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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制度

本文目录一览

1,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

2,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2)专利技术的保护:在研发新技术前,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查询,看别人是否已有这类技术,或它是否侵犯别人的专利权,避免盲目上项目。在决定研发后,应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在研究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技术人员离职时不得带走有关技术资料,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亦不得从事与原单位工作相同、近似或有竞争性的工作。建立档案,保证对技术上的进展有完整记录。在开发阶段完成后,聘请专利代理人开始申请专利。如果发现别人在后也申请了类似专利,应可利用公司的在先权利申请他人的这个专利无效。若发现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应及时对侵权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规模、侵权所得或公司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调查、取证。公司在与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根据合作内容的不同,对所涉及的专利技术的使用及收费,应及时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3)商业秘密的保护:1.确定商业秘密首先通过分析企业成本与预期收益来确定商业秘密的类型,然后确定哪些商业秘密纳入保护范围,并以何种力度进行保护。2.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对于已经确定进行保护的商业秘密,建议分成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1)将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分成几个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使企业中全面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数降至最低。(2)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将商业秘密分成不同等级,不同级别的员工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级也不同,使员工身上所附的保密义务也不尽相同。(3)对于技术信息价值维持时间较长的商业秘密,应对涉密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并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使之有较长时间的保密义务。反之,对于一些经营信息,特别是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的,除特别重要确有必要加以保存的,一般不需要对此进行专门约定保密义务。3.制定相关涉密制度但是以上措施大多是从公司内部的角度出发的,对于外部的预防方案仍需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来研究制定。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3,企业应该建立起哪些专利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公司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构筑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推动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应用,制定本制度.  2、公司专利工作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使专利机制成为促进公司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鼓励和调动公司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为公司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3、产品市场部、专利管理部、总裁共同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公司的专利状况指标及专利管理水平作为评价考核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企业应该建立起哪些专利管理制度

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什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 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 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2.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七条 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公司,任何其他公司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第八条 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九条 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管理工作由专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技术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研究项目下达的主管部门报告,按本公司的规定提交全部科技档案文件,并提出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可申请专利的项目及时办理申请事项,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应申请专利而未申请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在研究过程中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者。  第十一条 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根据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完成科技项目合同约定或计划任务书的规定任务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本公司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填写鉴定申请书,要按照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鉴定。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科技档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包括档案密级制定、借阅程序等,对涉及本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应采取限制阅读措施。  第十四条 对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签定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在与其他公司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第十六条 订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关于技术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分配等。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技术合同。  第十七条 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将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具体规定,给予包括发放奖酬金、提职、提级、职称评定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第十八条 属于本公司的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设计人可按规定提取酬金。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依据规定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十条 侵害人为本公司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 侵害人为非本公司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必要时,提请政府机关处理或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5,浅谈如何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为使各项知识产权管理落到实处,企业要用一系列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指导企业的具体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制定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第一,要符合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本质上是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在企业的具体贯彻执行,因此不能与知识产权制度相违背,应严格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其他行为准则和要求。例如: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可以划分民法保护、劳动法保护、行政法保护、刑法保护。所以企业建立内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必须是在这些法律框架下制定的。企业建立内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一种作为的行为,主要适用民法和劳动法保护的规定。对行政法和刑法保护则主要是不作为,即企业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的商业秘密的法定义务,而从事了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一般不能成为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适用的依据。企业若使自己的创新“土制度”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达不到知识产权管理的目的,会失去存在的意义。第二,要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的科学规律。作为无形资产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有其自身的特点,其管理制度也必然要体现这种特征。如其专有性是指排他性,不能简单以一种道德的标准来衡量这个知识产权是不是像其他的有形财产一样必须得到保护,而必须是经过授权的智力成果即成为知识产权后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这种权力可以让渡给其他人。所以企业的管理制度必须是能够促进智力成果快速知识产权化,然后很好地保护防止别人侵权,为企业提供竞争优势并通过有效运用获取利润。因此,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必须充分尊重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可复制性和创造性,以及专有性、地域性、时问性的特殊规律性,才能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变无序为有序。第三,要符合国际技术、经济交流、合作的惯例和共同准则。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技术、经济的交流与合作过程中更加依赖于知识产权制度,但知识产权法由各国制定,其中有许多共性的内容,如时间性、地域性、独占性等,但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许多国家加入了世界性的知识产权组织或条约,遵守共同的原则,如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等。所以企业的管理制度必须符合这些国际惯例和共同准则,牙能有效地进行国际间的知识成果的引进、合作和交流。第四,要立足于企业自身特点和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不同的企业因经济实力、行业特点、产品性质、经济性质等不同而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上具有不同的特点,所以其制度表现各有千秋是企业管理艺术性的体现。

