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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锅炉使用单位应该建立哪些安全管理制度
- 2,请问谁有锅炉安全生产十大制度拜托了各位 谢谢
- 3,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
- 4,一台锅炉 一个班应用几人操作才正规 安全方面有没有什么规定
- 5,加热炉班长职责是什么
- 6,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法律责任
- 7,锅炉管理制度怎么写
1,锅炉使用单位应该建立哪些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锅炉日常检查保养维修管理制度司炉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锅炉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烫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希望能够帮到你了
锅炉不是这样分的,没有什么动力锅炉,且没有什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有也是各个单位自己编的,国家没有这样的规定要求,只有〈蒸汽锅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等等,
2,请问谁有锅炉安全生产十大制度拜托了各位 谢谢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 锅炉房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房安全管理”与企业规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2、参与制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定期(每周)对锅炉房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不定期组织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以及维护保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锅炉安全知识和提高技术素质。 4、参与锅炉技术改造等项目,督促检查锅炉以及辅助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并对司炉人员,安装、维修单位及个人资格审查。 5、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房安全运行的行为向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6、在锅炉使用之前,按“条例”规定时间内,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办理使用许可证。对于锅炉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7、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一台一份)并组织对锅炉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测量、监控设备及有关附属仪器表进行定期校对、检修,并作出记录存入档案内。 8、按照锅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检测要求,在安全检测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测申请。按定期检测时间,提前督促司炉人员、保养人员做好定期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9、制订锅炉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0、对使用的锅炉做到: ①未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②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未消除事故隐患的不投入使用。 ③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无维修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坚决给予报废,并及时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注销原登记使用证。 二 锅炉事故报告办法 1、锅炉设备发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必须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2、锅炉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 3、锅炉设备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而必须采取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4、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该按《规定》的要求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对其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认定,并提出结论性的意见。 5、锅炉设备发生一般事故。由使用单位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并备案。 6、对本单位发生事故如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破坏事故现场的,按《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如在本单位发生重大锅炉事故时,单位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的触犯刑律的,按《安全生产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蒸汽锅炉规章制度 (一)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 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 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 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三)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 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13、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给水 锅水 额定蒸汽压力、Mpa ≤1.0 >1.0 ≤1.6 >1.6 ≤2.5 ≤1.0 >1.0 ≤1.6 >1.6 ≤2.5 悬浮物、mg/L ≤5 ≤5 ≤5 总硬度、mmol/L ≤0.03 ≤0.03 ≤0.03 总碱度mmol/L 无过热器 6-26 6-24 6-16 有过热器 ≤14 ≤12 pH(25℃) ≥7 ≥7 ≥7 10--12 10--12 10--12 容解氧、mg/L ≤1.0 ≤1.0 ≤0.05 溶解固形物mg/L 无过热器 <4000 <3500 <3000 有过热器 <3000 <2500 SO32-、mg/L 10--30 10--30 PO43-mg/L 10--30 10--30 相对碱度 <0.2 <0.2 含油量、mg/L ≤2 ≤2 ≤2 含铁量、mg/L ≤0.3 ≤0.3 ≤0.3 14、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采用锅内加药处理。其水质应符合下表。 项目 给水 锅水 悬浮物,mg/L ≤20 -- 总硬度,mmol/L ≤4 -- 总碱度,mmo/L -- 8—26 pH(25℃) ≥7 10--12 溶解固形物,mg/L -- <5000 (六) 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 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 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 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 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 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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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台锅炉 一个班应用几人操作才正规 安全方面有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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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班组安全管理 班长必须练好内功 企业的安全生产、职工的生命安全与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息息相关。许多事故教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一条基本经验,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所以,作为一名基层班组的管理者,既要当好领导的参谋与助手,又要当好班组的带头人,要满腔热情地关心职工的安危,不辜负领导的重托和职工的信任、站好岗、把好关,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首先,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从严管理。安全工作复杂多变,工作难度大,技术性强,涉及面广,要做好这项工作非常不容易。领导把班组管理的重任交给了班长,作为兵头将尾应尽职尽责,履行安全职责,做到眼明、腿勤、嘴勤。眼明,就是在工作中注意发现问题,从一些细小的,不为人注意的习惯性违章、不安全因素来发现问题,折射出大事故潜在的危险。腿勤,就是要多巡视各岗位的操作,这样才能多发现问题。嘴勤,就是要多说,多说工作中操作的注意事项,多说安全责任,多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另外,兵头将尾还要多给领导出主意、想办法,要有超前意识,协助领导制订或采取必要的、切实有效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其次,要严于律己。只有严于律己,才能严格要求别人。工作中,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执行的,自己首先执行,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善于管理。作为基层班组的管理者,单就抓安全工作而言,就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业务技术,熟悉现场的规程制度,而且要善于动员大家注意安全生产,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如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要把这一周所出现的问题,让大家来讨论,让大家提出一件事有几处违章,为什么会 违章,今后如何从自身去防范。另外自己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避免一些失误带来的不安全现象。
5,加热炉班长职责是什么
生产班长岗位责任制1 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带领全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本班的生产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要求,按照工艺参数及时调整操作,确保操作安全平稳,产品质量合格。3负责本班各岗位的协调工作,对本班发生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并向领导汇报。4检查、督促本班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管理及各项管理制度。5负责员工考勤、三级安全教育,搞好技术学习和岗位练兵,结合生产现状提出改进工艺设备和管理的合理化建议。6负责本班资料、工器具、卫生的落实和设备的管理工作。7负责本班组范围内工艺设备故障的确认和请修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本班各岗位操作记录、设备运转记录的监督检查工作。8带领全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10本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由生产部经理检查。
