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跟老婆离婚但有孩子了有什么好办法
你们吵架,是因为丧失了冷静,当两个人在生气的时候,心的距离是很远的,而为了掩饰当中的距离使对方能够听见,于是必须用喊的,但是喊的同时人会更生气,更生气距离就更远,距离更远就要喊更大声```当两个人争吵时,不要让心的距离变远,更不要说些让心的距离更远的话.自然过上几天,等心的距离没那么远时,再好好地说吧,健康地交友,健康地生活,让心的距离不再遥远,开开心心每一天!
你吃饱撑的
其实有时候应该想想你们在一起容易么,想让孩子在单亲家庭中生活吗?双方应该多互相体谅一下,不要为一些小事万毁了一生
看你跟你老婆感情怎么样???如果能在一起是最好了。有了孩子或许矛盾会缓和一些。如果到了实在无法容忍的地步,那就离婚吧,孩子没生出来就打掉。我个人认为,如果孩子生出来,你们还要闹离婚。那就又多了一份伤害,何苦呢。 对了,如果女方正在怀宝宝,你是离不了婚的。
是你要孩子的抚养权 还是你妻子要?这个最好分清楚,不然双方有争执的话 上法庭都有可能不过从人道主义角度来讲,你们离婚了 ,孩子心理会有阴影的- -
不可能,除非你能证明孩子不是你的
2,有小孩子怎样离婚
签协议,和平解决,不过都有小孩了,离啥婚嘛,对小孩伤害挺大的
第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另外会先需要起草一份离婚协议,然后婚姻登记处会留档,需要照离婚证照片,这些都可以在离婚登记处办理,只需要相关费用就可以。第二离婚协议为主要内容,可经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对于财产,债务,抚养权,抚养费可以细致的分化,但是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第三准备好各自诉讼材料经法院起诉离婚,一旦诉至法院就很少有不判离的啦,除非小孩还在抚养期内的,矛盾没有构成严重后果的,不然大部分是会判离。希望不能过在一起最好能协议离婚
为什么都劝和不劝离呢 难道大人的生活幸福不重要吗 我觉得错了就要改 正确的教育孩子一样可以把孩子教育好 在不和睦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也不一定好啊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 当你经历过爱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 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现实生活中, 由于种种原因真心相爱的人并不一定能在一起; 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 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 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的,也不是最爱你的。 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才会真的和你永远在一起!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 可是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 他爱你的时候没有办法假装不爱你; 同样的,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假装爱你。 当一个人不爱你要离开你, 你要问自己还爱不爱他(她), 如果你也不爱他(她)了,千万别为了可怜的自尊而不肯离开; 如果你还爱他(她),你应该会希望他(她)过得幸福快乐, 希望他(她)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绝不会阻止, 你要是阻止他(她)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经不爱他(她)了, 而如果你不爱他(她),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她)变心呢? 爱不是占有!!! 你喜欢星星,不可能把星星拿下来放在脸盆里, 但星星的光芒仍可照进你的房间。 换句话说,你爱一个人,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拥有, 让爱人成为生命里的永恒回忆, 如果你真爱一个人,就要爱他原来的样子──爱他的好,也爱他的坏: 爱他的优点,也爱他的缺点, 绝不能因为爱他,就希望他变成自己所希望的样子, 万一变不成就不爱他了。 真正爱一个人是无法说出原因的, 你只知道无论何时何地、心情好坏,你都希望这个人陪著你; 真正的感情是两人能在最艰苦中相守,也就是没有丝毫要求。 毕竟,感情必须付出,而不是只想获得; 分开是一种必然的考验, 如果你们感情不够稳固,只好认输, 真爱是不会变成怨恨的。 两人在谈情说爱的时候, 最喜欢叫对方发誓,许下承诺我们为什么要对方发誓, 就是因为我们不相信对方,我们根本不相信情人, 而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实际。 海枯石烂、地老天荒,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 明知道海不会枯、石不会烂、地不会老、天不会荒; 就算会,也活不到那时候。 许下诺言的时候千万注意,不要许下可以实现的诺言, 最好是承诺做不到的事, 反正做不到的,随便说说也不要紧, 请记住:“不可能实现的诺言最动人” 在爱情里,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讲的人不相信,听的人也不
你对她不好吗,你不想离,那她为什么那么要离啊,她有什么事吗?
为了孩子最好别离
3,只想要孩子怎么离婚
只想要孩子,需要收集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或者举证对方不能承担抚养义务的证据。 协议离婚时,如果不能达成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可以诉讼离婚,将收集的证据提供给法院,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判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总的原则是: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一个幸福的婚姻对家庭、对个人、对事业、对后代影响太大太大了。要想婚姻幸福,不管你的结婚对象是谁,没有别的方法,只有靠包容,靠扶持。只看对方优点,不看对方缺点。只反省自己的缺点,只找对方好处。 人的婚姻说白了,选择我们的配偶跟我们选择到现在的父母家中投胎差不多,由个人的命运和因缘决定。否则,为什么在茫茫的人海中,你选择了现在的妻子?所以一定要珍惜和包容这段感情。更何况婚姻不是一个人的事,关系到孩子、父母和家庭。 你要多想想当初你们开始这段婚姻的时候,为什么找了现在的这个丈夫/妻子?你现在为什么不喜欢这个人了?当初你能看到现在丈夫/妻子的优点,现在为什么看不到了??你们一定要自己去找原因。 我给你们的建议是绝对不要离婚。离婚后再婚幸福的家庭案例和不幸福的案例相比太少太少了。说白了,离婚以后,谁都不一定能找个更好的。而且,几乎可以肯定说,你们可以跟过来人打听,再婚的配偶比现在肯定还要不如意。 你知道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吗?你们离婚了,再好的衣食填补不了孩子对父亲和母亲亲情关爱的缺失。孩子是你们的骨肉,离婚后,永远永远,他身上有一块就缺失了。有很多孩子,父母离婚后,变得自卑、敏感、脆弱,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保护心理特别强、什么都不在乎,仇恨社会、仇恨父母、仇恨他人、仇恨另一个家等等。作父母的,要深思啊。你毁了孩子,能获得幸福吗? 你是妻子,我给你的建议就是要从自己改变开始。只有自己改变了,其他人才能改变。人们常说,男子要刚,女子要柔和,这个“柔和”就是包容,一定当得起“柔女子”三个字,心中有主意,做法上能屈能伸。要帮助自己的丈夫。自己在孝敬父母/公婆、友爱家人、照顾丈夫方面要做得正。对丈夫要有包容心,要多看丈夫的优点,遇事不要争论,等事过境迁,场合合适时,私下里再把道理说给他听。你能大义包容,又深明道理,做丈夫的,心中一定会佩服你,也很高兴找到你这样合适的妻子。你们这样的家庭,又怎么会走到离婚这一步?又怎能不快乐幸福呢?
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
最好让对方提出离婚,这样小孩归你的机率大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协商。诉讼的话,可以从孩子的成长环境,你自己的经济基础等方面向法官博取同情,同时,指出如果孩子由对方抚养的坏处,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四、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