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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山酒业高文虎强制执行,我现在打官司已经到了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财产有限不足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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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现在打官司已经到了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财产有限不足以执行

被执行人财产有限,不足以执行。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恢复执行。劳务不可以强制。现在没有包身工啦。

我现在打官司已经到了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财产有限不足以执行

2,安徽皖山酒业有限公司怎么样

安徽皖山酒业有限公司是1992-11-09在安徽省阜阳市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工业园区顶大路17号。安徽皖山酒业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1200151831549A,企业法人高文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安徽皖山酒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白酒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安徽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0988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1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安徽皖山酒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安徽皖山酒业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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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官师赢了执行厅执行不了怎么办

继续查找财产线索,或向上一级法院提级执行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庭不执行,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官师赢了执行厅执行不了怎么办

4,民事纠纷起诉成功对方不执行惩罚怎么办

起诉成功什么意思?先起诉也就是立案,然后审理,最后判决。如果判决你胜诉,那对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有专门的执行法官处理。
继续起诉,法院会限定时间执行惩罚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强制执行书己下达因为小案件三千块左右的由于法院爱管不管的

直接带朋友将被告人带到法院,从法律角度上看不起作用。另外,你们也没有权利限制被告的人身自由。如果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你方还不一定占理。因此,应当依法解决。关于执行问题,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原则上应当在六个月之内执行。因此,如果没过执行期限,也不能说法院违法。另外,申请执行人应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你可将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财产情况等提供给法院,以便于法院执行。
你好!你这样直接押他过去是没有用的。你只需要提供被告的材料和信息,等着法院的执行庭强制执行即可。(你要多催催法院,还有和执行庭的法官多交流一下,嗯你懂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6,安徽皖山酒业三回头酒招商政策

帮你收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可以帮到你:  安徽皖山酒业三回头酒招商政策:  1、首批发货1000件,支持2名业务员6个月工资,每人1500元/月由公司支付。  2、公司给予600家终端客户的铺货支持,要求每家终端不少于6瓶陈列。  3、每家终端送3瓶酒(1瓶用于品尝,2瓶用于陈列费。6个完好空瓶送终端本品1瓶,支付运输费用0.5元/瓶)  4、货后所有的营销拉动由客户以文件形式上报公司,原则上公司给予全力支持,费用由客户垫付,垫付费用公司给予核报,作为货款使用(45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5、厂家对客户的铺货支持,要求客户30天结束(以到货日期为准),铺货的数量和终端陈列按厂家要求现场拍照、登记,传回公司市场部报备。未按规定天数和终端标准执行,厂家不给予铺货支持。  6、终端铺货支持按50%给予随货同行。

7,强制执行已申请5年多法院一直推托不给执行怎么办

你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了吗?法院一般是不会主动去追查被执行人从财产状况,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财产线索,例如车辆车牌号、房屋、银行帐号。通常来说执行案子你得主动积极点,不能是扔给法院了事。如果你提供了财产线索而法院不执行,这个就是法院的问题了,你可以向该院领导、上一级法院或人大、信访办等进行情况反应,如果是因为没有财产而不执行,那法院是没有责任的。
你好,法院如果故意推托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反应,提请监督,可以找人大或者政法委,通过他们施压,都可以督促法院执行,不过真没的执行,法院也没有办法,那就看你能不能找到他的财产了,呵呵。 只要是可以执行的就成,银行帐户应该申请法院去查,他家一些比较值钱的东西也可以执行,如果藏匿了,可以向法院证明的也可以执行,楼房除去居住必须的部分也可以作为执行财产。 要写一个申请,会有执行回执,成不成都会有个书面的东西出来。

8,老板欠薪4年法院判决书说无法强制执行可否帮忙

1、 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建议申请提级执行;  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程序稍多;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本法,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二,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一,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如果是给个人工作,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二)因订立;(三)因除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五)因劳动报酬。缺点;(四)因工作时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不算劳动关系,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变更。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双倍工资等;缺点、休息休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优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需要专业人士指导、福利、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工伤医疗费。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1:方式简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履行,要求支付工资;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优点,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除了工资外、辞退和辞职、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离职发生的争议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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