人在回到耶路撒冷之后,并没有过上和平的生活,不时地遭到外族的侵犯。犹太人在绝望中,只好把希望寄托于“弥赛亚”(救世主)的来临。

5. 奴隶名词解释

Serv词根=serve, keep ,表示“服务,保持”

service n 服务

serviceable a 有用的;便利的(service服务+able)

servile a 奴隶的(serv+ile→为[主人]服务的→奴隶的)

servility n "奴性;屈从(serv+ility,servile的名词)"

servitude n 奴役(serv+itude表示状态)

servant n 仆人;公务员(serv+ant表示人)

deserve v 应受,值得(de加强+serve→加强服务→值得[重视])

deservedly ad 当然应受地

disserve v 损害,伤害(dis坏+serve→服务不好→损害)

6. 农奴名词解释

庄园(manor),是中世纪欧洲基本经济单位。当时因城市毁坏、商业衰退,欧洲经济,沦为自给自足的农业型态,经济关系也是以劳务交换、以物易物为主。

庄园生产包括粮食、衣物、工具等各项生活所需,是一个农村共同体,也是一个自治的政治单位,内有耕地、公地、教堂、领主邸第与农奴住宅等。庄园土地属领主拥有,农奴负责耕作。领主与农奴之间有互相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农奴提供劳役、耕作、缴税;而领主则必须分给土地、提供保护、执行司法。领主在庄园中设置的生产设施,如磨坊、烤炉与榨酒设备,农奴必须付费使用。

农奴〔serf〕身份介于自由人与奴隶之间。人身自由并没完全失去,但身份又附着于土地。倘无领主同意,不可任意离开庄园,故其非完全的自由人。虽然农奴自由受限制,且生活艰苦,但有一定的保障。农奴只要履行义务,就可以世代耕作土地;一旦遇到困难,领主亦有义务提供适当的协助。

庄园制度的意义

封建制度的基础在土地;经营这土地的方式则是庄园制度。“庄园制度”"Manorialism"来自"Manor",类似罗马词汇的"Villa"。所谓的庄园可以有以下三层意义,这三者都是组成庄园制度的重要因素。第一、地缘上的意义,也就是指一个乡村,有土地,有人民;农业是他的生活方式。第二、是农耕上的地位,是基于一种特殊的土地分配、耕种方式,以及领主私有地和其他农人持有时间的复杂关系。第三、是一种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地位,在领主的统治下,每一个庄园自成一个独立的政治系统。所以庄园制度跟封建制度是不可分的两者。领主对于庄园内有相对的统治权。综合上述所言,政治经济层面上庄园制度固然是封建的一部分,但从社会的角度,庄园经济跟封建制度没有关系。因为两者构成的主角是两个世界的人。封建制度限于领主跟武士,而庄园制度则是农奴。这是两个不相流通的世界。这两者个关系是政治跟经济的,而不是社会的。

庄园制度的历史背景

庄园制度的起源跟封建制度一样古老,也包含许多罗马与日耳曼传统。庄园经济之所以成为中世纪欧洲的主要制度,如同封建制度一样,是因为第十世纪卡洛林王朝的解体与欧洲政治的混乱。罗马时代就有大庄园(Villa)的存在。地主拥有广大土地,由奴隶与佃农来耕种。但两者有根本性质上的不同,第一,罗马大庄园的所有者是地主本身,奴隶是替他工作的,地主直接控制每一块土地。中古庄园则不是,土地的所有者是贵族与武士,他们无瑕参与耕种,为了获得农奴的劳力,将庄园土地分割给农奴耕种,自己保留较小的“私地”(Demesne)或者称为“直属地”。中古庄园的领主对于土地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在国王,只有使用权跟管理权。罗马地主对于土地内的奴隶,没有政治权利,不同于中古庄园。

庄园经济的特质

中古欧洲的混乱导致庄园必须自己自足,退回到原始的经济。货币经济可以说完全不存在,完全以物易物。直到十二世纪开始,商业复兴,城市兴起才慢慢改变这种体制。庄园经济的一个特色就是“公社合作”(Communal cooperation),就是农奴必须共同生产。由于经济的困难,各种农具与牲口都由领主提供。所以农奴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因此必须共同耕作。另外因为土地的贫瘠与耕种技术的落后,庄园经济普遍采行三年轮耕制。把耕地分为三个部分,“春耕地”、“秋耕地”以及“休耕地”。

7. 奴隶丛书名词解释

“死后自会长眠”的上一句是:生前何必久睡。“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出自著名女作家萧红。这句话激励人们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光阴,努力学习奋斗,不要把有限的青春浪费在一些完全无意义的事情上。

萧红打破了传统小说单一的叙事模式,创造了一种介于小说、散文和诗之间的边缘文体,并以其独特的超常规语言、自传式叙事方法、非情节化的结构及诗化风格形成了别具一格的“萧红体”小说文体风格。

1934年,萧红完成长篇《生死场》,在鲁迅帮助下作为“奴隶丛书”之一出版,萧红由此取得了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

萧红的小说具有鲜明的文体特征,创造出场景性的小说结构。文学作品纯净又伤感,具有一种简简单单、干干净净的悲伤,这悲伤却总是能力透纸背,有如子夜吴歌。其文章大多空灵轻巧,有超常规的文体语言,诗化、直率而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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