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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酒业协会黄酒分会,陈酿料酒和精制料酒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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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酒业协会的机构设置

协会下设十三个分支机构和六个办事机构: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 (社证字 3266 - 3 号)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 (社证字 3266 - 2 号)中国酒业协会黄酒分会 (社证字 3266 - 4 号)中国酒业协会酒精分会 (社证字 3266 -- 1 号)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 (社证字 3266 - 5 号)中国酒业协会果露酒分会 (社证字 3266 - 6 号)中国酒业协会科教装备专业委员会 (社证字 3266 - 7 号)中国酒业协会饲料和综合利用委员会 (社证字 3266 - 8 号)中国酒业协会技术委员会 (社证字 3266 - 9 号)中国酒业协会市场专业委员会 (社证字 3266 - 10 号)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原料专业委员会 (社证字 3266 - 11 号)中国酒业协会名酒收藏委员会中国酒业协会文化委员会中国酒业协会办公室中国酒业协会培训部中国酒业协会信息部中国酒业协会政策研究室中国酒业协会会员部中国酒业协会秘书处

中国酒业协会的机构设置

2,陈酿料酒和精制料酒的区别

配方,及酿酒时间过程有区别。陈酿料酒去腥提香增鲜解腻,精致料酒是经过精工细致做出来的。料酒不管是特制的,还是精制的都各有各的好处,可以去调味,也可以调色,也可以卤,焖,或是做那个姜母鸭,或是卤猪脚的,效果很不错。料酒就是专门用于烹饪调味的酒。在我国的应用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日本、美国、欧洲的某些国家也有使用料酒的习惯。从理论上来说,啤酒、白酒、黄酒、葡萄酒、威士忌都可用作料酒。中国酒业协会酿造料酒分会常务副理事长毛健曾表示,料酒中的乙醇有祛腥作用,因为它可以溶解肉类中的腥味物质(三甲胺),并随加热烹饪挥发掉。料酒的选购:一是看,要选择正规厂家的产品;配料中是黄酒还是酒精,直接影响产品的品质;另外产品的用途是饮用还是烹饪也需要注意。二是闻,陈酿黄酒酒香味浓,江南的黄酒都是用大米酿造,隔着包装袋就可以闻到酒香味;酒精勾兑黄酒没有黄酒特有的脂类香气,只有酒精的味道。三是摸,据检测,陈酿黄酒中含有21种氨基酸,多种微量元素和矿物质。倒一点在手心里,酒干之后会有粘手的感觉;酒精勾兑黄酒中有机物质少,在酒精和水挥发后基本没有粘手的感觉。四是尝,陈酿黄酒用大米酿造,因此酒香浓郁,喝起来味道醇厚;酒精勾兑黄酒中多数成分是水,尝起来味道就很淡。酿造黄酒有生产工艺、场地等限制,至少也要3—5年时间,才能香气浓郁,口感醇厚,因此一般小作坊无力承担,消费者最好用心挑选才能买到放心的产品。

陈酿料酒和精制料酒的区别

3,古越龙山加饭酒饮用方法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此次公布的产品分别是“古越龙山三年陈酿绍兴加饭酒”、“古越龙山正宗绍兴陈年花雕(五年)”和“塔牌八年陈绍兴加饭酒”,其氨基甲酸乙酯(以下简称EC)的含量,分别由每千克0.2毫克至0.26毫克,其中“古越龙山正宗绍兴陈年花雕(五年)”的含量最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在2005年进行的评估认为,经过食物摄入氨基甲酸乙酯对健康影响不大,但是经过食物再加上酒精饮品而摄取则有可能构成风险。香港消委会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最好不要食用含有氨基甲酸乙酯的食品。古越龙山方面第一时间在其官网上表示,EC属于食物在发酵过程或存储过程中天然产生的物质,普遍存在于发酵食物和饮品中,且含量低于欧盟标准。古越龙山董事长傅建伟称,目前EC的含量检测标准有三种,不知道香港消委会用的是哪种检测方法。记者昨天在超市发、物美等超市看到,销售黄酒的货架里都有“古越龙山”的身影,销售人员和多数消费者表示对香港消委会的调查并不知情,也不懂EC的含义。顾客黄先生表示,自己是南方人,经常购买该品牌五年陈年花雕或加饭酒,“每晚就喝一小杯,老家人也是经常喝,黄酒致癌的事还是头次听说。”此外,家乐福、沃尔玛、华堂等超市负责人表示已与厂家接洽此事,是否做下架处理将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据悉,国际卫生组织将EC列为致癌的2A级,属于 “可能令人类患癌的物质”。中国酒业协会黄酒分会发出声明声援古越龙山,表示EC普遍存在于各种酒类及其他发酵食品中,是在自然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并非人为添加。国际上只有极少数国家对EC有限量标准,我国目前对酒类的EC正在调研中,尚无标准要求。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也表示,目前国际上对食品及酒类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控制规定各不相同,其中欧盟水果白兰地要求小于400微克/升,法国与瑞士规定是小于1000微克/升。从媒体报道的数据来看,涉及三款黄酒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为200微克/升至260微克/升,EC含量远低于欧盟国家及其他国家水果白兰地酒的限量标准,消费者可放心饮用。

