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合伙企业
除非一个人发生了重大损害普通合伙企业的事件,或者是发生了约定中的事件,按照约定可以将此人除名,普通合伙企业就此转为个人独资企业。
2,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浙江孙律师:
普通合伙是纯人合性质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中既存在普通合伙人,也存在有限合伙人,是一中侧重与人合性质的企业,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只对其出资部分承担责任。
3,普通合伙制公司
普通合伙制是所有的合伙人对于合伙制的经营、合伙制结构的债务以及其他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负有连带的无限责任的一种合伙制。普通合伙制结构中的合伙人称为普通合伙人。在大多数国家中普通合伙制结构一般被用来组成一些专业化的工作组合,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被用来作为一些小型项目开发的投资结构,很少在大型项目和项目融资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