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PO招股说明书里能确定发行价格么招股说明书发布的时候累计投标
招股说明书是有发行价格的。最先公布的不是招股说明书,而是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然后公布招股意向书,这个里面是没有发行价格的,公布后开始路演询价定价,最后公布招股说明书,这里是有明确价格的。
2,刚上市和将要上市的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哪里可以看到
纸质的 上海证券报 有信息披露巨潮资讯网里面有所有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上交所深交所网站上有预披露
资料已经发到邮箱请查收。
证监会网站可以看
3,IPO终止了的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不是找不到了的在证监会披露上
如果之前招股书曾经在网上预披露过,就还找得到。否则是没有公开过的,网上找不到。
向证监会申报的招股书是申报稿 是没有价格内容的 上发审会前预披露的版本也没有价格 只有过会发行时才是公开招股 询价结束后才会定价 询价对象会有专门的投研报告 本身也有研究机构做价值分析
4,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在哪里能够看到拜托各位了 3Q
http://newstock.cfi.cn/ 这个网站有所有公司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中签率。中签号。 追问: 所有?好像只有那些新股,不能搜索以前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能具体解释下怎么搜索吗,谢谢! 回答: 以前的的确很难找。再说那些只是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就只是在上市之前有用,后面就没多大用了。如果你想做一个招股说明书的说明那么你可以按照新股的照顾说明书做呀。
范例:盐城奥华家居生活广场产权式商铺分割说明盐城市房产测绘中心:该项目为综合性家居材料销售商场,采取产权式销售、集中招商、集中管理模式,产权式商铺分隔采取界址点方式,不砌分隔墙,界址点采取φ10不锈钢柱用植筋胶固定于楼地面,嵌入深度不小于0.05米,顶面和楼地面相平,每一个商铺4周界址线上很多于3个界址点,分隔后商铺形状以矩形为主,各边尺寸标注清楚,每间商铺进行编号,具体见分隔平面图。盐城奥华家居有限公司2012.4.9 查看更多答案>>
5,在那可以查看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有一个上市公司资讯网,每个公司的都可以查看招股说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1.招股说明书封面; 2.招股说明书目录; 3.招股说明书正文; (1)主要资料 (2)释义 (3)绪言 (4)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5)风险因素与对策 (6)募集资金的运用 (7)股利分配政策 (8)验资报告 (9)承销 (10)发行人情况 (11)发行人公司章程摘录 (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 (13)经营业绩 (14)股本 (15)债项 (16)主要固定资产 (17)财务会计资料 (18)资产评估 (19)盈利预测 (20)公司发展规划 (21)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22)其他重要事项 (23)董事会成员及承销团成员的签署意见 4.招股说明书附录; 5.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看不到的。看摘录一般去三大证券网站看全文深圳巨灵信息、万得资讯、几个交易所官网。最简单的看全文办法,上市公司网站必然有所有资料下载。
6,招股说明书是干什么的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发行股份和发起人、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一切行为,除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都要遵守招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招股说明书的法定内容公司通过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①发起人认购股份数;②每股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③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④认购人的权利、义务;⑤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2)招股说明书的形式一般来说,招股说明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其格式由发起人自行确定。 (3)招股说明书的拟订招股说明书由发起人拟订,经所有发起人认可同意后提交政府授权部门审批。 (4)招股说明书的审批招股说明书的审批,一般由政府授权部门进行。目前我国只允许深圳、上海两市股票上市,上述两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由体改办、人民银行分行审批。其他地区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公司,只能到深圳、上海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其招股说明书由国务院股票上市办公会议审批。 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后,要由发起人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告,以便社会公众知晓。从目前我国发布招股说明书公告的情况来看,招股说明书的公告主要采取由报纸全文发布招股说明书的形式。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是欺骗证监会发审委的。
7,中小企业上市的途径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
企业股份化改造|企业改制上市|企业资产重组|企业债务重组|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中小板上市,企业深圳创业板上市.证券资格专业服务机构,免费咨询电话
(010)8629-0776
ipo8@2008.sina.com
一、上市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 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其发行的股票并不必然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只有依法经批准,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称之为上市公司。
二、上市条件
上市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中小板上市,企业深圳创业板上市.证券资格专业服务机构,免费咨询电话(010)8629-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