古越龙山加饭酒饮用方法

4,傅建伟的人物经历

傅建伟 ,男,1960年5月出生,浙江绍兴人,1981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机械工程系,大学学历,绍兴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内黄酒行业领军人物。现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家黄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黄酒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黄酒工作组主任委员、中国酒业协会副会长、中国酒业协会黄酒分会理事长、江南大学客座教授、浙江省企业联合会副会长、绍兴酒文化研究会会长等职。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浙江省十届人大代表,浙江省十届、十一届政协委员。1998年,受绍兴市政府调派,傅建伟从化纤行业转行从事传统黄酒业,十五年来傅建伟一直追寻“复兴千年黄酒”之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把一家小打小闹、传统粗放式经营的传统黄酒企业打造成为拥有2只中国驰名商标、4只中华老字号和26万吨原酒储量,具有深厚企业文化、全球规模最大的黄酒生产经营企业,核心企业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黄酒业第一家上市公司。从“国宴专用”的“古越龙山”、创立于1664年的“沈永和”,到传说动人的“女儿红”、“状元红”和黄酒源头的“鉴湖”,国内多只著名黄酒品牌都在傅建伟的麾下,其中古越龙山成为黄酒行业首只中国驰名商标、黄酒行业首只中国名牌产品、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和唯一钓鱼台国宾馆国宴专用黄酒,多次荣获国内、国际金奖,并作为国礼馈赠给外国元首和贵宾。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傅建伟果断摒弃“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观念,率先在央视黄金时段打响古越龙山黄酒广告,建立全国性销售网络,创新性推出原酒电子交易,创建国家级黄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中国黄酒博物馆,打造黄酒文化园和黄酒产业园,公司黄酒销售额增长率连续七年保持两位数的速度增长,黄酒产销量始终保持行业第一,公司规模实力和经济效益在全国黄酒企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在以古越龙山、女儿红等黄酒骨干企业的引领和影响下,国内酒业催生了“黄酒热”,黄酒市场活力倍增,黄酒从一个区域性土特产变为一个国人喜爱的大众消费品,成为白酒、葡萄酒和啤酒之外势头强劲的“第四势力”。

5,中国酒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中国酒业协会 CHINA ALCOHOLIC DRINKS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 CAD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应用生物工程技术和有关技术的酿酒生产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接受政府委托,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及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协调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反映行业情况和意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行业服务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推动酿酒行业生产、流通、管理、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国际交往的不断扩大,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第四条 本协会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受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协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按照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总方针,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研究酿酒行业的发展方向,对行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有关行业政策和行业立法的建议。二、接受政府委托起草酿酒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发展进行指导。三、开展行业调查,咨询服务,搞好行业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四、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酒类产品的技术、经济、管理、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在行业内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开展行检、行评和产品认证工作,发布行业产品质量信息,推荐优质产品和新产品 并接受政府委托,承担本行业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和企业资质审查工作。六、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项目的监督。七、协助政府促进酒类商品市场流通,保护合理竞争,打击违法行为。八、参与或组织行业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开拓新资源 节约粮食,降低能耗,大力开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九、组织行业技术培训、专业技能教育和等级考核工作。十、协调、沟通本行业与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促进本行业和相关行业的共同发展。十一、积极开展国际性的技术交流和往来,组织出国考察,接待国外来访,组织行业的国内外展览会、订货会等活动,参与培育国内的专业市场。十二、组织开展本行业及社会公益事业活动,承担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委托协理的事项。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组成:由经申请、批准的从事生产经营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果露酒等饮料酒和酒精等酿酒专业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本行业服务的有关单位和团体组成。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第九条 加入本协会的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协会秘书处办理会员证书。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力:(一)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有提请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力。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时交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有义务提供政府部门宏观决策和协会所需的有关资料;(六)及时向本协会报告企业撤并、单位更名、法人代表变化等情况。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规定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与除名。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5 年。因特殊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民政部批准。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常务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 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令不超过 65 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令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不得超过二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 2/3 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三)主持协会工作,代表本协会签署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国家民政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民政部备案。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或自行解散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于二〇一〇年中国酒业协会(原“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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