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某市区的长江酒厂2012年7月31日计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城建税=(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17+50)*7%=4.69 选A教育费附加=(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17+50)*3%=2.01 选D
2,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销售粮食白酒9000斤取得销
不含税收入=34040/(1+17%)=29094.02元应交消费税=29094.02*20%+9000*0.5=5818.80+4500=10318.80元
j:银行存款(现金) 14040 d:主营业务收入--白酒销售收入 12000 d: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2040
3,一般纳税人的酒厂所购粮食能抵扣进项税吗怎么抵扣
只要你有增值税的进项发票,就可以抵扣,不过,印象中,你是基本找不到粮食的进项发票的
1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如果是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是根据发票来确定的
2 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要作营业外处理,这其中会涉及到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因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得的货物如果没有取得增值税票 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二在此时作进项税额转出会减少应纳税额,为了控制企业偷漏税,所以你要作4*17%扣除.
不知道这样说能明白不,因为我也好久没有看这方面的书了.希望能帮到你.
那个应该 属于你们的原材料啊 当然可以了~
如果是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的,可以到税务机关领取自开票,开票抵扣13%
如果从农户手中开票收购,抵扣10%;从粮食企业购进要增值税发票的可以抵扣13%。
酒厂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粮食,可以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所支付的运费可以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付的保险费和装卸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途中的非正常损失造成了增值税链条的中断,其进项税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