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虽然除权和不除权有一些不同,但还是可以的。不管怎么分红不除权还是可以的,茅台为什么从2006年之后就比较少进行送股了,我想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茅台的股本已经不少了,对股东来送股也是无法拿到现金的,茅台是地方国有企业,茅台的现金流良好,毛利率高,现金分红能实现大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且茅台企业本身的质量已经不需要通过拆股的方式来获得更多投资者的认可和购买,现金分红最实在。
1、股票分红了为什么要除权?不除权不行吗?
股票分红为什么要除权?不妨举个例子:假设甲股民持有每股5元的原始股,当前股价已上涨到每股10元。如果他此时将股票卖给乙股民,那么,他不但成功的将被融资的5元(每股)亏损转嫁给了乙股民,而且还赚了5元,乙股民目前的亏损是10元(按股票成本价计算)。也就是说,目前亏损总额是10元,盈利总额是5元,亏盈之差是5元,
现在,上市公司要每股派1元红利,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股票的价值由本来的10元变成了11元,此为加权。分红后,这1元落入股民的口袋,股票的价值当然重新回归10元,所以,分红除权没什么毛病。现在我们来看看分红前后盈亏的变化:如果甲股民在除权后以每股10元的价格将股票卖给乙股民,那么他实际盈利6元(加1元现金红利),乙股民亏损10元,亏盈之差变成了4元。
也就是说,虽然股价重回10元,但甲股民的收益还是增加了1元,更重要的是亏盈之差减少了1元,理论上,这种差额是一种绝对差额,无论股价如何涨跌,皆不可能令其增加或缩小。能缩小这种差额的,只有现金分红!这才是分红的意义所在?有股民问,分红后不除权可以吗?笔者认为,虽然除权和不除权有一些不同,但还是可以的,为什么?我们还举上面的例子。
假设分红后不除权,甲股民以每股11元的价格将股票卖给乙股民。那么,甲股民获利7元,乙股民亏损11元,亏盈之差还是4元,也就是说甲股民多赚的这1元实际上是乙股民的,你多赚1元,别人就多亏1元,跟上市公司没半毛钱的关系,这1元本质上还是投机性获利。你就算将股价整到12元,13元,亏盈之差还是4元,问题是市场能认可吗?不管怎么说,分红不除权还是可以的,
2、茅台市值1.07万亿,股价高达853.99元,为何不考虑拆股呢?
茅台是股价王,一方面是股东需要的是现金的分红,另一方面因为茅台一直是股价王,反而成为某种意义上的优势1、茅台股本变化的历史茅台在历史上也是有过一段时间送股赠股的阶段,茅台是2001年上市的,当年发行的新股是7150万股,加上原股本1.78亿股,总股本是2.5亿股,第二年就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总股本增加到2.75亿股。
2003年通过送股把总股本增加到3亿股,2004年再次通过送股的方式把总股本增加到3.93亿股;2005年再次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把总股本增加到4.72亿股,2006年增加到9.44亿股;这5年的历史也是茅台酒股本不断扩大的时期,从上市之初的2.5亿股,经过5年时间增加到9.44亿股。所以那个时候的茅台和现在的上市公司是一样的,也是一只比较俗的股票,
上市之初的价格是40元,此后最低价位20元,最高价是90元。此后茅台在送股方面一直比较谨慎,只有在2011年、2014年和2015年三年有过送股的行为,总股份也只是增加到12.56亿股,增加的幅度并不大,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茅台就成为了A股的股价王,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而且还流传一个传说,凡是股价超过茅台的,最后股价都会大跌,全通教育是最典型的,茅台的价格也成为一个市场的一个试金石。
2、茅台为什么从2006年之后就比较少进行送股了?我想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茅台的股本已经不少了,对股东来说,送股也是无法拿到现金的,茅台是地方国有企业,茅台的现金流良好,毛利率高,现金分红能实现大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且茅台企业本身的质量已经不需要通过拆股的方式来获得更多投资者的认可和购买,现金分红最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