6,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案例

商标管理不容忽视——企业商标管理调查  最近,我们对企业的商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在重视和使用商标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并且有一定普遍性:  一、企业的商标意识还很淡薄,缺乏在市场竞争中商标对于企业成败关系的认识  许多企业是在商品进入市场被消费者所认识后才申请注册商标的,结果不是被他人抢注就是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更有人认为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只花钱,不见效益,得不偿失,忽略商标权益所产生的影响。目前随着体制改革的发展,企业改制后出现商标超时使用,不参加续展登记,失去商标权;合并企业放弃了一部分商标的使用与管理,甚至有的企业在合并、兼并中,只注重对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视了对商标价值的评估,没有从长远的角度把商标纳入企业的全面管理机制中。  二、对商标的宣传滞后,知名度不高  一件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带商标的商品只有消费者对其产生信任之后,才能有可能提高商标的知名度,从而提高商品在市场中的地位。然而企业只注重形象的宣传,注重对企业负责人的宣传,结果是本末倒置,事倍功半。在广告媒体的选择中都纷争于当地的报纸、电台,缺乏大市场的营销观念。  三、不注重商标的使用和管理,致使假冒商标泛滥  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来源、鉴别商品质量的,充分使用好商标,能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经济效益。现在有的企业在使用商标时,没有把商标、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轻重点把握好。商标是一种产品的标志和企业的形象,个别企业还存在随意改变注册商标的图形、文字及其组合的行为,致使消费者难以辨认真假商标,一度使伪劣商品冲击市场,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商标管理是一个企业的综合性工作,它包括商标的设计、注册、印制、使用、保管、仓储、销毁等几大项。在调查中发现,有些企业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或专门的管理人员,造成商标管理的脱节。  要改变当前企业商标工作滞后、保护不利的局面,应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改变观念,强化商标战略意识,保护商标权  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已成为现代知识产权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商标权又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要走名牌之路。对特点鲜明、个性强烈的商标要及时注册,同时还应实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和立体商标的战略,尽可能地扩大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二、加强对商标的宣传,积极创立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其价值甚至超过有形资产。广告宣传是创立驰名商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企业商标广告宣传要根据自己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选择适合自身的媒体,突出商标特点和商品性能,注重广告用语的精炼与规范。企业不仅要注重商标在中国驰名,还要注重追求创造民办驰名商标。  三、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企业内部商标管理  成功的商标带有可靠的质量、优良的服务、先进的技术等信息。这些经过市场长期考验的信息简化了购销双方的交易行为,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物时无须了解上述各种信息,而只认准该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可。这就是建立在质量信任基础之上的“认牌购物”。所以,提高商标信誉是维护和建立企业形象的关键,而这一关键的核心内容首先是保证和提高商品的质量。因此,企业必须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质量监督,只有保持并不断提高质量,才能创立和保护商标的永久信誉;其次是不断围绕知名度较高的商标,研制开发新产品,不受具体商品的销售生命周期的限制,在市场上长期保持不衰退,从而为企业的商标信誉增添新的活力。而具有活力的商标信誉反过来又促进企业的商品销售,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加强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制定商标管理制度。企业要重视和发展商标战略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所以,对企业来说,创立商标与使用商标是一项关系企业前途的重要工作。企业要建立商标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品牌战略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商标设计和注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商标自我保护和法律保护、聘请商标法律顾问或商标代理人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商标工作落到实处,为培育和创立驰名商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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