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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购买茅台酒的政策
法律分析:年缴税50万起才有资格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购进的茅台酒酒基因不允许抵扣其已纳消费税,产生重复征收消费税问题,企业税负增加较大。鉴于上述重复征税问题属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特殊情况,且白酒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在企业改制时难以预见,为解决上述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白酒消费税问题明确如下:对集团公司在2004年底以前销售给股份公司的5297吨茅台酒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在股份公司依照财税[2001]84号文件的规定停止执行外购已税白酒抵扣消费税的政策后,可分期退还给股份公司,但每期退税额最多不超过股份公司当期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2,贵州茅台的发展战略是什么
——用科技创新丰硕成果拥抱民族工业瑰宝此次论坛,由贵州省科技厅、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资委主办,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协办,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承办。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国强亲临会议,全国人大、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中国轻工行业协会的领导和有关专家受邀到会指导。“在经济全球化的崭新发展时代,科技创新,正日益成为决定一个地方、一个企业成败的关键所在,是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的最关键环节”——孙国强副省长在谈到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对首次举行“茅台酒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高峰论坛”的重要意义时说,“贵州|茅台酒,是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之一,已成为我国民族工业的骄傲品牌。开好这个研讨会,不仅对茅台集团今后的科技创新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还必然会给贵州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的示范效应”。在中国白酒行业,如果从规模产量和生产周期方面比较,“贵州茅台”并不占据优势地位;但是,却凭藉科技创新架构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了持续八年跨越式发展的显著业绩。2006年:集团的销售收入达到63. 56亿元,创收利税42. 77亿元,上缴税金25.35亿元,实现利润28. 24亿元;与开创历史最高纪录的2005年相比较,分别增长了23.48%、31. 12%、23.44%、44. 19%。更为突出的是,企业年销售收入占行业的比例由原来的2%上升到了5%,创收利税也从过去仅占行业的9%提高到了17%,人均创利税、人均利润则分别相当于行 业水平的8倍和10倍。只要了解茅台演绎的创新发展奇迹,便不难理解季克良董事长在其它场合所阐释过的如是观点——“白酒产业同样可以列入高科技产业的范畴。通常意义的高科技涵括生物科技领域,白酒产业正是生物产业的一个门类。实际上,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改革、创新、升级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一方面,高科技产业可以与传统产业的改造有机结合,引入有利于传统产品的创新设计;另一方面,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也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茅台酒的酿造工艺之所以显得格外的独特和富有创意,正是茅台长期以来辩证地解决好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形成了业内无可复制的核心技术。”茅台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仁国也曾就“科技茅台”的内涵作过这样的诠释“茅台酒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的完美融合,主要反映在,茅台坚持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利用自身拥有的白酒行业惟一的国家技术中心优势,不断应用高新技术、信息技术、先进实用技术来改造传统工艺,用信息化促进工业化;使传统工艺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在提高中完善,在完善中增加了高科技的含量。”可以这样说,国酒茅台在过去几十年间的科技创新实践,不管是实施两期茅台科技试点工作、进行茅台酒易地生产试验,还是从事茅台酒香气香味物质研究、茅台酒制曲和制酒主要微生物研究或年份酒开发,以及开展茅台酒与人体健康的科学研究等重大课题,都充分地体现出了一种在继承中依靠科技创新求发展的科学求是精神。会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办事处与茅台酒厂签署了共建茅台循环经济特色科技示范园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