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与管理的重要。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6,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法律责任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一)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二)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第九十条 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一条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一)发生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吊销相关人员的资格。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三)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四)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五)泄露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六)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七)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八)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许可的;(二)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或者检验、检测活动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发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再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而不吊销其许可证,或者发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发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不再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其核准,或者对其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行为不予查处的;(五)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的;(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上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或者接到报告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不立即处理的;(七)要求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复取得许可,或者要求对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的;(八)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九)泄露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十)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未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规定上报的;(十一)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十二)妨碍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调查处理的;(十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祝你工作愉快!望采纳。。。。。。。。
杜绝锅炉发生事故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7,锅炉管理制度怎么写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锅炉正常运行和安全,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锅炉房及辅助设备间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四、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五、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每周手动开启安全阀一次,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跳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六、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缺水”“满水”等现象发生。 七、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八、值班人员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锅炉房内会客、打盹、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非司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 十、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十一、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十二、严禁在有压管道及设备上进行电气焊。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锅炉正常运行和安全,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锅炉房及辅助设备间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四、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五、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每周手动开启安全阀一次,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跳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六、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缺水”“满水”等现象发生。 七、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八、值班人员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锅炉房内会客、打盹、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非司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 十、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十一、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锅炉房管理总则 一、司炉工及其他人员由办公室负责招聘,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司炉人员的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二、司炉工操作中要坚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 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三、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气、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四、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五、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六、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七、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九、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锅炉房班长岗位职责 一、服从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带领职工积极工作、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树立为公司全体员工服务的自觉性。 二、保障公司区域供气正常运转,严格按照锅炉操作程序操作,坚守岗位,督促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探讨锅炉操作技术。 四、负责督促定期维修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五、定期巡回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发现故障立即修理,并及时上报。 六、加强核算,精打细算,节约能源,杜绝浪费。 七、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锅炉运转、性能记录,确保锅炉正常运转。 司炉工岗位职责 一、服从公司办公室领导,服从班长管理。 二、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安全生产,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按规定时间,保证供气、洗浴热水及职工饮用开水的供给。 四、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降低气、电、水的消耗。 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保持锅炉房内外场地清洁。 七、定期维修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锅炉房交接班管理规定 一、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交班。 1、锅炉燃烧稳定,压力、水位都在正常范围内。 2、各设备安全附件、仪表等运作灵敏可靠。 3、各辅机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 4、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5、各项记录认真填写清楚。 二、交班人员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注意事项。 三、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四、交接双方应共同巡视一次,检查锅炉运行情况,确保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五、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 六、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以免发生事故。 七、接班人员未按时上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班长,但不得擅自离岗。 八、双方交接完毕,应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 锅炉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一、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制度,不擅自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三、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压力稳定,定期做好锅炉水位、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机设备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回水系统压力等巡检一次。 2、定期维护、更换电机附件。 3、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四、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五、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 六、司炉人员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立即报告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锅炉房管理细则 为保证公司锅炉的正常运行,确保供气效果,确保按时、足量供应洗浴热水、饮用水,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细则。 一、劳动纪律 1、违犯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视违纪情节予以10—50元罚款,严 重者予以加倍处罚,直至解除其用工合同。 2、损坏甲方财产,无视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 3、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班长管理,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 4、供气效果达不到要求,一经证实每次处以该区域班长及值班人员每人2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按严重失职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5、违犯公司制订的时间表,延时或超时供气、供水者,出现一次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 6、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无故自行停止供气、供水,出现一次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加倍处罚。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每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2、不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迟到者,视情节处以5—10元罚款。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3、无故旷工,除扣发其日工资外,处以50元罚款;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违约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4、有事应提前向班长请假,由班长负责安排替换班,值班不到岗而又不请假者,按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