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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酒厂间如何征消费税,中国酒税怎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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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酒税怎样征收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得分不同的酒分别适用相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正常税加40⑹0%的消费税。

中国酒税怎样征收

2,按照现行消费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小酒厂账证不全的消费税征

C 、双定(定额 + 定率)征收

按照现行消费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小酒厂账证不全的消费税征

3,某酒厂将自产的白酒和一套酒杯组成成套产品一起对外销售怎么缴纳

售价的20%+0.5元每斤 如果购货方是酒厂的销售公司,且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则按照该销售公司的销售价格*20%+0.5元每斤
一起销售,全额征收消费税、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某酒厂将自产的白酒和一套酒杯组成成套产品一起对外销售怎么缴纳

4,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某农业生产者

你是想问应该交纳多少消费税吗?消费税:(14000*(1+10%)/(1-20%)+30*1000)*20%+30*1000=39850外购酒精生成白酒,算消费税是不能扣除
我是来看评论的

5,白酒消费税的核定标准

第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第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6,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应当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二)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三)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四)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对已检查出的酒类生产企业在本次检查年度内发生的利用关联企业关联交易行为规避消费税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区被查酒类生产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不同的核算方式,选择以上处理方法调整其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收入额,核定应纳税额,补缴消费税。

7,酒类产品的税务处理

买白酒时,一般是不能收押金的。因为,你把白酒买回后,目的是把白酒卖出去,当你把白酒卖出去时,你是不会向客户收取瓶子押金的,否则客户肯定不愿意。也就是说,你缴纳的瓶子押金肯定是收不回来的。如果白酒销售时收取瓶子押金,肯定时瓶子销售了两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核定其应纳税额:(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对检查出的酒类生产企业发生的利用关联企业关联交易行为规避消费税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区被查酒类生产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不同的核算方式,选择以上处理方法调整其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收入额,核定应纳税额,补缴消费税。对啤酒生产企业销售的啤酒,不得以向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销售的价格作为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而应当以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对外的销售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作为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并依此确定该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

8,关于啤酒包装物消费税的问题

对于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如果是不再退还和收取1年以上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一并征收消费税。但是,有一样是特殊的,那就是酒类生产企业,“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怎样核算,都要并入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也就是说,酒类产品中,啤酒和黄酒包装物押金,按一般消费品包装物押金的规定确定是否征消费税;而除这两样之外的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征消费税。题目中没有特殊说明啤酒的包装物押金已超过一年或不再退还,所以视为正常押金,不征收消费税。
是的,可以这样理解。对于啤酒的包装物押金是不计算缴纳消费税的,因为啤酒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这个问题您这样把握一下:(1)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逾期,在销售时一起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与消费税; (2)其他货物的包装物押金,应该视其是否逾期,如果没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内的,则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如果逾期或者超过1年不再退还的,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3)而对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由于消费税是从量计征,包装物押金即使过期,也不存在计征消费税的问题。 但是注意:包装物押金需要在确定适用税额(220元或250元)时并入啤酒的销售价格,例如: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不含包装物押金时可能小于3000元(适用220元/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后可能价格就超过3000元从而适用250元/吨的税额了。祝您学习愉快!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43668&flag=1 二、但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从1995年6月1日起,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1423&flag=1三、啤酒出厂价格包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114&flag=1销售150吨的啤酒收取1170元的押金,平均每吨7.8元,加上2900元不足3000元,因此啤酒的定额税率为22元/吨。四、60000×0.5+105000×20%(白酒为定额税率加比例税率,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白酒原比例税率为25%,从2006年4月1日调减为20%)4680÷1.17×20%+9360÷1.17×20% (4680为价外费用,9360为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收入征收消费税,由于是收取的全部金额因此要换算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220(啤酒实行从量定额,由于加上包装物售价为2907.8元/吨,不足3000元/吨,因此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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