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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销售公司营销员待遇怎么样,拎着茅台卖保险

茅台营销公司要卖茅台,茅台上市公司主体也要卖茅台,虽然说茅台营销公司说是专门针对团购、商超等终端客户,上市实体也要销售。本来是茅台——经销商,如今中间多了一道,茅台——茅台营销公司——经销商。从销售技巧来讲,汽车销售与房产销售有相近之处,所以第二个销售我给你推荐汽车销售。

销售部门(人员)在公司的地位如何?

问得好!本人从事专业销售近二十年了!谈下自己的感受吧!销售的地位,需要看业绩!如果业绩很牛,地位很高!如果老是不能消化产量和库存,资金回笼不到位,肯定地位受损!一个单位对于销售和财务,无论是集体性质的还是个人性质的企业,态度都不会太差!工作性质决定的!这两个部门可以说都是前锋部门,决定企业生死,都是核心岗位!另外,多说一句,再好的企业,再好的部门或是再好的岗位,都需要好好做工作,如果自己工作平平,想获得过多的尊重也不太可能!业绩和付出决定尊重!加油吧!换句话说,自己付出多少,与获得的尊重是成正比的!。

去郑州发展,月收入能到一万的销售有推荐的吗?

去郑州发展,月收入到一万的销售太多了,具体行业如下:一、房产销售。房产销售是你的强项,你在北京做过,收入刚过万在北京也不算高。郑州是一个发展中的中原城市,也是中原地区、河南省人口聚集的地方,相应的房产需求在一定时期还是有上升的空间。你到郑州发展,首先房产销售,月收入过万不是问题。二、汽车销售。从销售技巧来讲,汽车销售与房产销售有相近之处,所以第二个销售我给你推荐汽车销售。

郑州人口众多,汽车销售辐射周边市、县,很多省内县、市车主来郑购车,一是价相对便宜,二是4S店多,挑选的余地大。另外省内人员在郑州打工、经商的人多,现在是全民皆车的年代,都会选择郑州购车。如果你到郑州做汽车销售工作,月收入过万真的很简单。三、其它销售。想挑战新的领域销售工作,在郑州也能月收入过万,如:医疗器械销售、教育推广、服装销售、保险行业等。

怎么看待贵州茅台集团营销公司成立对贵州茅台的深远影响?

贵州茅台集团斥资10亿注册资本成立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这是要和贵州茅台的经销商“抢食”的节奏,对于上市公司贵州茅台来说,这是大股东的行为,并不能直接为贵州茅台带来盈亏。但是会加剧下面市场营销份额的争夺,形成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VS众经销商的一幕,有竞争,对于贵州茅台来说则有利于刺激各方营销的动力和压力,拉动茅台酒销售数量的增长,间接促进贵州茅台的业绩发展。

而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和经销商竞争的存在,有望实现能够以茅台官方指导价买到茅台酒的一幕,在过去虽然贵州茅台已经屡次提价,53度飞天茅台最新指导价已高达1499元/瓶,可是现实在很多地方经过经销商的囤货,出现不少加价到2000以上才能真正拿到手的一幕。所以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的成立,只有一个不利方——对于贵州茅台广大经销商来说,将削减其到手的利润,只是其从生产茅台酒的上市公司贵州茅台拿货的价格还是按照协定进行,茅台酒销量的增长,将带动贵州茅台业绩进一步走好。

茅台销售公司大领导已定,你觉得会影响明年的销售战略布局吗?

谢邀,迟复为歉。销售公司的领导是执行层面的岗位,市场战略定位等顶层设计是企业一把手才能定夺拍板的事情,而且像茅台酒这种各方面都非常成熟又供不应求的资源型产品,我个人是认为这种岗位的人事变动短期内对市场的影响不大。产品好卖否,最终取决于产品质量和性价比。现阶段茅台酒是不愁卖的,只要产品质量能够一直保证,厂家经营诚实守信,不患得患失,不追求暴利,哪个都能干。

茅台集团设立营销公司与上市主体分利润,对贵州茅台的冲击究竟有多大?

对贵州茅台的冲击短期内看不出来,但是对于净利润的剥离是看得出来了。从两方面看:其一,多个渠道多个分利对手。本来是茅台——经销商,如今中间多了一道,茅台——茅台营销公司——经销商。这势必剥离一部分利润。其二,同业竞争。茅台营销公司要卖茅台,茅台上市公司主体也要卖茅台,虽然说茅台营销公司说是专门针对团购、商超等终端客户,但是上市实体也要销售。

这就是同业竞争。当然这种分利并不影响茅台总体业务的扩张,毕竟,由于消费者购买力增长,茅台这种酒需求反而会上升。比如原来高净值人群喝得起,随着整体收入提升,中产阶级也开始有人消费茅台。这就是茅台销量上升的原因。而且由于茅台一直限制产量,其实分层取酒,今年的产量依托于过去大约五年前备货量,因为茅台“一年生产、七次精酿、三年贮存、五年出厂”,然后以酒兑酒。

所以今年的产量,实际上体现的是2014年。产量当然是逐年递增,但是茅台也有大小年,有几年产量飙升,股价飞涨,有几年不温不火。大约一轮周期是十年。比如07-08年茅台火爆,大家都知道什么都涨价,那么那个时候存酒到13年-14年,茅台就进入了一个冷却期。而到18年-19年又开始一个繁荣期。总体上产量一直在上升,阶段性的有人因为通胀而收藏茅台酒。

也有经销商周期性的囤货和清库。营销公司会一定程度上打乱这种固有体系,并不是说一定不好,而是说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毕竟茅台一直也不需要营销,因为这是少有的几家以产定销的企业。个人的看法是,最好根据“奥卡姆剃刀”原理,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实际上茅台营销公司成立的意义并不大,茅台集团还会出现一个同业竞争,打乱现有竞争性的价格体系,毕竟如今的价格没有内部价,而茅台营销公司必然需要一个内部价,否则利润如何体现?因为其必然需要遵照固定的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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